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罪的奴僕 ( 7:14, 19)

羅馬書 7:14,19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

困難﹕

·         在第六章保羅告訴信徒信主的人是已經脫離了罪﹐不再作罪的奴僕。但在第七章保羅卻承認他在面對罪的時候似乎很軟弱﹐以致「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這一段經文從第一世紀開始已經引起無數爭論。到底保羅所指的「我」是誰﹖他自己﹖還是代表整個人類﹖而且﹐到底他是指那些還未重生得救的人﹐還是那些已經重生得救的基督徒﹖

·         若果這裡是指「還未重生得救的保羅」﹐亦即是信主前的保羅﹐問題就變得更為複雜。從保羅未信主前的身份來看﹐他是一個羅馬公民﹐也是猶太人。保羅過去一直以能夠遵守律法為傲。另一方面﹐保羅對於已經重生的基督徒並沒有很清楚表示他們的生命會被分割為兩部份﹐反而他對罪的態度很清楚﹕罪已經被基督所勝過。

·         撇開保羅在這幾節經文所用的身份是重生後與否不談﹐保羅又是否想表達一個更深入的信息﹕他不是想說明基督徒對罪的態度有這種分割的情況﹐而是想說明人的意志和行動往往背道而馳﹐產生壓力。如果保羅自己也有這兩方面的張力﹐那麼我們當然也有。因為很明顯﹐縱使我們已經有聖靈的恩賜和能力在我們日常的生活當中﹐我們仍然是缺乏意志力去遵行一些最基本的基督徒責任。我們不能靠自己﹐只能靠基督站立得穩。

背景﹕

·         在羅66﹐保羅告訴我們「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         在羅714-24﹐保羅形容他自己苦況﹐因為他沒有能力靠著他自己的力量去做一些他認為是

正確的事。

·         在羅725﹐保羅卻藉著基督感謝神。

解釋﹕

·         保羅描寫律法是屬靈的﹐指出它合神心意的功用。但我們卻並不屬靈。我們不是靠自己的力量站立得住﹐而是靠神藉著我們所事奉的耶穌基督賜給我們的恩典而站立(14節)。

·         保羅是在表達一個基督徒所遇到的主要問題﹕他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他要行動的意志在那裡﹐但他卻不能真正行出來。反而很多時候他心裡不願意作的惡事﹐他卻去作(15節)。

·         他並沒有反對律法。他知道律法中所言的都是正確的﹐他希望去遵守但卻沒有遵守(16節)。

·         他辯稱﹐因為他內心其實想做正確的事﹐那麼一定是那住在他裡面的罪在阻止他去這樣做(17節)。

·         在他裡面那罪的天性中沒有良善﹐因為他裡面並沒有能力能夠讓他行出他想行的義﹐以及阻止他自己避免犯錯(18節)。

·         當他成為了基督徒之後﹐他辯稱那在他裡面的罪一定是還活著﹐並且控制著他﹐因為他並沒有按他生命應有的本質過活(20節)。

·         保羅指出我們的一個難題﹐就是當我們希望按基督的意思而行動時﹐我們仍然需要面對自己的罪性。這種舊的、並未重生過的本質沒有因為我們信主而消失掉。我們仍然在這個世上生活﹐只是我們有了一種能力﹐可以藉著它去勝過舊的天性(21節)。

·         在人的內在心靈當中﹐他贊成並喜悅神的律法。人的難題是他自己並沒有足夠的能力把律法行出來(22節)。

·         我們這充滿罪性的自我仍然暴虐。只有當我們體會到基督已經給了我們能力和自由去行動﹐它才真正死亡。我們不能單靠自己的能力行動(23節)。

·         所有基督徒都和保羅面對這樣的同一個問題﹕我們都是可憐的人﹐雖然知道甚麼是好﹐但卻不能成功做到。

·         保羅藉著耶穌基督感謝神。對罪的勝利並不是屬於我們﹐而是屬於耶穌基督我們的主﹐因祂已經得勝了。

應用::

·         我們或者會爭論保羅在這裡到底是論到那些還未得救的人﹐還是那些像我們一樣已經得救的人。但是無論怎樣﹐當我們所有人要行旨意或者避免得罪神的時候﹐不免都有類似保羅掙扎的經驗。只有當我們承認自己的軟弱﹐我們才能呼求神的能力來取得勝利。如果我們假裝我們沒有這些掙扎﹐我們就不可能對罪取得真正的勝利﹐而我們也不能發揮真正基督徒的功用。保羅形容的基督徒生活不單是一種奢望﹐而是真實發生的事。我們和保羅都仍然在監牢當中﹐但透過當我們呼求基督而從神得到的能力﹐我們就有完全的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