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五《近代教會(1)﹕改革及奮鬥(主後1500–1700年)》第五課
參考:課本第2冊14–17章
† 16.1.1 這時代的背景
· 理智主義Rationalism﹕由於科學發展帶來許多新的發現﹐理智主義漸漸在哲學界上成為了主導。理智主義就是嘗試靠著人的理性去建立一個自然宗教(不需要神)﹐這種哲學觀帶來了對基督教信條的懷疑。
· 學術性的神學﹕另一方面﹐神學家繼續熱心維護過去流傳下來的教義。他們的風格漸漸變得死板、無味、和變成純學術性質。教條通常取代了信仰﹐正統信仰又取代了愛心。
· 屬靈主義Spiritualist 的反應﹕一些屬靈主義者尋找另一種出路﹐他們強調福音的屬靈一面﹐有時會忽略甚至否定福音與肉身和政治現實有關。其他人——像德國的敬虔主義者和英國的衛理宗信徒——嘗試培養出一個更強烈的個人信仰和敬虔態度。
· 鬥爭﹕鬥爭出現在兩方面﹕[1] 在德國、法國和英國的政治鬥爭﹐[2] 在羅馬天主教、路德宗、和加爾文派中間關於正統信仰的宗教鬥爭。
† 16.1.2 戰爭的起因
· 潛在的因素﹕改革派的領袖組成了福音派聯盟 [1608]。而天主教的領袖亦組成了天主教聯盟 [1609]。
· 第一期 [玻希米亞Bohemia革命, 1618–1622]— 玻希米亞內的改革派教徒起義反抗他們的天主教國王﹐於是天主教聯盟起兵攻打玻希米亞﹐並開始了逼迫。(80%的玻希米亞人民因此死亡。)
† 16.1.3 戰爭的發展
· 第二期 [丹麥的干預, 1625–1629]— 丹麥進攻德國企圖幫助當地的更正派教徒。經過4年的戰爭﹐丹麥人終於撤退。於是在德國﹐數以千計的人被迫改信天主教。
· 第三期 [瑞典的干預, 1630–1635]— 瑞典的國王阿道爾夫(Gustavus Adolphus)進攻德國並且取得多次的勝利[1630]。不過他沒有強迫天主教徒改信更正教。
· 第四期 [法國的干預, 1636–1648]— 阿道爾夫打敗了天主教聯盟﹐但也失去了生命 [1632]。西班牙派出了一隊軍隊支持天主教徒﹐但卻遭到瑞典和法國的聯軍擊敗。
· 西化利亞和約Westphalia﹕這個和約 [1648] 容許宗教自由﹐只是他們所相信的必須是天主教、路德宗、或改革宗的其中之一。德國慘遭蹂躪﹐德國人口總共有一半在戰爭中死去。
† 16.2.1 「在沙漠中的基督徒」
· 路易十三世 [1610–1643]— 在亨利四世遭到刺殺之後 [1610]﹐路易十三世成為了國王﹐他的母親美狄西瑪利成為臨時的攝政王。在她周圍的顧問都是忠實的意大利天主教徒。
· 尼次倫紅衣主教Richelieu (1585–1642)— 他是國王的顧問﹐並且實際上已經是當時的統治者[1624]。他派遣法國軍隊去攻佔胡格諾派教徒居住的設防城市﹐並且大屠殺 [1627]。後來﹐他又對胡格諾派教徒頒佈了容忍的法令。
· 路易十四世 [1643-1715]— 他決定摧毀整個宗教改革運動﹐並且迫所有人轉信天主教。他頒佈了方廷布普敕令[1685]﹐廢除了蘭提敕令﹐以致相信更正派變成違法。於是400,000的胡格諾派教徒大舉遷離﹐引起經濟嚴重受損﹐這也導致後來的法國大革命。
· 路易十六世 [1774–1792]— 逼迫持續到路易十六世頒佈宗教容忍的命令為止[1787]﹐剛好在1789年發生的法國大革命之前。
† 16.3.1 清教徒的信仰
· 定義﹕清教徒實際上是加爾文派的聖公會信徒。他們目的是要「潔淨」教會﹐並且重建新約時代純正的禮儀和教義。他們反對崇拜和禮儀上的形式主義。
·
特徵﹕他們堅持要過清醒並簡樸的生活﹔他們譴責過份時髦的衣著、守主日的寬鬆態度、以及對罪失去知覺的生活態度。在教義上﹐他們跟隨加爾文、慈運理、或重洗派的理論。而劍橋大學成為了他們影響力的中心。
