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教會:洗禮和聖餐
72. 洗禮象徵甚麼?正確的洗禮形式是怎樣 ?
- 新約裏的兩種聖禮與舊約中的兩項聖禮對稱:洗禮取代舊約的割禮(西2:11-12),主餐取代舊約逾越節的筵席。
- 像舊約一樣,兩種聖禮均象徵屬靈真理,對人的得救並沒有直接的影響。
a. 洗禮的設立:基督在復活後設立了洗禮(太28:19;可16:16)。
b. 象徵:
(1) 洗淨與淨化:
- 聖經清楚表明洗淨或淨化乃洗禮象徵的基本元素(結36:25;約3:25-26;徒22:16;多3:5;來10:22;彼前3:21)。
- 洗禮象徵藉著饒恕和更新的屬靈洗淨(使2:38;來10:22)。
- 這就是施洗約翰拒絕為耶穌施洗的原因,因為耶穌並沒有罪(太3:14-15)。
(2) 與基督同死
- 舊約的洗禮(來9:19-20)是藉著灑血象徵敬拜者認同獻上的祭物為自己的 代表; 現在洗禮的水象徵信徒與基督同釘及同死在十字架上(羅6:1-7)。
- 我們接受洗禮表示我們接受基督代死的赦罪功效,及我們認同基督為我們所受的死(受洗歸入祂的死)。
- 洗禮象徵性地表明我們被埋葬及向世界和罪已死(羅6:7)。
- 浸信會人士相信洗禮也象徵復活,但細讀聖經發現復活不是洗禮的一個象徵。在羅6:4-5及西2:12,聖經表明「受洗歸入死」,而復活新生命乃是信心 的果效,不是洗禮的一部份。
(3) 進入教會
- 這是根據洗禮類同於舊約的割禮及聖靈的洗禮.藉舊約的割禮,人被納入神選民的行列。藉聖靈的洗禮,人被接納成為無形教會的成員。藉水禮,人被接納成為有形教會的成員。故此,洗禮也是一個委身的表號。
c. 形式:
(1) 舊約:舊約的洗禮全是洒水禮(民8:7;詩51:7;結36:25;來9:10,13), 現代的洗禮形式沒有一個與舊約的割禮相似。
(2) 約翰的洗禮:是悔改的洗禮(太3:2,6;使19:4)也是清洗罪過的洗禮 (約3:25-26)。其形式不詳,但很有可能跟從舊約洒水的傳統。
(3) 耶穌沒有規定那一種洗禮形式,聖經也沒有強調某一特定形式。
(4) 希臘文:baptizo(曾被耶穌使用來講述洗禮)和baptisma均可以有全人浸入, 倒水,洒水的意思。
(5) 新約洗禮:在新約沒有一處的洗禮我們可以肯定是以全人浸入水裏的形式, 可是卻有很多個例子顯出浸入水裏的形式不大可能。
(6) 有些浸信會人士強烈堅持洗禮唯一正確形式乃浸入水裏,而所有其他形式 均不是洗禮。 這樣對聖經的理解並不準確。
(7) 結論:洗禮的形式並非信仰的基要事項,任何形式皆可。
d. 對受洗者的要求:
- 成年人在受洗前必先表白其信仰(可16:16;使2:41;16:31-34),這是唯一的 先決條件。一個已表白信仰的信徒不用等候便可受洗。
e. 嬰兒洗禮:
(1) 支持嬰兒洗禮的論據:
- 嬰兒洗禮是具體顯明信徒的子女被接納加入教會和新約,正如猶太人的子女藉著割禮被接納到舊約裏。新約支持接納兒童(太19:14;使2:39;林前7:14),全家受洗的例子很可能包括子女在內(使16:15,33;林前1:16)。
(2) 反對嬰兒洗禮的論據:
- 洗禮只是為信徒而設(使2:41)但嬰兒並沒有信心。新約沒有吩咐我們要為嬰兒洗禮。新約聖經沒有任何清楚記載嬰兒洗禮的事例。
(3) 很多教會實行嬰兒洗禮,同時也有很多教會不這樣實行,兩者均有聖經的根據. 既然這不是信仰的基要事項,各教會皆可有各自的取向。
73. 聖餐是否只是一個記念基督受死的象徵?
a. 名稱:「主的晚餐」(林前11:20),聖餐(或同領;林前10:16),感謝 「eucharist」 從希臘字而來,意思是多謝或感謝(可14:22;太26:27; 林前10:16;11:24)。
b. 設立:基督在逾越節最後晚餐時設立了聖餐。
c. 猶太人慶祝逾越節有雙重意義:
(1) 記念從埃及為奴之地得釋放;同樣,聖餐也是一個讓我們從罪和死的綑綁中 得解脫的記號。
(2) 藉祭牲的血而重新立約的記號;同樣地聖餐是藉著神的羔羊之血所立新約 (因信得救恩)的記號(林前5:7)。
d. 基督徒附加表徵:
(1) 代表及傳揚主的死亡(林前11:26):以主的死亡作為記念(林前11:24)。
(2) 信徒有份于被釘死的基督。
(3) 信徒們的合一,由於我們同領基督的同一身體。
(4) 代表屬靈的吃喝,賜我們生命,力量和喜樂。
e. 以主的死亡作為記念的意義:
- 耶穌用「為的是以我為記念」這藻詞而不簡單說「記念我」,可能有以下兩個意思:
(1) 向神而言:懇求神記念耶穌代我們的死,因而顯出祂對人的憐憫。
(2) 向人而言:提醒信徒要記得藉耶穌得拯救。
- 傳統教導是後者(2)的解釋,而猶太人傳統則支持前者(1)的解說。
f. 施恩的渠道:
- 聖餐是神施恩的渠道。因為這聖禮更新我們的靈性及引領我們更近主的跟前。
- 有些人相信基督奧秘地及真實地在聖餐的餅和酒中臨在(沒有聖經根據),就如羅馬天主教及路德宗。另一極端(慈運理所倡導)則相信聖餐只是一個象徵,沒有屬靈效力。
g. 對我們生命的意義:
(1) 過去 (信):基督以死以救贖我們:藉參予聖餐,我們領受神的祝福與恩澤。
(2) 現在 (愛):我們與弟兄姊妹同為主的身體,並應彼此相愛:從前我們被罪所綑, 如今我們以愛維繫。
(3) 將來 (望):我們守聖餐直到主再來(林前11:26):我們高興地盼望與 眾弟兄姊妹一同分享天上的筵席。
h. 參予聖餐的條件:
- 任何願意參予聖餐者均應被接受,當然他們先要明白這聖禮的意義。任何信徒,甚至在受洗前,皆應被鼓勵去參予聖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