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的「但以理書」和「啟示錄」通常被稱為「啟示文體」。這種文體的原意來自啟示錄一章一節,表示是一種超自然的啟示,關乎未來所發生的事。這種文體在公元前第二世紀至公元後第一世紀在猶太教中常常出現。「啟示文體」主要的教訓是:神已經應許一定會干預人類的歷史,世界的苦難將會停止,神將會毀滅所有罪惡。「啟示文體」的目的、是安慰在這世界上仍然受苦難的人,並且保證神的國和神所應許的必定會成就。
基督徒對末世論的信仰,可以被總括為:撒但和罪惡的勢力現在暫時控制這個世界和人類的歷史,使這世界上的義人生在活苦難中,但是,神是善良的源頭,祂必直接地干預,創造一個全新的、完美的、永恆的世界。世上跟隨祂的義人,包括仍然活着的人、和已死卻要復活的人,將在永恆生活在福樂中。
作者是約翰,他的名字在這書上出現四次(1:1,4,9; 22:8),書中的語氣表明他是一個在基督教群體中有權柄的人,自古以來,普世教會都一致相信作者是使徒約翰,包括初期教父的絕大部分。
大部分聖經學者贊成教父愛任紐之說法,認為啟示錄成書之日期,在羅馬王豆米仙統治期間(主後81-96年),很可能接近主後95年。
地點很清楚地說明是拔摩島,這是約翰因他的信仰而被放逐的地方,拔摩島是愛琴海中的一個小島(長15公里、闊8公里),約翰的被放逐指出羅馬人對基督徒的迫害已經開始。
初期教父相信有一個千禧年的國度將會在地上實現,跟着有復活、審判、和天地被更新(這是千禧年前派和千禧年後派的思想)。在第三世紀,有些人開始相信「重新描述」的理論,就是解釋七號和七碗同時發生的。教父俄里根和奧古斯丁應用「靈意解經」的方法,認為千禧年的國度已經從耶穌的時間開始(無千禧年派)。聖經學者有很多不同的看法,從來都沒有達成一致。
現代對啟示錄的解釋方法,可以總括為四類:
(1)實現解釋法(Preterist):認為啟示錄所講的事已經在第一世紀的歷史中完成。這些包括當時羅馬人對統治者的敬拜,基督徒因為不肯參加敬拜而受迫害,而很多對災難的描述已經在耶路撒冷的淪陷(主後70年),或在羅馬城的淪陷(主後476年)已完成。這理論的弱點:啟示錄所講的完全勝利並未發生。
(2)歷史時代解釋法(Historicist):認為啟示錄所講的是描述過去二千年歷史中的事情。這理論的弱點:很多解釋都是主觀性的,結果有很多極端不同的理論和系統。
(3)末世論解釋法(Futurist):認為啟示錄所講的從啟4:1 開始是講及未來的事情,前面給七個教會的書信是描寫歷史的七個時代,啟4:1 描寫基督徒被提,這是「時代論者」(dispensationalists)的看法。這理論的弱點:若已被提,啟示錄所描述的事情和教會沒有關係,但是,如果利用「災後被提」的說法,則這困難可以解決。
(4)象徵性解釋法(Idealist):認為啟示錄所講的並不是描寫實際的歷史,它不過指出神在歷史中工作的基本原則,而基督徒要不斷面對罪惡的勢力、並要征服它。這是「靈意解經」的延續,這理論的弱點:如果啟示錄所講的並不在歷史中實現,那麼歷史是否沒有終局呢?
上面四種解釋都可以幫助基督徒更明白啟示錄:(1)根據實現解釋法,我們可以明白書中所說的對當時受逼迫的基督徒有如何鼓勵性的作用。(2)根據歷史時代解釋法,我們可以對照和明白歷史中所發生重大的轉捩點。(3)根據末世論解釋法,我們明白書中所說的重點是描寫未來的事情,就是歷史的終結,所有罪惡勢力都要被毀滅,信的人要享受永遠的福樂。(4)根據象徵性解釋法,我們明白神在歷史中不斷地工作,祂仍然是這世界的主人。
約翰在寫書的時候可能同時想到這四個解釋,而且並沒有衝突和矛盾,他所寫的是描寫當時的歷史(解釋1),他明白所寫的會在未來歷史中實現,(解釋2)他看到歷史終結的情形(解釋3),他看到神在歷史背後的工作(解釋4)。
我們必須相信約翰的預言必會在最後圓滿地完成,一句也沒有落空,但卻應該避免應用預言去預測什麼事情會在歷史中何時發生、和怎樣發生。
很多基督徒利用聖經的預言去解釋近代歷史大事,有些人認為自己對歷史有超然和獨特的看法,例如在數年前預測耶穌在主後2000年的再來,這些預測常常在書籍和大眾媒介中出現,成為一種獲利的方法。他們的毛病就是:(1)使很多基督徒有錯誤的期望,(2)因為預測沒有實現,結果預測需要不斷修改,以致不信者感覺基督徒的所有教導都缺乏可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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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的最高目的是堅固信徒的信心和對永恆的盼望,神對世界的設計最終必會實現,我們在失望的時候可以將盼望寄於未來,這「有福的盼望」可以對我們的生命帶來動力,聖經要求我們對世界終局的態度不是要臆測、而是要儆醒(太24:4,42)。
〔1〕前言(啟1:1-20)
〔2〕致七教會書信(啟2:1—3:22)
〔3〕天上之敬拜(啟4:1—5:14)
〔4〕七印(啟6:1—7:17)
間場一:救恩之異象(啟7:1-17)
〔5〕七號(啟8:1—11:19)
間場二:預言之異象(啟10:1—11:14)
〔6〕天上地上之爭戰(啟12:1—14:20)
間場三:宣告審判之異象(啟14:6-20)
〔7〕七碗(啟15:1—16:21)
〔8〕大巴比倫之傾倒(啟17:1—18:24)
〔9〕最終之勝利(啟19:1—20:15)
〔10〕新天新地(啟21:1—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