† 16.3.2 清教徒的分類
·
[1] 主教派﹕後來成為了聖公會的低派教會﹔
[2] 長老派﹕後來成立了英國長老會 [1572]﹔ [3] 獨立派﹕後來成立了特殊浸信會和英國個理宗 [1633]﹔ [4] 分離派﹕希望能夠政教分離﹔有一群人乘搭了名為五月花號的船移民到了美洲。另一群人則組織了英國浸信會[1612]。他們被稱為普遍浸信會。
† 16.3.3 引至革命的背景
· 占姆士一世 [1603–1625]— 伊利沙伯一世的皇位由斯圖雅特瑪利的兒子來繼承 [1603]。他本身已經是蘇格蘭的國王﹐因此後來他成功地統一了兩個王國。他出版了占姆士王譯本(King James Version)[1611]。占姆士一世和清教徒之間產生了矛盾。他兩次召開國會﹐希望可以徵收新的稅項[1614, 1621]﹐但卻不成功。於是他解散國會。
· 炸藥陰謀 [1605]— 一些天主教徒策劃了一個陰謀﹐企圖轟炸國會並且殺害國王。這個計劃卻暴露了﹐這件事導致數以千計的天主教徒被囚禁。
· 查理士一世 [1625–1649]— 他對英國的天主教徒讓步﹐一共召集和解散國會3次之多。由於他沒有能力增加賦稅﹐只能勾結貴族階級壓迫人民。
· 短國會﹕坎特伯利大主教留特 [1633-1645] 逼迫清教徒﹐以致蘇格蘭教會起來造反。查理士召集國會籌款用以對抗叛亂 [1640]﹐卻在3個星期內解散了這個「短國會」。不過﹐6個月後他又被迫再次召集國會。
† 16.3.4 長國會及內戰
· 長國會﹕新的國會拒絕受到國王解散﹐一直統治英國直到1660年。他們卻發現國王一直和入侵者商議要奪回權力。國王計劃要拘捕國會的領袖們﹐但他們征召了一隊民軍反抗 [1642]。
· 革命﹕一位清教徒將軍抗隆維爾(Oliver Cromwell, 1599-1658)摧毀了國王的軍隊。查理士一世被判犯了一級叛國罪﹐被斬首處決 [1649]。英國成為了一個共和國﹐沒有國王 [1649-1653]。
· 《威斯敏斯特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 [1644]— 一班清教徒聚集﹐並且寫下了《威斯敏斯特信條》﹐這成為了改革宗教會最重要的教義宣言。這個信條乃是建基於加爾文的教導上。
† 16.3.5 保護國及復辟
· 保護國 [1653–1658]— 經過一段時期的內部鬥爭﹐抗隆維爾取得權力﹐成為「保護之主」和真正的統治者。他容許所有的更正教徒團體有宗教的自由。
· 查理士二世復辟Restoration [1660]— 抗隆維爾離世後 [1658]﹐國會召回查理士二世 [1660-1685] 坐上他父親的王位。新的國會重組主教制度並且逼迫清教徒﹐引致數以千計的人死亡。
· 占姆士二世 [1685–1688]— 查里士二世在他臨終時承認他是一個天主教徒 [1685]。他的弟弟占姆士二世接續他成為國王﹐並且繼續嘗試恢復羅馬天主教。英國人於是起來造反 [1689]﹐並邀請柯蘭治王子威廉和他的妻子、占姆士二世的女兒瑪利繼承王位。他們比較寬容﹐而在《容忍法案》 [1689] 之下﹐非聖公會教徒終於獲得了宗教自由。
[1] 珍惜我們的傳統 |
清教徒和《威斯敏斯特信條》對今日的福音派基督徒來說都是偉大的傳統。 |
[2] 感激神的保守 |
對清教徒的迫害迫使他們在北美洲建立了一個真正的基督徒國家﹐在今日﹐它也成為了神所使用的器皿之一。 |
[3] 避免過去的錯誤 |
像三十年戰爭一樣的宗教戰爭讓大量的人遭到殺害﹐這種戰爭實在不應進行。 |
[4] 應用我們的知識 |
教會管訟系統一共有三種﹕主教制、長老制、公理制(會眾制)﹐沒有一種是神所指定的。 |
[5] 跟隨昔日的聖徒 |
密爾頓和本仁利用他們的文學恩賜為神帶來榮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