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11:29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 如果我沒有認真正確地分辨「主的身體」會怎樣﹖
· 我到底應該怎樣做才能確定自己在領受餅和杯的時候不會干犯「主的身體和主的血」﹖如果我不是太肯定的話﹐那麼我又是否會遭受患病甚至死亡的懲罰﹖(由於害怕會「得罪」或「沒有分辨」主的身體﹐有些人可能會因此逃避領受聖餐。)
· 一個人怎樣算是「按理」(KJV﹕worthily)領受聖餐以致不會受到審判﹖倘若這種資格和信徒的道德標準或屬靈程度來作衡量﹐那麼是否會有人真的有資格領受主餐﹖
· 保羅提醒他的讀者關於聖餐設立的傳統(林前11﹕17-34)。他正在處理教會當中出現的一些
問題﹕「因為你們聚會不是受益,乃是招損。」(11﹕17)。保羅曾經聽到他們中間有「分門別類」的事發生﹐而這些分黨的情況甚至諷刺地在他們一同「聚會」的時候出現(11﹕18-20)。
· 這種聚會本身是一種普通的聚餐﹐當中包括一些象徵性的行動﹐以及會朗讀一些經文。這些類似慶典的活動在當時被稱為「愛的筵席」(猶大書12和彼後2﹕13曾經有提及)。這個聚會的中心——基於基督的犧牲而產生那種彼此關懷的愛——似乎完全沒有出現﹕「你們聚會的
時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11﹕20)。」因為吃的時候,各人吃喝都表現出一種自我中心﹐自私的行為。(11﹕21)有些人可能比較富有﹐他們會帶自己的食物來﹐不等待其他人就馬上開始用餐。更有些人有喝過量的酒的習慣。另一方面﹐那些比較窮困的會友只能帶很少﹐甚至沒有帶食物到來﹐卻被旁人羞辱(11﹕22)。富有的人不但沒有分享他們有餘的食物﹐從他們的表現看來﹐他們甚至把那地方看作他們自己的家。他們根本不是在領受主的聖餐﹐而是在享用自己的大餐﹗
· 保羅提醒他們關於耶穌在祂最後的晚餐對門徒所說的話(11﹕23-25)。從這些話可以看出﹐
耶穌在擘餅和倒出酒來的時候﹐是用這些象徵祂生和死的重要性﹕祂的生命是為他們捨棄的(11﹕24)。透過耶穌基督流血捨己﹐一個新的約成立了﹐而他們就是參與在這新約當中的群體(10﹕17)。在聽了主的話﹐當他們吃和喝的時候﹐就是要「記念」主。他們吃和喝﹐也是在宣告主的自我犧牲(11﹕26)。
· 11﹕29「人吃喝」原文是「若用不配的方式的吃喝」的意思(中文聖經沒有翻譯「不配」這個字)。這並不代表那些領受聖餐的人全都認為自己在性格以及為人上很配得上聖餐才可以領受﹐若是這樣解釋的話﹐所有誠實的人都不能領受了﹗明顯地﹐「配得上或不配得上」針對的是有沒有「分辨主的身體」。
· 對於「身體」一共有兩個解釋。它可以指導主耶穌的肉身﹐或是指教會(林前12﹕13﹐27提到教會就是主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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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種見解引伸出來的意思是指那個領受聖餐的人並不明白聖餐的意義﹐又或者沒有承認
這個聖餐是代表基督被釘的身體。[這個解釋也有一個問題﹕為何這裡沒有提到主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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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免受審判﹐一些自己省察的問題可以是這樣﹕「我有沒有確認這餅和杯是代表基督為我而死在十字架上的救贖﹖有沒有為此感恩﹖另外我有沒有全然投靠祂﹐並承認祂的身體乃是為了我而破碎﹐祂的血乃是為了我的罪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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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二個解釋的意思就是那些參與聖餐的人並沒有留意到教會作為基督的身體所應有的本質﹐
以致他們中間出現一些類似11﹕20-21所描述的自我中心的行為。
· 他們在以不配的方式領受聖餐﹐因為他們的行為缺乏愛心。這種行為剛好和基督的死想要達到的目的相反﹐這個目的就是要成立一個新約的團體。因此﹐他們就犯了「干犯主的身、主的血」的罪(11﹕27)。
· 沒有分辨主的身體就是沒有明白基督徒團體的本質以及教會的合一(10﹕16-17﹔11﹕20-21)﹐以致他們的行動忽略了教會的活力﹐生命和見證。這些行為將會被神所審判﹐因為傷害基督的身體就是敵擋神的旨意﹐為了成就這個旨意主甚至願意破身流血。
· 基督徒乃是要省察他們自己在參與聖餐時的心靈境況﹕我們是只顧自己﹐還是關心其他人﹖故此保羅提出的解決方法(「所以」)就是作出有愛心的行動(11﹕33)。
· 這裡提到的懲罰(11﹕30)不是神永恆的審判﹐而是以疾病和死亡作為處分(11﹕32)。我們實在不應太輕率地領受聖餐。
· 保羅對荒宴和醉酒作出譴責﹐這些放縱的行為有時導致他們出現疾病甚至死亡。除此之外﹐當一些基督徒一方面要信靠主﹐而另一方面卻不肯離棄罪﹐這樣將會在思想和靈裡產生極大的張力。雖然並不是一個明顯的理由﹐但這也可能是引起疾病和死亡的原因之一。
· 我們應該在領受主餐的時候透過健全的反思、認罪、以及跟其他信徒和解等行動﹐好好準備自己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