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信仰的試驗(約一2: 7-2: 27)
經文提要﹕
約翰寫本書信的主要目的是要抵擋當時異端的教訓﹐並且希望信徒更清楚自己的信仰。他從一開頭就對耶穌的神性(從起初原有的)、人性(親眼見過、親手摸過)、並罪和救恩的問題作了一番討論﹐許多問題都是針對當時的異端所傳的「新」教訓。接下來﹐約翰基於這位耶穌基督所傳的真理﹐提出3個測驗去察看究竟一個信仰是否和基督所傳的信仰吻合。這一段是一個開始。作者在3-5章將繼續詳細討論這3個測驗的要點。
上文已經討論過第一個試驗﹐就是遵守神誡命的試驗。接下來約翰亦提出弟兄之間彼此相愛的試驗﹐並教義上的試驗。中間約翰插進了一些對教會的勉勵和對世界的討論。
A.
愛的試驗 (2: 7-11)
約翰把第一個試驗和愛神連接起來﹐而對信仰的第二個試驗不再單是表現在個人的道德行為﹐而是表現在人際關係之上。愛神愛人本來就是誡命的總綱﹐作者在這裡特別提出來﹐明顯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命令﹐特別是﹐愛是神的本質(4: 8, 16)。在這裡﹐約翰稱這命令為舊命令﹐但也是一條新命令。
2: 7
雖然約翰沒有直接說是甚麼命令﹐但從下文看這裡的命令就是彼此相愛(參約13: 34-35)。
親愛的弟兄﹕這個字原文有兩種抄本﹐一為「心愛的」(Agapetoi)﹐另一為「弟兄們」(Adelphos)﹐因此不同的譯本有不同的稱呼。第一種譯法似乎和作者將要談論關於愛的主題相配合。
舊命令﹕這個命令有兩點可以稱為舊命令。[a] 「彼此相愛」是舊約就有的命令﹐也是耶穌基督傳道是頒發的命令(利19: 18, 太22: 39-40)。[b] 這是信徒從信主的那一刻就領受的命令﹐他們都知道這命令。
從起初﹕意思是從他們接受福音的那一刻開始(參2: 24, 3:11, 約二1: 6)。
2: 8
新命令﹕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也是一條新命令。因為
[a] 從耶穌基督在十架上受死﹐以及祂對愛的嶄新的論述(例如太5)﹐令這個愛的命令有新的特質和意義。
[b] 基督徒在學習愛的過程中都有新的經歷、新的領悟﹐在新的世代中歷久常新。
在…真的﹕這種新的愛在基督身上以致門徒身上都真實地表現出來。
黑暗…真光﹕代表兩個時代(參太12: 32)﹕邪惡的世代(加1: 4)以及救恩成就之後的世代(來6: 5)。耶穌基督(真光)的拯救讓這個新的世代開始了﹐黑暗的世代將要完結。
2: 9
約翰在上一節再次提到光明和黑暗﹐並要說明何謂真正的光明和黑暗﹐也就是他想要表達的第二個試驗。「人若說」再次表明有異端所教導的「光明」﹐和耶穌基督所教導的不乎。對約翰來說﹐愛弟兄=光明﹐恨弟兄=黑暗﹐也是黑白分明﹐沒有中間地帶(冷漠、不關心可包括在這個「恨」字上)。
2: 10-11
在這兩節中﹐約翰清楚說明第九節所舉的例子正是試驗信仰真假的原則。
沒有絆跌的緣由﹕不至於犯罪﹐包括自己與對方。在基督的愛中與弟兄姊妹相處會經常地為對方著想﹐自以為有虧欠等﹐這種光明的行為﹐除了愛人者得益外﹐也不會令對方陷於罪中。
在黑暗裡行…眼睛瞎了﹕恨弟兄是一種罪﹐並且會因此看不見真理﹐走錯路。
B.
