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俄巴底亞
(Obadiah, 意思是「耶和華的僕人」)。俄巴底亞是一個很普通的以色列人名子,包括大衛軍中的一名勇士
(代12:9),藏匿神先知的亞哈家宰(王上18:3),和以斯拉從放逐之地返回的一位領袖
(拉8:9),還有其他...。除此之外,我們並不知道作者的其他資料。
年代:
本書是聖經中最短的一卷書,只有21節,是小先知書中最難訂出年代的一卷書。經文中並沒有提到任何以色列王的名字,只提到以東人攻擊打耶路撒冷
(11-14節)。因此,要決定著書的年代,就視乎這場戰事是指那一次以東人參與入侵耶路撒冷的事件。
舊約有幾個入侵耶路撒冷的重要事件:
1.
羅波安王在位時,埃及王示撒攻打耶路撒冷
(王上14:25–26)。
2.
約蘭王在位時,非利士人和阿拉伯人攻打耶路撒冷
(王下8:16–24 、代下21:16–17)。
3.
亞瑪謝王在位時,以色列王約阿施攻打耶路撒冷
(王下14:13–14)。
4.
亞哈斯王在位時,以東和非利士人來攻擊猶大
(代下28:17–18)。
5.
巴比倫國入侵打耶路撒冷
(王下24及25章)。
對象:
從經文看來,主要對象是以東人,因為當中提到以東人對猶大的逼迫,及上帝對他們將來的審判。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也許書中的信息也是給猶大的民,作為對猶大的鼓勵和盼望。上帝將來會為他們申冤,施行祂的公義,懲罰以東人,復興以色列民。
主旨與目的:
上帝藉俄巴底阿責備以東,不念兄弟之情,趁火打劫,逼迫猶大,並預言要懲罰他們。以東將會得到應有的報應(1:15),在地上消失(1:16、18)。最終上帝復興以色列民,歸還他們原有的產業,因為這些產業是上帝賜給他們的(1:17)。上帝藉先知的預言,成為以色列民的盼望,並叫他們曉得上帝是有權能的,一切歷史都掌握有祂的手中。
關鍵字:
「...... 遭難 (遭災、被滅)的日子,...
你不當...... 」(11:12 –14)。俄巴底阿幾次提到以東人的錯,不應在猶大人困苦的日子,趁火打劫。
重要經文:
1:10 因你向兄弟雅各行強暴,羞愧必遮蓋你,你也必永遠斷絕。
1:15 耶和華降罰的日子臨近萬國。你怎樣行,他也必照樣向你行;你的報應必歸到你頭上。
1:21 必有拯救者上到錫安山,審判以掃山;國度就歸耶和華了。
本書大綱:
I.
以東被毀的日子 (1:1–14)
A. 俄巴底亞得耶和華的默示
(1:1a)
與先前三卷小先知一樣,俄巴底亞的默示是從上帝來的,表示他下面所說的話是帶有能力的,因為是上帝要他所說的。並不是俄巴底亞自己的感覺或揣測,卻是神自己的意思。
B. 上帝召列國向以東宣戰
(1:1b)
以下所說的預言,是針對以東所說的(1:2)。「『我們』從耶和華那裡聽見信息」,中文譯本無「們」字。「我們」除了俄巴底亞之外,還包括了先知耶利米(見耶49:14),或更多的先知。所以上帝召列國與以東人開戰的信息,並不俄巴底亞的獨家消息。耶利米也從上帝得到同一樣的信息;而很明顯俄巴底亞是知道這個的。
有使者被差到列國,讓他們能連成一線,一同攻擊以東,這是上帝的意思,因為上帝要以東人得到應有的懲罰。
C. 以東戰敗的結果
(1:2–9)
以東人自高自大,第一個結局就是他們會變得渺小,無論是所餘之民之人數或國家的勢力,都大不如前了,甚至完全崩潰。以東人其中一樣的罪,就是他們的自高驕傲(1:3)。他們的城建築在高山上,居高臨下,有堅固的城壘(詩60:9),軍隊又善於作戰,鄰邦並不容易攻擊他們。因此他們覺自己的國勢比別邦強。上帝就把他們從高處拉下來(1:3)。
盜賊來,都只會偷要偷的東西,總不會把整個房子倒空。摘葡萄的,都只會摘足夠的葡萄,總會留下一些在枝子上。但攻擊以東的,必會把以東所有的東西拿走;連以東人最隱密之處都會被搜掠,他們隱藏的寶物也會被人奪去(1:5–6),他們將會一無所有。
曾經與以東友好的邦國,都會在這時候背叛他們,正如他們背叛他的兄弟猶大一樣。「與你結盟的」把他們驅逐出邊界、「與你和好的」會欺騙他們、「與你一同吃飯的」會設計陷害他們。讓以東一嘗被背叛的滋味。
到那日,他們國中沒有智慧人,沒有聰明人為他們的謀士。這些人或許被殺,又或許上帝令他們的聰明變為愚拙。(1:7)
曾經是勇猛的戰士,到了那日,都必驚惶。從這些人的反應,我們可知到時必定是一個很悽慘的時刻。
D. 神懲罰以東的原因
(1:10–14)
以東人為甚麼會有這麼悽慘的結果,這麼痛苦的懲罰,落得如此田地呢?皆因以東人對他的兄弟以色列人沒有手足之情。見到以色列人受逼迫,他們有時袖手旁觀,有時趁火打劫,雪上加霜,叫以色列人苦上加苦。
從12節至13節,有一個很清晰的結構,就是「......
