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救恩:稱義與成聖
57. 「稱義」是甚麼?
a. 「稱義」是神一種宣判之行動(申25:1)。因基督的義,神宣佈律法對罪人的要求得以滿足( 羅8:33-34)。
b. 「稱義」的幾個原素:
c. 類比
d. 收養:神使信徒成為衪家裏的成員(約1:12),擁有多項權利:
58. 「成聖」是甚麼?
a. 「成聖」就是神不停的工作,加上信徒的合作,使新生命成長,漸漸接近神的形象(林後3:18),致終達到完美。這個過程使信徒越來越向罪死並向義而活( 羅6:11;12:1)。
b. 「成聖」的原素:
c. 「成聖」分三類(一般而言,「成聖」這個詞是指第二類成聖)
(1) 即時地位上的成聖(林前6:11;來10:10),與稱義相同。
(2) 逐步經驗上的成聖(林後7:1;帖前3:12;4:1):一般被指為屬靈生命的成長( 彼前2:2)是一種在今世發生並不斷增加的過程。
(3) 完全及最終的成聖(帖前5:23;3:13),與致終的榮耀相同。
59. 基督徒是否能夠按耶穌所吩咐的達致完全呢? (太5:48)
a. 聖經中是否有完全人?
b. 神在聖經那處吩咐我們要完全?
c. 我們能否在今世達致完全?
d. 聖經中所指的完全是甚麼?
60. 那些實際行動有助追求聖潔呢?
a. 為何我們需要聖潔?
b. 如何追求聖潔?
- 將神的話銘記在心裏(約17:17)當我們在腐敗的環境中時,記念及默想聖經的經文。
- 熱烈地尋求聖經價值觀。
- 抓著神的應許(林前10:13)(聖經內有三千個應許)。
- 堅守原則,不會因失敗而頹喪。
- 紀律自己,學習說「不」,永不讓「例外」發生,避免處於被引誘及試探的環境(加5:16-18)。
- 管轄自己雙眼:不要引人犯罪(特別是衣著要檢點及行為要純正)。
- 將慾望致於屬靈事物:以神的律例和旨意為樂。
- 在信仰旅程上為主作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