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基督:道成肉身,神人二性
42. 關於聖經中基督之道成肉身我們知道什麼?
a. 道成肉身之定義:
- 道成肉身意思是成為肉身,是人類本質與神聖素質結合在一人之內.永恆之子穿上人性卻沒有除去衪的神性(約1:18,奧古斯丁)。
- 神子自願成為肉身乃是極大的犧牲,超過我們所能想像:存在於時間空間以上之神穿上人的限制,並且受時間和空間約朿,受痛苦及至死亡。
b. 童貞女所生(賽7:14;太1:23,路1:34-37)
- 這教義更準確的稱號是「處女懷孕」。意指耶穌成孕在馬利亞腹中,並非由性關係產生。馬利亞在懷孕時是一位處女,並保持處女身份直至耶穌出生後(太1:25)。馬利亞之懷孕是聖靈超自然之能力所致。
- 這教義的重要性:
- 這教義並非第一線教義(即得救不可或缺之教義),因為這教義沒有在使徒行傳中被教導。
- 有人說: 如果耶穌以一般生產程序出生,他就會有份於原罪, 因為亞當代表人類犯罪。但是,耶穌卻從馬利亞而生, 而馬利亞亦帶有原罪,並從亞當承接了敗壞,故這解釋不準確; 正確的解釋是: 聖靈的極大能力和聖化影響(路1:35)使亞當的罪惡和敗壞不能從馬利亞身上傳於耶穌。
- 這教義的重要在於:(甲)我們的得救完全是神的作為,(乙)神的拯救全是恩典所賜,(丙)耶穌我們的救主是獨一的。
- 接納或拒絕這教義的含義:
- 「相信耶穌是童女所生」一直被信仰用作測試信徒之信仰是否正統「試金石」。
- 原因是這教義很難被接受。若有人接納這教義,他/她很可能會接納其他正統教義,例如聖經的無誤和權威,聖經中神蹟的真確性,及神與世界間的超自然看法(抗衡自然看法,認為神只能以自然定律行事)。
c. 基督之無罪性(來4:15):基督受試探是真實的,衪面對死亡時也曾爭扎過 (太26:36-46),可是基督並沒有犯罪(林後5:21;來7:26;彼前2:22; 3:18;約壹3:5)。
43. 基督是完全神,也是完全人,是什麼意思?
a. 當耶穌基督在世,衪是百分之百神也是百分之百人.衪具有神和人所有屬性。
b. 基督之神性:
(1) 擁有神之屬性:永恆(約8:58;17:5),無所不知(約16:30;21:17), 無所不能(約5:19),不改變(來13:8)
(2) 擁有神之權能:赦罪(太9:2;路7:47),使死人復活 (約5:25;11:25)審判人(約5:22)
(3) 與舊約所講之神同一:耶穌自稱「我是」(約8:58),被以賽亞看見 (約12:41)
(4) 擁有神聖名字:「以馬內利」(太1:23),「人子」(太9:6; 12:8), 「主」(太7:21;路1:43),「神的兒子」(約10:36)
(5) 擁有神性關係: 與父原為一(約10:30)
(6) 接受敬拜 (太14:33;28:9;約20:28-29)
(7) 自稱為神 (約5:58;10:30;17:5)
c. 基督在地上時之人性:
(1) 有人的出生: 從童女所生(太1:18-2:11;路1:30-38)
(2) 有人的成長: 智慧和身量,都一齊增長。
(3) 有人的基本素質: 有人的身軀 (太26:12;約2:21), 有人的思想和意願 (太26:38;可2:8)
(4) 有人的名字: 耶穌 (太1:21), 人子 (太8:20;11:19), 亞伯拉罕的後裔 (太1:1)
(5) 有非犯罪之 輭弱: 會疲倦(約4:6), 會肚餓(太4:2;21:18), 會口渴(約19:28), 會被試探(太4:1-11;來2:18)
(6) 一再被稱為人(約1:30;4:9;10:38)
d. 基督人性之重要性: (1)為應驗聖經預言, (2)要作彌賽亞, (3)啟示神的愛, (4)死在十字架上, (5)作神和人之間的中保。
e. 二性合一
- 神和人兩個本質在一人之內 (羅1:2-4); 這兩個本質是不能被分開。
- 兩個本質均是完全的。基督之神性沒有改變,只是以不同形式顯示。衪是 輭弱卻同時是無所不能。衪的知識漸漸增長卻同時是無所不知。衪是有限的卻又同時是無限的。
- 「基督是神, 也是人, 沒有因神性而減少人性, 沒有因人性而減少神性」。
- 自知:就是在出生時, 衪知道自己是神, 有時, 衪以神的身份說話, 但有時, 衪又以人的身份說話(太24:36)。
- 意願: 衪的意願時常與父意念相同, 欲望可能不同, 在道德決定上沒有衝突。
- 這教義是超過人類之理解能力。
44. 基督倒空自己(虛己)(腓2:7)是什麼意思?
a. 腓2:7 :「虛己」(NRSV,NASB)或「將自己當為無有」(NIV); 支持經文: 林後8:9; 約17:5。
b. 自我倒空 (希臘文:kenosis):
- 腓2:6清楚表明基督本有神的形象,卻倒空自己,不再與神同等,意即基督不再堅持其神性特權,取了奴僕的形象,在其地上的服事,完全聽命於父神,與此同時,衪是百分百神。正如西2:9所說:「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裏面。」
c. 類比:基督好像是以面紗覆蓋基本來的榮耀(約17:5,18:6); 這事實在改變形像時(太17:2) 被証實, 那是代表基督暫時把面紗拿去。
d. 其他自我倒空的理論:現存很多虛己的理論,都是論及倒空什麼的。 以下是福音派神學家普遍接受的理論:
- 基督暫時倒空自己,不使用神的屬性,即衪不再使用神的力量。
- 基督暫時倒空自己,不單獨使用神的屬性,意即,基督倚靠父神的力量或聖靈的力量去行神蹟(太12:28;路4:14-18) [可是,在這兩段經文內,基督是否需要倚靠聖並不清楚。]
e. 虛己的理論存有很多危機。其中之一乃是破壞神永不改變之教義。如果神放下其中
某一屬性, 那不變之神便會經過蛻變, 那永恆的屬性突然停止, 不再是永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