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聖經:正典、來源、分部
a. 訂定聖經正典之原則:
- 權威-語帶權柄如同「神說」(可1:22 )。
- 預言-由屬神的人(如使徒們)寫成的(彼後 1:20-21 ;加1:1 )。
- 可信-俱有歷史準確性及道德標準一致。
- 能力-俱有改變力量,使人歸正( 提後3:16),明白福音(彼前1:23 )。
- 被接受-被神的子民接受,經教會議會確認-是聖靈的主觀印証。
b. 舊約(39 卷):被猶太人普遍接受,他們跟隨以斯拉對律法的說明(尼9-10 ), 並於主前五至三世紀成立大會去確認及保存舊約正典。
c. 新約(27 卷):被教父們接納(包括整本新約,除11節外), 並由在Laodicea (主後363年)及Carthage ( 主後397 年) 的教會會議確認。
d. 旁經(15 卷)
- 意思是「隱藏」,難以明白。
- 被收錄在亞歷山大正典內,卻沒有被錄在巴勒斯坦正典內。
- 大部份寫於公元前200 至主後100年期間。
- 被早期教會及基督教拒絕,原因是:
- 有些非聖經的教導,如為死人祈禱,藉行為稱義等
- 空想的故事,浮動的道德標準
- 有歷史及年代次序錯誤
- 有歷史及少許靈修價值
- 被羅馬天主教接納為聖經的一部份
a. 聖經經文暗示正典的完成:
b. 普世教會的決議:
a. 舊約
- 猶太文士本:舊約各卷在主後五至十世紀經猶太文士整理及加上元音而成。
- 有七部手抄本存留於世,唯一完整的舊約乃是 Leningrad Codex (主後1008 ),原因是猶太人將只有少部份錯誤的抄本全數毀滅,故只剩下幾本抄本,但這些抄本都俱有高度準確性。
- 死海古卷於1947-56 年被發現,是主前二世紀到主後一世紀的抄本。他們証明猶太文士本的準確性。
b. 新約
c. 在原聖經內沒有分章節.章節乃是主後 1551年及1555 年間被加入聖經內. 首部具有章節的聖經是主後 1560年的Geneva Bible (日內瓦聖經)。
d. 為何神不保存原著本?
- 一可能原因:阻止人去敬拜宗教聖物(如以色列人敬拜摩西所做的銅蛇,王上 18:4 )。
a. 希伯來文聖經:三部份, 22卷書(路24 :44)
b. 傳統基督教分部:
(1) 舊約:主題:神藉希伯來文族賜福於普世民族(創 12:1-3 )
- 律法書〔創至申〕:以色列的道德生活(創-神揀選,出-神救贖,利-神聖化,民-神引領,申-神指示)
- 歷史書〔亞至帖〕:以色列的國民生活
- 詩歌〔伯至雅〕:以色列的屬靈生活
- 先知書〔賽至瑪拉基〕:以色列的預言生活
(2) 新約:主題:藉教會將救恩帶給普世民族
- 福音〔太至約〕:基督歷史性顯現
- 使徒行傳〔徒〕:對基督信仰的廣傳
- 書信(羅至猶):對基督位格及工作的詮釋
- 啟示錄〔啟〕:所有事物總歸於基督
c. 根據聖經的主題:耶穌基督(路 24:44 )
(1) 舊約:4部份
律法書 |
基督的根基 |
下望( 5卷) |
歷史書 |
預備基督 |
外望( 12卷) |
詩歌 |
渴望基督 |
上望( 5卷) |
先知書 |
期望基督 |
前望( 5+12卷) |
(2) 新約:4部份
福音書 |
基督的彰顯 |
下望( 4卷) |
使徒行傳 |
基督的廣傳 |
外望( 1卷) |
書信 |
基督的詮釋及應用 |
上望( 21卷) |
啟示錄 |
在基督裏達致圓滿 |
前望( 1卷) |
d. 新舊兩約互相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