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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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節經文是否論及完美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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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今的世界裏,我們可否達致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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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節經文載於登山寶訓(太5—7章)論及基督徒持守反文化的道德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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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對門徒們說的(太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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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到怎樣達致博大的愛(太5: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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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完全的愛,包括一切慈悲或仁慈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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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擁有完全的愛的神,愛義人、也愛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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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6:36有類似的意思,「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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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節經文不剛是為特別的門徒們說的,而是向所有的門徒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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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以這節經文作為達致完備生命的命令。跟據釋經學,聖經的經文當按其原本的意義來解釋。但聖經又是一本活的書,聖靈絕對可以教導我們更多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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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這節經文比對基督徒一般的道德操守與完美主義。就是比較世上普通的道德標準和門徒們應達致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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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該只向親朋戚友行善,因為非基督徒也作得到。我們甚至該愛我們的仇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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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大的慈悲是神善美的表現。作為神的兒女及追隨者,我們有義務要像衪一樣。我們應渴慕,認定及堅持要達致在恩惠和聖潔上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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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命令並非要我們在今生達致完全,雖然約翰衛司理說我們是可以達到的。無論如何,此乃神對我們的高度要求。我們的責任是不斷改善自己,以求達致完全的地步。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可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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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十架」的真正意義是什麼?「背十架」是否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恆久忍受困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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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本符類福音書中,「背十架」這段經文是緊接著彼得於該撒利亞腓立比承認耶穌是永生神的兒子及耶穌預言自己將要被殺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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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十架」這段經文是指作門徒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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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的經文見於太16:24-26及路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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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起十字架」—在羅馬的時代,被判公開釘死的犯人,在行刑前,一般要背負自己的木架到刑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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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往刑場受死的犯人,都被迫要放棄地上的所有盼望和雄心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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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捨己」原意是「否認自己」,是指避免以自己為生活及行動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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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負十架意思是願意為主的緣故受苦及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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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從我」—指跟從主至死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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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加的版本,這段經文稍有不同,是「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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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前15:31,保羅說:「我是天天冒死。」;林後4:10-11又說:「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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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記載此段經文可能是因為當時在羅馬的基督徒正忍受尼祿王的逼害,是一種不可預見及野蠻的攻擊,尼祿王因主後64年在羅馬城中發生的大火而遷怒與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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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十字架是遠超因我們成為基督徒而遭受的日常苦難。在耶穌的時代,十字架是死刑的工具,它表徵耶穌的門徒們需完全絕對的委身。我們應自問能否為主犧牲肉身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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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所接受的救贖並非廉價恩典(Bonhoe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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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們為主的名受苦,我們就同擔主的苦難,那就是主的真門徒。在審判的日子必能得著主的稱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