我怎樣成為基督徒
我在廣州出生,在一個傳統的中國家庭長大,像一般中國人一樣敬拜祖先和迷信。我可能模糊地知道有一位神,但神在我的生命中沒有任何地位。
1949年,共產黨奪得中國政權,我的家庭便逃難到了香港。當我讀小學四年級時,爸爸患了鼻咽癌,幸而他找到一位懂得先進醫學姓左的醫生,運用放射性治療醫好了爸爸(在當年,放射性治療是極先進的醫學方法)。在爸爸醫療期間,一個朋友(就是著名的電影明星紫羅蓮)帶領他到一所基督教循道會,他成為基督徒,並在一年後接受洗禮。
之後,全家人便開始參加教會聚會,我也參加主日學。我聽到聖經和耶穌的故事,雖然我不明白福音,但卻認為自己是一個基督徒。
少年的我很少想到生命的意義。然而,我是不快樂的,我很少笑,生活是沉悶的,我的生命就如(莎士比亞劇中的)麥克伯夫的話:「充滿了喧嘩與騷動,卻一點意義都沒有。」
小學畢業後,我考進了一所有名的聖公會中學(拔萃書院),在學校中,我再聽到耶穌的故事,但故事對我仍沒有重要性。中三的時候,我加入了學校的基督徒團契。有一天,一個中六的學生問我是否是基督徒,我說是,他繼續問我是否已經重生得救,但我不明白問題,這問題聽起來像是一件神秘的事。
冬季的一天,同學邀請我到一個晚上的福音聚會(在德成街福音閱覽室舉行),我勉強答應參加,但卻沒有打算去,因為我晚上很少出門,而且聚會的地點也需要坐公共汽車才能到達。但不知是什麼原因,我卻在當晚參加了聚會。
那天是1961年1月27日,夜裏的街道一片漆黑,我在黑暗中走向聚會的矮樓。我心內沉重、疲倦,生命缺乏意義的感覺充塞了我的思想。即使是現在,我仍然可以在腦海中看到那黑暗的街道。
在聚會中,講員(著名的胡恩德先生)再次講述耶穌死亡的故事。不過,這一次,他詳細形容耶穌死亡時所經歷巨大的痛苦。更重要的是,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聽到別人清楚解釋故事的意義,就是耶穌為我的罪擔當痛苦和死亡,如果我接受耶穌,就能從罪中獲得拯救。在那一刻,耶穌痛苦死亡的情景似乎浮現在我眼前,我在心中向神承認自己的罪,也願意接受耶穌作為我的救主。
離開聚會時,我有一個很奇怪的經歷,它清楚地烙印在我的記憶中,彷彿是昨天剛剛發生一樣。……整個世界彷彿被更新,平常繁忙的街道(彌敦道)很安靜,只有幾個行人,但所有事物彷彿發出神秘的光芒。路燈似乎比平常光亮很多,也帶着光環,寒冷的空氣是那麼新鮮、甘甜的,我嘗試一次又一次深深地吸入肺中。然而,我的內心卻感到一種說不出的溫暖,注满了全身。
在眼前出現了我過去所作的壞事,像一部沒有彩色的古老電影地一幕一幕出現。我記得如何對父親說謊,記得如何憎恨我不喜歡的人,甚至記得爭上公共汽車時推開其他人。雖然這些罪列隊出現在我的腦海,但卻沒有帶來苦惱,因為在我心中的聲音向我保證,這一切都已經被饒恕,不再被記念!
回家後,心內仍然充滿了喜樂,我長時間禱告感謝神。持續在我心中的喜樂和溫暖,帶領我進入從未經歷過、最甜美的夢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