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亞伯蘭與羅得(創 1314

引言

H部:亞伯蘭移居迦南(12:116:16

H3.   亞伯蘭和羅得分離(13:118

·         羅得是亞伯蘭的兄弟哈蘭的兒子,他和亞伯蘭一同移居迦南。這一段描述兩人的牧人相爭,亞伯蘭決定避免和羅得起紛爭,結果分離,羅得判斷錯誤而選擇所多瑪。

H4.   亞伯蘭拯救羅得(14:124

·         兩個同盟發生戰爭,結果所多瑪和它的盟國失敗,羅得也被俘虜。當亞伯蘭接到這消息,他率領自己的人追救羅得,他們追趕獲勝的四王一段很長的路程,最後打敗他們,救了羅得。得勝之後,亞伯蘭遇到所多瑪王和撒冷王。

解釋

13:2     亞伯蘭的金、銀、牲畜極多:是神的應許的結果;羅得也有很大的財富(5節)。但是,物質財富常常都是近親之間爭執的來源。

13:3     到了伯特利:亞伯蘭回到他以前蓋的祭壇;他對敬拜神的注重可能反映他更新的信心。

13:7     牧人相爭:大概是為了水源和草地而相爭。

13:8     我們是骨肉:亞伯蘭沒有漠視問題,也沒有和羅得爭吵。他重視與侄兒和好的關係,所以他很快就提出解決的方法。

13:9     遍地:亞伯蘭深信神關於土地的應許,所以他的說話好像他有權分配土地。

請你離開我:這裏兩個「請你」(8–9節)是一種有禮的要求,表明亞伯蘭盡力保持和平,沒有運用他的權力。

你向左、我就向右:亞伯蘭是叔父,他應該有權先選擇,但他讓羅得先選。另一方面,羅得是侄兒,應該不先選,但他卻自私,選擇自己認為是好的土地。

13:10   舉目看見:漂亮的約但河平原吸引了羅得,使他忽視了當地罪惡的人民,可笑的是這豐富的土地後來要被火毀滅。

這故事裏面用的字和創世記另外兩個故事極相似,就是伊甸園的故事(創3:6)和「神的兒子」的故事(創6:2),在三個故事裏,有十個相同的字。

13:11   往東遷移:在創世記裏面,犯罪後的人都向東方遷移,包括亞當和夏娃(創3:24)、該隱(創4:16)、羅得。

13:12   羅得住在平原的城邑:亞伯蘭住在「土地」,而羅得住在「城市」,所以被人影響較大。「平原的城邑」常常用來指出充滿罪惡的地方。

13:13   罪大惡極:所多瑪城的人民被形容為「大罪人」,很可能是他們的罪是人類歷史中極大的,「罪大惡極」這個字的原文也出現在描寫洪水前的一代(創6:5)。

雖然所多瑪在創世記已經被毀滅,但仍然出現在聖經,用來代表外邦人罪惡的典型,就是極嚴重的罪和災禍性的結束。除了性的罪以外,他們欺負低下的人(孤兒寡婦,結16:49–50)和客旅。他們也很可能犯了無數大罪。所多瑪地點可能在死海東南或死海海底。

13:15   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雖然應許在亞伯蘭的一生都沒有完成,但他接受應許,好像已經完成一樣(來11:13)。

13:16   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神應許亞伯蘭會有無數的後裔,其他經文講「海邊的沙」(創15:5)和「天上的星」(創26:4)。

13:18   搬了帳棚:亞伯蘭搬到希伯崙,立刻建築祭壇敬拜神。希伯崙幔利是亞伯蘭和以撒的根據地(創18:1; 35:27; 37:14)。

14:1-12            東方同盟已經接受西方各王的進貢12年(4節),當西方王拒絕進貢後,東方王起兵來刑罰他們。東方四王從北至南征服六個族之後,平原城邑的五王聯合對抗東方四王,四王勝利。他們唯一的錯誤就是俘虜了羅得,這錯誤帶來最後的失敗。

14:13   希伯來人亞伯蘭:這是聖經第一次提到「希伯來人」,名字的來源可能是人名希伯(創10:21,25; 11:16)。也可能是「(從另一方)渡過來」的意思,就是描寫希伯來人的源。

14:14   精練壯丁318:這名字指當時迦南地掌權者僱用的軍人。

:這地區是後來但支派的土地,在應許之地的最北面。這名字大概是摩西時代後的修改。

14:15   在夜間:較少的軍隊在晚上進攻比較有利(例如約19:47; 18:29),亞伯蘭的軍隊肯定比敵方的人數少很多,他的勝利無疑是一個神蹟(20節)。

14:17   所多瑪王出來:他可能是五王的領袖,這個打敗的王從隱藏中出來見亞伯蘭,地點可能是耶路撒冷(=撒冷)以東的谷。

兩個王的歡迎有很大的差別:所多瑪王「出來」,但撒冷王「帶着」(禮物)。所多瑪王第一句話是「給我」,之後是討價還價;撒冷王第一句話是「賜福」,之後是分享禮物

14:18   撒冷王麥基洗德是至高神的祭司:他的名字的意思是「公義的王」,而撒冷的意思是和平,就是公義與和平連在一起,像舊約很多處經文一樣(詩85:10; 9:7; 48:18; 60:17)。

14:19   為亞伯蘭祝福:這兩節聖經是向亞伯蘭祝福,也向神祝福(原文是「願至高被祝福」,向神政府就是承認良善的神祝福祂的子民,中文是「神是應當稱頌的」。

至高的神:希伯來文的意思是天地的「創造者」或「擁有者」。麥基洗德指出祂就是為亞伯蘭帶來勝利。

14:20   十分之一:這是十一奉獻的起源,舊約的條例是將十一獻給利未人(民18:21–28; 14:28–29)和獻給王(撒上8:15–17),表示感謝從他們而來的祝福。

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裏:這兩節聖經包含對神兩種重要的描述:創造者和拯救者。

問:麥基洗德是誰?

答:聖經學者給麥基洗德很多不同的身份,例如一個天使、道成肉身前的基督等等。但實際上,他可以只是一個人(王),敬拜真神,也是在以色列人的祭師之前作為神的祭師。希伯來書57章說明麥基洗德是基督的「預表」,指向真的基督,而基督高過利未人祭師的等次。

14:22   至高的神耶和華:在「至高的神」的名字加上「耶和華」,表示是同一個神。

應用

·         我們可以從亞伯蘭怎樣去處理衝突(或問題)學個功課:(1)主動並立刻去找尋解決方法,(2)基於不自私的原則,(3)不注重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