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末世論:死後之生命

 

73. 人死後如何?我們對死應有何態度

a. 定義:死亡是人類物質生命的終結,即靈魂與軀體分離。

b. 過渡性形態 (物質生命終結後至最終復活前)

c. 死亡對基督徒的意義:

d. 對自己之死的態度:

e. 對基督徒親友之死的態度:

f. 對不信者之死的態度:

 

74. 天堂是什麼

a. 定義:天堂一般是指神居住的地方(賽66:1; 太6:9; 彼前3:22)。但是, 神無處不在, 更準確的定義是神將祂的同在充份顯明及被祂祝福所充滿的地方。

b. 天堂是一個實在地方,並不單是思想的領域。

(1) 當耶穌升天時,祂是到一個地方去,並會從那裏再次回到我們中間(徒1:11)。

(2) 耶穌說祂去原是為我們預備有很多房子的住所。

(3) 司提反殉道時看見天堂(徒7:55-56)。他的眼睛似乎被神打開,讓他看見神對現 今世代所隱藏的真實的屬靈境界。

c. 地點:天堂是真正存在於我們時空的空間,是耶穌復活後的物質身體居住的地方。 它可能離我們不遠,只是我們天然感官不能察覺而已。

 

75. 地獄是什麼?地獄是否為一種永遠有官感的折磨?

a. 傳統的教導:

b. 靈魂滅絕論:

c. 永遠之刑罰的意思:

d. 支持靈魂滅絕論的論據:

(1) 永遠的折磨與神的愛相違背。

反論:神愛人但也要履行公義。

(2) 永遠的折磨與信徒在短暫的人生中所犯的罪不成比例。聖經說神會 「照他們所行的」(啟20:12)審判人,暗示受罰的痛苦與所作的惡是成比例的。

反論:罪人悖逆神所犯的罪的嚴重性可能遠比我們所想像的為大。

(3) 不悔改者在地獄永遠存在,與神應許會最終完全勝過罪惡,這兩者並不一致。 例如聖經說: 神會使每個膝頭跪拜,每個嘴唇承認祂是主(腓2:10-11); 又說神會聯合全宇宙於基督的統治下(弗1:10)。

反論:支持永遠之折磨理論者,對此並無好的反駁理由。

(4) 聖經用來描述地獄的字是指滅絕,如「第二次的死」 (啟20:14,死亡是生命 及知覺的終止),及「滅亡」(路13:3; 羅2:12,難以想像一種永久性 不會停止的滅亡過程)。

反論:這些字可能是指地獄有傷害性及破壞性。

(5) 難以想像基督徒能完全享受永生之樂,而又知道一些他們的親友正同時 經歷著不能忍受的折磨。

反論:我們對某些事物無法理解,永不應成為不接納的原因。

e. 反對靈魂滅絕論的論據:

(1) 人類的靈魂是不可毀滅及永存的。

回應:靈魂永存不朽是希臘哲學的概念,不是聖經的概念。只有神擁有永生的特性(提前6:16);祂藉福音賜永生給我們(提後1:10)。

(2) 聖經中有很多經節似乎論及永遠之折磨。

回應:這所有的經節都能被靈魂滅絕論完滿解釋。例如:在啟14:10-11; 20:10 所提及的折磨非指信者的永遠折磨。地獄有火,但火的主要功用不是帶來痛苦,而是帶來毀滅,正如太3:12; 路3:17所說「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