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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 受死 18:1-19:42 |
與上一段(告別講道)一樣,約翰強調耶穌以祂神聖的主權決定萬事,包括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解釋
[戊1] 18:1-12 …… 耶穌被捕
這福音沒有記載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祈禱,這表明約翰沒有把整個事件詳細交代,因為
這事件不符合他這福音書目的,所以他省略了。
18:1 那地點是在橄欖山的山腳,當約翰寫這卷福音書時,那園子已不再存在,故他以過去式
描述。
18:2 路加告訴我們,耶穌在受難那個星期每夜都出城在橄欖山住宿(路21:37),很可能是露宿
在這園子�堙C
18:3 「一隊兵」是技術名詞,指羅馬軍團的十分之一,一般為六百人。有些人認為這詞有時
是指「一隊兵」的三分之一,即二百人。這表示猶太領袖已要求羅馬人參與,猶太人的
議會也差一些人與羅馬兵丁同來。他們都拿著火把和兵器,準備遇到麻煩,因為沒有需
要動用那麼多人去逮捕一個人。
18:4 請注意耶穌是主動辨認自己,祂不是被武力制服,而是祂將自己交上。
18:5 祂回答說::「我是!」這再一次顯出祂那神性的一面。
18:6 耶穌絲毫沒有一點懼怕,加上祂那尊貴的回答,令人生出驚訝或敬畏來。士兵們都後退
並倒在地上。
18:9 這是應驗耶穌在約6:39的話,這被應驗的話記在同卷福音書內,可見耶穌的話與聖經有
同等地位。6:39節是指屬靈方面;在這�堿O指屬靈及身體方面。若在這時門徒被逮捕,
這將是個嚴重的考驗,並會帶來屬靈的損害。
18:11 在舊約�堙A「杯」常與受苦及神的忿怒有關聯
(詩75:8;賽51:17,22;耶25:15;
斯23:31-33)
[戊2] 18:13-27 …… 猶太人的審訊及彼得三次不認主
耶穌先接受非正式的查問,稍後則被帶到公會去接受正式審訊 (不在這福音書記載)。
18:17 彼得面臨第一個考驗是女僕的簡單問題:「你並不是這人的門徒,對嗎?」
這問題已為彼得鋪設後路,而彼得則順應脫身。(注意:中文翻譯不準確)
18:20 耶穌三次使用強調語「我」:「我已明明的說…我常教訓…他們知道我曾說過什麼話。」
祂將大祭司的注意力從祂的門徒轉移到自己身上。耶穌指出大祭司沒有按正常的法律
程序進行訴訟,按理大祭司有責任提供證據或證人。耶穌要說的是:祂沒有兩套教訓
─ 普羅大眾一套及對密謀革命者另有一套。
18:22 其中一位差役不喜歡耶穌的語調,並掌打耶穌。他的行動加深了這訴訟的不法程度。
18:23 再次,耶穌強調對方提出證據(正如這卷福音書所強調的)
,祂要求仇敵提出證據。
18:24 約翰不是說耶穌要被送到該亞法家�堙C可能該亞法是與亞那共用同一府第,
所以耶穌只是經過天井進到該亞法居住的地方。
18:25 不同的福音書對第二位向彼得發問的人有不同的說法 (約翰福音用「他們」,馬太及馬可
福音則說「一女子」;路加福音說某人)。既然眾多的僕人在天井圍爐取暖並閒談,
幾乎可以肯定有人會將聽到的問題再次發問。故此這問題可能是發自一組人。這問題的
方向象前次一樣,是欲獲得否定的回答,而彼得也就順應吧了。
18:26 這問題與馬勒古有關,就是那被彼得削掉耳朵的那位。發問的人不絕對肯定是彼得,
可是,他發問的形式是要得到正面的回答。彼得這次以正面否認回答他的問題。
18:27 約13:38節的預言在此應驗。約翰沒有描述該事件對彼得的影響(太26:75; 可14:72-73;
路22:62)。並且,除彼拉多懼怕外(19:8),在18至19章�堙A完全沒有提及人的情緒。
約翰只集中記載事件的發生。
應用
Ø
彼得不認主是少數一同被記載在四卷福音書�堛漕ぞ搕坐@,這表明它的重要性。這是
警告我們不要在不信的人面前否認主及否認我們的信仰(太10:33;路12:9;提前2:12)。
值得留意的是,甚至是帶頭的門徒也會否認主,不僅是一次,而是三次之多。可是,
彼得悔改並成為早期教會的領袖。他的例子表明當神接納彼得,祂也會接納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