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聖經(2):聖經中的難點

24.            聖經是否無誤?

A.  原文手稿:任何與聖經無誤的論據只適用於原著本,現在已沒有留存。

B.  耶穌的態度:耶穌確定了舊約聖經的真實性(太5:17-18; 24:25-27,44)。

C.  許多無神論者在歷世以來試圖從不同方面去攻擊聖經,但即使在今天,仍然沒有確實的證據證明聖經有任何部份是錯誤的。

25.            當面對聖經的難點時,我們應採取甚麼正確的態度?

A.  如果聖經出現了難點和矛盾時,我們應盡量使用參考書籍或向多些成熟的基督徒諮詢,來嘗試解釋難解的經文和協調那些似乎矛盾的地方。

B.  當難點明顯是無法協調時,沒有必要立即說聖經是錯誤的。正確的態度是將這問題暫時擱置。

C.  現今的主要問題:今天基督徒的一個主要問題是否定聖經的無誤,以致失去信仰或產生無法解決的懷疑。

26.            我們現在使用的希伯來文和希臘文聖經有錯誤嗎?

A.  舊約希伯來文聖經: 我們今天的舊約聖經是來自第五到第十世紀,現今尚存有7份古卷。在1947年發現的死海古卷是源於公元前二世紀到公元後一世紀,它證實舊約聖經是非常準確的。

B.  新約希臘文聖經:從第二到第十五世紀,尚存的希臘文手稿有超過5000份。 標準文本取自各手稿的比較,以至確保新約聖經的可靠性幾乎與原始手稿相同。

C.  有問題地方:

1)在極少數情況下,我們目前的聖經遺漏了一些細節,例如遺漏了記載掃羅登基時的年齡(撒上13:1),但他在位的年數卻記載於使徒行傳 13:21

2)在極少數情況下,發現抄寫失誤,如所羅門的戰馬套車數目(王上4:26; 代下9:25),歷代志下9:25的記載可能是正確的。

     然而,抄寫錯誤是很罕有的,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我們從上下文便可推斷出正確的版本。 此外,這些錯誤也不影響經文的意思。

3)有一些經文和章節可能被附加到原文手稿上,如可16:9-207:53-8:11 這些章節不應用來作為教條或實踐之用。

D.  總括而言,聖經包含充分的準確性,可被視為真正神的話語。

27.            我們今天使用的譯本有錯誤嗎?

A.  許多譯本: 不同的譯本當然有輕微的不同,視乎所使用的原文文本和翻譯的時間。

B.  來對準確翻譯的威脅:近年來許多英語譯本是被稱為「性別中立」的譯本,目的是跟隨政治正確性的社會發展趨勢,並避免冒犯女性。 這些新翻譯試圖除掉聖經引用的男性代名詞。 結果使數以百計的經節有所改變,其中一些的改變確實更改了聖經原來的意思和變得不準確。 中文翻譯仍未受到這趨勢的威脅。

C.  由邪教出版的翻譯是不準確的,絕不應該被使用。 「性別中立」的翻譯大多是不準確的, 它們可以用作參考,但不可以作為研經之用。

28.            如何處理聖經內在似乎矛盾的地方?

§        聖經有3種內在矛盾:[1] 表面的內部矛盾,[2] 教義的矛盾,[3] 倫理的矛盾。

A.  表面的內部矛盾:(1)缺乏現代精密的記載(使用約數),(二)不規則的文法或串字法,(3)使用誇張手法,(4)在相同的事件中有差異的記載,(5)不嚴謹地引用經文。 但聖經的無誤不會因此而被否定。

B.  教義的矛盾:聖經雖在教義方面似乎有矛盾,但這些矛盾都能被充分解釋。 如神是不變的,但祂卻因人的改變而改變祂的計劃,如尼尼微人的悔改(拿3:10)或阿摩斯的禱告(摩7:1-6)。

C.  倫理的矛盾:道德行為明顯的矛盾,全都能被充分解釋,如詩篇有詛咒和在舊約有種族滅絶的事。

D.  內在矛盾的解釋:所有在聖經中似乎矛盾的地方都是可以解決的。

1)缺乏現代精密的記載並非錯誤,如使用約數(路24:13)。 古代文獻很少用精確的數字,我們不能把現代精密量度的標準強加於當時的聖經。

2)使用誇張法(用誇張的手法來表達信息的中心,如比喻)並非錯誤,如太5:30(若是你的手叫你犯罪,就把它砍下來)。

3)在記載相同的事件中選擇不同的資料並非錯誤。這些矛盾可能是由於在同樣事件中作者有不同的著重點。

        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罪狀(太27:37; 15:26; 23:38; 19:19):完整的罪狀可以寫為:「這是拿撒勒人耶穌,猶太人的王」,福音書記載的差異可能是由於罪狀是用不同的語言寫成:希伯來文、希臘文、拉丁文。

4)不嚴謹地引用經文並非錯誤,如羅14:11所引用的賽45:23與原來的經文不同,有可能是因為保羅當時所用的聖經是七十士譯本─將希伯來原文聖經譯成希臘文(大部份新約的引文都是這樣的)。 在福音書中,耶穌是以亞蘭文講述,但後來卻以希臘文記錄下來。 因此,同樣的說話,記錄可能會有不同。

5)用使人明白的方式來表達真理並非錯誤。聖經中描述神有手(賽40:40-42),有眼睛等…因為聖經的作者嘗試以人的詞彙來解釋神。

6)似乎的矛盾未必是真正的矛盾。

        四福音書以不同的次序來記錄耶穌的生平事蹟,因為作者們並不打算按時間順序來記載事蹟。 只有路加約略提過按時間順序來記載(路1:3)。

        在太1:2-17和路3:23-38對耶穌的族譜有兩種不同的記載分別以約瑟和馬利亞的族系來記錄耶穌的祖先。

7)似乎非科學化的經文可能代表真理,如耶穌確認了挪亞和洪水(太24:37-39)及約拿在大魚腹中的事蹟(太12:40)。我們不應單憑人的標準認為不可信而將之摒棄。超自然的事是可以發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