遭難 (遭災、被滅)的日子,...
你不當...... 」,在此上帝一一列舉以東人的不是。
經節 |
....的日子 |
你不當.... |
1:12a |
你兄弟遭難的日子 |
你不當瞪眼看著 |
1:12b |
猶大人被滅的日子 |
你不當因此歡樂 |
1:13a |
我民遭災的日子 |
你不當進他們的城門 |
1:13b |
他們遭災的日子 |
你不當瞪眼看著他們受苦 |
1:13b,14a |
他們遭災的日子 |
你不當伸手搶他們的財物 你不當站在岔路口剪除他們中間逃脫的 |
1:14b |
他們遭難的日子 |
你不當將他們剩下的人交付仇敵 |
以上12到14節的經文,有學者認為是論到以東人過往如何對待以色列民。「你不當」就是「從前當以色列人遭災的時候,以東人就不應該....」。有些學者卻認為俄巴底亞是論到當時以色列與以東人的關係,兩者的解釋大致相同。
若這裡的責備也是屬於預言的話,這就是以東人將來對以色列人面對逼迫時的行動。上帝對以東人的責備,是基於祂超越時間的能力,責備將來以東人的罪行。雖然在人的時間上,他們還未有犯罪,但從上帝的角度來看,已經是事實了,因而責備他們。
「你不當」可能是屬警告性的字眼,用意是警告以東人不要在以色列人受逼迫時去攻擊他們。不然的話,上帝就會照所預言的去懲罰他們。
這些解釋都有它們的論點,或許這些解釋同時都是上帝的意思:一方面上帝責備以東人過去對以色列人的逼迫,另一方面也責備他們將來會再同樣逼害以色列人,藉此警告他們。
以掃和雅各是兩兄弟,本應守望相助,不應手足相殘。以掃同樣是亞伯拉罕的孫,以撒的兒子,本有同樣的神。雖然以掃失去了長子的名份,但上帝仍顧念他和他的後裔,不許以色列人憎惡以東人(申23:7)。耶穌也教導我們,「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太5:22)。從歷史事實來看,他們兩族常有戰事,互相攻擊。上帝在此責備以東人不念手足之情,表現神很重視弟兄姊妹的關係。我們信徒的關係,就親如兄弟姊妹一樣,因為同相信一個神,同有一個父,同被耶穌基督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屬靈上,我們是同一個身體上的肢體(林前12章),互相聯絡(羅12:5),我們都有著很親密的關係;一個肢體受苦,其他肢體都一同受苦(林前12:26)。因此上帝願意我們來到祂面前時,要先與我們的弟兄姊妹有良好的關係(5:22–23),才能與祂親近。
上帝責備以東人其中一件事情,是當以色列人受苦時,他們卻「瞪眼看著」,沒有任何行動去幫助他們。上帝在這裡責備以東「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以色列人)的事。」(腓2:4)
今天當我們看到弟兄姊妹有需要時,有否主動去關心他們呢?我們今天與弟兄姊妹的關係如何呢?我們有沒有時常藉我們愛的關係去榮耀上帝?抑或令上帝名受辱呢?將來會否因為我們向弟兄動怒而受審判呢?
基於上帝的愛,我們把這關係建立起來,互相扶持,去彰顯上帝的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5)
藉此可以叫神得榮耀。
II. 上帝的日子
(1:15–21)
A. 對列邦的審判
(1:15–16)
「耶和華(降罰)的日子臨近萬國」,到那日,各人(萬國)都照他所行的受審判(報應)。外邦人怎樣逼迫猶大人,叫他們受苦,這些外邦人都會受到同樣的報應。
這裡的信息跟其他先知書的信息都是一致的:上帝是以色列人的上帝,祂永不離開他們,將來會為以色列人所受的苦難申冤。以色列人的上帝是他們大能者。上帝是超越地域界限的,因為祂是宇宙的創造者,是歷史的掌權者,是萬有的主宰,是全地的審判者。祂的權能是超越時空界限的,所以列邦都要受祂的審判,沒有例外。
B. 以色列的復興
(1:17–21)
與其他先知一樣,上帝藉俄巴底亞預言以色列將會得回他們所失之地,收回他們的產業,因為這些產業是上帝賜給他們的,受上帝與他們所立的約所保障。上帝最終會替他們收回失去的產業。雅各家將來會像火一樣,把以掃家消滅,這是上帝所預言的,是必會應驗的。
俄巴底亞的預言,無疑為受以東及外邦逼迫的以色列人來說是一種盼望,讓他們知道上帝並沒有離棄他們。雖然他們軟弱失敗,但上帝是守約的神,因為祂的愛和對以色列人的約,祂總是對他們不離不棄。從他們的歷史裡,特別是出埃及的時間,以色列人知道上帝是大能的神,可以把他們從最艱難的情況拯救出來。雖然在列強的壓迫下,甚至被擄到其他的地方,上帝仍有能力把以色列人召回來。以色列人聽到俄巴底亞的預言,就知道上帝仍顧念他們,只要他們靜心等候,上帝必會照祂所說的,把祂的預言變為事實。
參考:
Matthew Henry's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e-sword)
Albert Barnes'
Notes on the Bible
John Gill's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e-sword)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 (e-sword)
聖經新釋 (道聲出被社)
Cornerstone
Biblical Commentary – Minor Prophets (Richard D. Patterson & Andrew E.
Hill), Tynd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