教會與世界(2: 12-2: 17)
約翰從信仰真假的討論中忽然轉為對教會一班信徒的鼓勵。之前討論的語氣似乎是要測驗他們之間誰的信仰是真是假﹐但約翰這裡表明這不是他的意思。他是要針對一班傳異端的﹐並且是從他們中間離開了他們出去了的(2: 19)。而面對這班信徒﹐約翰給予的是鼓勵﹐並對他們的信仰作出肯定。另一方面﹐他對信徒也作出警告﹐不過不是要他們試驗自己的信仰﹐而是要他們小心不要貪愛這個世界和當中的事。
2: 12-14
v.12-14可分為兩半﹐每一部份都有「小子」、「父老」、「少年人」的稱呼﹐不同的是前半部份三個「寫」是現在式﹐後半部份三個「寫」則是過去式。對於兩部份似乎重複解經家各有不同的意見﹐有人甚至猜測信曾經被打斷。但無論如何﹐後半句「因為你們…」的解釋都是用完成式﹐乃是對他們已經得救並與神相交的肯定。
小子們﹕v.12這開頭的稱呼和2: 1為同一個字﹐卻和v.13後半的「小子們」不同。有人認為這第一個稱呼是對所有信徒讀者所說﹐正如2: 1。但基於前半和後半的相似和平衡性﹐也有人認為這「小子」、「父老」、「少年人」是指3種不同屬靈程度的信徒。小子是形容初信不久的信徒。無論他們的成熟程度如何﹐約翰仍然確認他們的救恩。
父老﹕一班成熟的基督徒。他們與神有很深入的相交(認識)。
少年人﹕在小子和父老之間的。他們似乎常與罪惡爭戰﹐並且得勝。
2: 15
在肯定信徒已經得著拯救之餘﹐約翰亦要警告信徒﹐儘管他們已經真正得救並且過著一個與神相交的生活﹐他們面對的試探仍未結束。
世界(kosmos)﹕世界這個字約翰曾多次使用﹐分別有以下的意思﹕[a] 指世界上的人(約3: 16﹐17)﹔ [b] 指宇宙﹐被造的世界(約1: 10﹐17: 24)﹔ [c] 指世上和神敵對的邪惡勢力(約17: 14-15)﹐顯然是這兒v.15-17所指的世界(亦參雅4: 4)。由於世界和神是兩個完全相對的勢力﹐人不能一面愛世界﹐一面愛神(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參太6: 24, 路16: 23)。
2: 16
肉體的情慾﹕肉體的慾望因人的罪性而扭曲﹐令人不按著神的旨意去滿足自身的慾望(例如男女的情慾、貪吃、貪錢等)。
眼目的情慾﹕另一種試探是透過人的視覺進入人裡面﹐讓人只貪圖事物表面的悅目而並非該事物的真正價值或是否良善﹐這種私慾許多時候從內心的層面開始(例如夏娃看到禁果悅人眼目﹐大衛看到拔示巴的美貌等)。
今生的驕傲﹕為自己所有的東西、名譽、地位等誇耀﹐較隱晦的甚至包括一些人為自己的宗教表現而誇耀(例如自己奉獻很多﹐事奉很多等等)。
2: 17
不要貪愛世界的第二個理由十分簡單﹐就是這個世界的短暫﹐以及遵行神旨意的長久。明顯地我們應該投資在有長遠價值的事物上。
C.
教義的試驗(2: 18-27)
在簡短的離題後﹐約翰再次回到他關於試驗信仰真假的主題。在這一段他把異端和真基督徒之間劃分得非常清楚(v.18-21)﹐並總結出異端的教導和其引致的後果(v. 22-23)。最後他描述了兩個方法讓信徒可以防備異端的教訓(v. 24-27)。
2:18
末時﹕新約中曾出現多次「末時」、「末世」、「末日」等用語(和合本大多譯「末世」)(希1: 2﹐彼前1: 20)﹐基本上是指耶穌基督第一次到來和第二次再來之間的時間。當時的人只知道耶穌要再來﹐卻不知道是甚麼時候﹐對我們來說也是一樣﹐現今我們仍然是在末時當中。
敵基督﹕信徒一般相信在最後審判來臨前會有離經叛道之事﹐並且有那「大罪人」出現(帖後2: 5)﹐耶穌也作過類似的教導(可13: 22)。這一節中的第一個敵基督乃是單數﹐可能是指那「大罪人」。但後面的「好些敵基督」是眾數﹐顯然約翰把這些教導異端的人看為敵基督﹐他們不是那個「大罪人」﹐但至少也是敵基督的先驅。使徒們對末世的教導似乎開始應驗了。
2:19
當時那些傳播異端的教師或許因為未能說服教會中的領導者﹐決定離開教會。約翰表明這是因為那些人並不是真正信徒的一份子。他們的離去表露出他們並非真正的信徒﹐否則他們理應和信徒在一起(雖然同在一起不一定是真正的信徒﹐但離去的卻是已經表明了他們不是教會的一份子)
