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6: 2
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羅馬書 6: 7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 當我們和基督有了一個新的關係之後﹐我們理應從罪中被釋放。然而﹐在我們每日真實的生活當中﹐罪卻經常出現。那麼﹐我們應怎樣處理這段經文和日常生活的差異﹖
· 參考羅馬書5﹕20至6﹕14。
· 6﹕1提出一個問題﹕我們是否應該繼續犯罪﹐以致恩典顯得更多﹖
· 保羅的答案是否定的﹐因為我們在罪上死了(6﹕2)﹐不再作罪的奴僕(6﹕6)﹐甚至已經脫離了罪(6﹕7)﹐因為我們的舊人已經釘在十字架上。
· 保羅亦肯定我們有能力勝過罪﹐因為﹕我們和基督聯合在一起(6﹕5)﹐因著基督就有生命(6﹕8)﹐並且當我們被基督從罪中拯救出來的時候﹐一個新的自我會出現。
· 保羅告訴我們向罪是死的﹐但在基督裡是活的。
· 這種能力不是我們自己的﹐而是屬於基督的。
· 我們仍然有自己的自由意志﹐可以選擇犯罪。我們若只靠自己就不能抵擋撒旦的能力。
· 我們這個新的自我有權柄呼求神來幫助我們抵擋罪﹐因為我們已經被基督從罪中拯救出來。
· 我們在基督的血和復活上有份﹐並且有能力勝過罪。不過﹐我們仍然活在有撒旦掌權和攪擾我們的世界當中﹐而在這其中我們靠著基督呼求神的幫助來抵擋罪惡則是我們的責任。這讓我們仍然有我們的自由意志。因此罪不應是我們的主宰﹐因為我們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我們已經因著基督被拯救﹐但我們必須在每天日常生活當中呼求祂﹐從而領受祂的能力。如果我們不作出這個選擇﹐我們仍然會撒旦的權下遭受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