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部﹕大洪水(6:1-12 — 9:29)
戊1 敗壞與強暴(6:1-12) 戊2 建造方舟(6:13-22)
† 創 6:5形容「終日(或每個)思想盡都是惡。」人類社會已經敗壞到了一個無法收拾的地步。神決定是時候需要藉著一個家庭讓一切重新開始。
6:1 多起來﹕由於擁有極長的壽命﹐估計當時洪水發生前的人口可以到達數十億人。
創 6:1-4是創世記當中最難解的經文。困難的原因﹕[a] 關於「神的兒子」和「人的女兒」的身份﹐ [b] 神所作審判的真正意思﹐以及 [c] 偉人(Nephilim)的身份。
6:2 神的兒子﹕意思不明﹐可能指人類的統治者(君王)或法官。
隨意挑選﹕暗示有多位妻子。
6:3 人既屬乎血氣﹕有些翻譯作「會死亡的」﹐指人擁有必定會死亡的命運﹐但亦最有可能是指人類犯罪敗壞的一面﹐這可解釋到為何神要懲罰人類。
住﹕有三個可能的解釋﹕[a] 意思是停留或居住在裡面﹔那麼這一句的意思就表示神生命的氣息不會永遠和人在一起。當祂那給予生命的靈被取走時﹐人類的生命就會變得較短。 [b] 這字可譯作「容忍」(NIV: “contend with”)﹐意思是指神和人在鬥爭﹐表示神並不喜悅在第1至2節所發生的事﹐而祂在這裡宣告祂不會再容許這鬥爭持續下去。 [c] 可譯作爭鬥、審判或治理﹔那麼這句子的意思就是神不會再為人的緣故容忍或求情。
120年﹕兩個可能的解釋﹕ [a] 宣告未來人類的壽命會被限制在120年以內。 [b] 這是一個預言﹐表示洪水還有120年才來臨﹐讓他們有時間悔改。
6:4 偉人﹕有時會譯作「巨人」。這些可能是一些身形巨大的人﹐同時亦可能極其凶猛﹔他們也許是一些強壯勇猛的戰士。一般學者都同意這些人都是一些專門欺壓他人﹐並經常進行擄掠和殘殺的壞傢伙。
英武的人﹕戰士﹐一些由於他們的兇殘和暴政而有著卑劣聲譽的人。
有名的人﹕「有名」並不等於有好名聲和值得尊重﹐這可以單單解作善於戰鬥的意思。這個詞可能和前面提到的「英武的人」是同一批人。
6:6 耶和華就後悔﹕(字面意思﹕「憂傷」)由於見到人類的罪而感到憂傷﹐雖然神早已預見這種情形會發生。
心中憂傷﹕前面的「後悔」是直接對某件事的反應(指祂所創造的人類充滿了罪)﹐而憂傷則是一種情緒﹐用來形容神當時的心情。憂傷心情可能是由於人類將要面對一個悲劇結局。
6:7 除滅﹕可譯作清洗﹐這個字包括了用水(洪水)清洗乾淨的意思。
6:9 完全人﹕這並不表示他完全沒有罪﹐只是 [a] 對神有整全和單純的信心﹐ [b] 全心全意愛神﹐和 [c] 真誠地遵從神的旨意﹔在信仰上對神有一個「無可指責」的態度﹐在實踐上則有「公義」的行為(信心與行為並全)。
6:13 他的盡頭已經來到我面前﹕在古代﹐新的法律、律例要通過必須經過君王的最後批准。「來到我面前」的意思是神現在給了祂最後的批准﹐之後就是正式的行動。神是激於對罪的義憤而作出行動﹐並非一時衝動或是為了自私的原因的反應。
6:14 方舟﹕字面的意思是一個盒子(出 2:3-5)﹐不是一隻船。一個長方形的盒子並不能被人操控﹐只有神可以引導這個盒子﹔這和載著孩童摩西的籃子類似。在這兩個例子當中﹐人都是從溺水中被拯救出來。方舟亦象徵著基督從死亡中作出的拯救。
歌斐木﹕這個字是從希伯來文中直接音譯而來﹔樹的種類並不清楚。有些人把它譯為柏樹﹐因為這種樹木很耐用﹐並且大量生長在亞美尼亞的群山當中。
裡外抹上松香﹕是隔水的物質﹐有可能是像瀝青、柏油之類的石油類產物。在外面抹上它可以擋雨﹐並且防止水份滲入。在裡面也要抹上﹐用來除掉因各種野獸而產生的異味。
6:15 方舟的尺寸﹕300肘(約150米)乘50肘(約25米)乘30肘(約15米)﹔它的長度大約是闊度的6倍——這和現代的造船的比例一樣。
o 一肘大約是從中指指尖到手肘的距離﹐約是17至22吋(43至56厘米)。猶太人總共有用3種不同的肘作量度單位﹕「普通肘」是18吋﹐「皇室肘」是20吋﹐而「長肘」是22吋。大部份學者相信一肘是20吋或50厘米﹐但大部份現代的計算都是用18吋、即半碼的普通肘作標準。
6:16 上邊要留透光處﹕要在上面造一個透光的地方。從天而來的亮光代表與神直接的溝通。有些人認為這可解作一個「窗」。關於天窗的位置和形狀一共有三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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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這一個窗在方舟的正中央﹐向著天空﹐被造成一個盒子的樣子﹐高於其餘船頂一肘(18-22吋﹐46-56厘米)以上。也可能設計成傾斜的形狀讓水可以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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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某希伯來翻譯﹕「天窗離船頂不多於一肘」﹕表示這個窗建在船側﹐但離船頂很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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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一連串高度一肘的窗戶﹐它們在接近船頂的地方圍繞船一週。這可以讓新鮮空氣、光、和可能需要用到的雨水進來﹐當然也可以用來排除污濁的空氣或其他廢物。
6:17 毀滅天下…有血肉、有氣息﹕在創 7:22的記載是「凡在旱地上﹐鼻孔有氣息的」。
凡地上…﹕如果照字面的意思這裡所說的是一個世界性的大洪水。不過﹐這也可以是一種誇張的手法﹐或是基於挪亞有限的觀點對當時會發生的情景所作的形容。「地」也可以恰當地解作「土地」﹐因此一個局部的洪水也能成立。這種誇張文體在創 41:54-57中也有出現。
6:18 約﹕(希 berith)意思是承諾、誓約、協定、保證。這是新約和舊約聖經中「約」字的原文。這是給予挪亞安全保障的一個字。
你同你的妻,與兒子兒婦﹕家室總共8個人(希 11:7)。「船」這個中文字是由3個部份所組成﹐意思就是「船上共有八個口」。
6:22 他都照樣行﹕挪亞對神完全順服﹐他忠心及完整地跟從神的命令。這裡原文用了兩次「行」這個字來突出他的服從﹐之後在創 7:5, 9, 16; 8:18也是用同一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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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行動所產生的後果可能不單只影響他自己﹐人類的罪令所有的動物一起被毀滅。另一方面﹐挪亞一個人的義卻拯救了整個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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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整個世界都充滿著邪惡的時候﹐挪亞卻與神同行(9節)。當宗教合乎潮流的時候﹐一個人很容易表現得很虔誠﹔但在潮流當中逆流而上﹐並在一個邪惡的時代中跟從神才能顯示出真正堅強的信心。雖然今日的社會被世俗主義所壟斷﹐但一個基督徒絕不能夠害怕行神的道路﹐並且要為神作見證。這樣的一個人必然蒙神所喜悅﹐並且會得到從神而來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