2:20
聖者﹕可以指神(王下19: 22﹐哈3: 3)﹐也可以指耶穌基督(可1: 24﹐約6: 69)
恩膏(chrisma)﹕指聖靈。膏抹在舊約代表分別為聖﹐蒙神揀選作神特別託付的。主的受膏者(彌賽亞﹐即耶穌)在受洗時正是受聖靈的膏。
知道這一切的事﹕「都有知識」似乎是比較好的譯法。聖靈可以教導我們一切的知識。這似乎是針對當時異端所提及的神秘「知識」(諾思底主義的教義)。作者似乎在反對他們提到知識的神秘性。在他看來﹐每個信徒都有恩膏﹐都有知識。這也是他們能夠持守原來的真道的原因。
2:21
約翰寫信不是為了要告訴他們新的真理﹐而是要肯定他們所信的是真理。
沒有虛謊﹕真理必定完完全全是真實的﹐不會一部份真﹐一部份假。
2:22-23
v.22-23是這個試驗的重心﹐也顯示出那些異端所傳播的內容。他們否認耶穌這個人就是神的兒子基督(即否認道成肉身﹔約一4: 1-6作者再更詳細說明)。約翰說他們所傳的是一個謊話。事實上﹐他們這樣說就顯出他們是敵基督。
不認父與子﹕根據諾思底的思想﹐肉身乃是污穢的﹐但基督卻是神的分身﹐因此肉身的耶穌不可能是基督。v.23顯示﹐否認子的﹐不可能和父相交(參約12: 44-45)。故那些異端不可能一面否認耶穌﹐一面說自己和那班信徒有著同一信仰﹐同一位父。聖經記載﹐唯有子能將父啟示給我們知道(太11: 27; 約1: 18, 12:44-45)﹐也唯有子才能讓我們與父和好(約一2: 1-2﹐約14: 6; 提前2: 5)。因此沒有子不可能有父。
2:24
在面對異端的引誘﹐約翰提出兩點防禦的策略﹕要「將那從起初所聽見的,常存在心裡」﹐並且要依靠「從主所受的恩膏」(v. 27)。
從起初所聽見﹕指福音﹐也是使徒從耶穌基督身上學習而來並傳講的信息。新的道理未必一定好﹐反而是使徒所傳的道理才是真理。以我們今日來說﹐這就是聖經上所記載的福音﹐是我們應該要學習的﹐也是我們應該持守的。
在…裡面﹕指和父與子親密的相交。
2:25
這種忠於父與子的結果﹐除了能夠和神相交外﹐更能得著神的應許——永生(參5: 10-12)。
2:26-27
這是約翰要寫以上關於各種試驗和警戒的原因﹕有些人正在引誘那些信徒去隨從異端。
恩膏﹕聖靈。參2: 20。
不用人教訓你們﹕這並非表示不需要有教師﹐因為明顯地聖經其他地方都論及教導的恩賜和教師的職份﹐而且這位作出吩咐的約翰正是他們的教師。因此這一句必須以整封信的背景來看。聖靈是最權威的教師﹐若有人的教導與聖靈不乎﹐我們寧可選擇聖靈的教導。
思考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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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的三個試驗固然是針對當時的異端﹐但亦能夠讓我們分辨世上自稱是基督教的教派以及他們的教義是否和我們相異。當然﹐我們的信仰亦應合乎當中的教導﹐因此我們必須不對罪妥協﹐並讓順服神的態度以及愛弟兄姊妹的行為成為我們追求的目標﹐也成為我們生命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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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我們有耶穌基督的寶血拯救我們﹐但我們的罪性仍然會令我們對「世界」有所貪戀﹐這些東西會通過我們的肉體、眼目、以及短暫的成就感引誘我們。我們必須抵擋這些事﹐除了知道這是敵擋神的行為外﹐我們亦要知道這些東西只是短暫的﹐而我們要追求的應該是有永恆價值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