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約翰一書簡介
A.
背景
約翰一書顯然是作者寫給一班他所認識的基督徒的一封信﹐當中的語氣帶有牧者的氣息﹐勸勉信徒認識基督的真理﹐並與神建立關係。然而﹐從信中不難看出當時的教會正潛伏著危機。當中例如「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指著那引誘你們的人說的」(2: 26)﹐以及「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3: 7)等經文都顯示有人在散播一些和當初使徒所傳不一樣的道理。這些人可能還是從教會中出來的(2: 19)。約翰稱這些人為「假先知」(4: 1)和「敵基督」(2: 18﹐4: 3)。
因此﹐信中作者除了簡單地闡述真理之外﹐在背後有著護教的目的﹐多處所談的題目都是針對異端的教訓﹐為要駁斥他們的教義。並且讓那些因為這些教導而動搖的基督徒能夠更清楚自己的信仰﹐持守過去所學到的﹐並對自己的得救更有把握。
諾斯底主義
許多學者認為經文中所描寫的異端正是諾斯底主義的雛形。諾斯底主義其實包含的範圍很廣﹐有各樣分支﹐似乎起源於西方的知性主義和東方的神秘主義。這些教義到第二、三世紀才漸漸成熟﹐當中一個主要的教導提倡「所有物質是邪惡的﹐而所有屬靈的事物都是好的」﹐這就發展成以下的一些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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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肉身是邪惡的﹐靈魂卻是好的﹐必要得救。這樣卻發展出兩種相反的結論﹕[1] 既然肉身和它的享受是邪惡的﹐人就不應享受﹐必須苦待己身。[2] 既然靈魂是好的﹐那麼無論肉身作甚麼也無所謂﹐因為不會影響行為。因此放任肉身享樂、犯罪等都無關痛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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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救只是靈魂得救﹐並且不是依靠對基督的信心﹐而是靠一些特別的「知識」﹐讓靈魂可以脫離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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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認基督的人性﹐因為肉身是邪惡的﹐神不可能成為肉身。對基督的身份﹐也分成兩派的結論﹕[1] 基督的身體只是一個幻影﹐並非實質(幻影論﹐Docetism)﹔[2] 把耶穌和基督分開。耶穌只是一個人﹐在受浸時「基督」才降臨在他身上﹐到耶穌受死前又離開了﹐因為靈不可能受死和受苦(克林妥主義﹐Cerinthianism)。後者似乎是約翰一書主要針對的。克林妥是當時很有名氣的人物﹐幾乎眾所週知他和約翰互相敵對。
B.
作者
這卷書信不像許多其他的書信﹐作者並沒有說明自己是誰﹐因此在近代略有爭議。有些人認為作者可能是另一位長老約翰(關於啟示錄的作者亦有類似的論點)﹐也有人認為這只是某位對約翰的教導非常熟悉的弟兄(例如約翰的門徒或學生)所寫。事實上﹐約翰二書和三書的作者更富爭議性﹐因為它們較短﹐較少被人引用﹐支持作者是使徒約翰的證據更少。無論怎樣﹐教會初期以及現今大部份學者都認為使徒約翰(約翰福音的作者﹐耶穌所愛的門徒﹐十二使徒之一)的確是這卷書信的作者﹐主要支持論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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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教父多次引用其經文。他們多次利用約翰一書中的教導來針對當時的馬吉安(Marcion)和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的教導。愛任紐(Irenaeus)和革利免(Clement)等教父更清楚指明此信的作者是主的門徒約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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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一書和約翰福音的用字和主題極度相似﹐特別是關於救恩的字眼。明顯的例子可見[約一1: 1 / 約1: 1, 14]﹐[約一1: 4 / 約16: 24]﹐[約一3: 8 / 約8: 44]等等。相比之下﹐兩卷書的不同之處反而並不突出。因此約翰一書和約翰福音的作者是同一人的可能性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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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一書1: 1表示作者曾經親眼見過﹐親耳聽過﹐並親手摸過耶穌﹐因此他理應是從最初開始跟從耶穌的門徒。再者﹐以寫信人的權威、語氣和年齡(2: 15, 24, 28; 4: 1, 5:21)﹐似乎作為使徒的機會很大。
C.
寫作年代、地點和收信人
由於缺乏詳細的資料和確切的證據﹐故不能確定本書的寫作日期。但假如作者乃使徒約翰的話(參考上文作者的討論)﹐寫作時間必然是作者還在生的時間﹐而且他亦應該是年齡頗高並已經是德高望重的人物(2:12-14)。另一方面﹐諾思底派的教導正起源於第一世紀末﹐時間非常吻合。一般認為本書應該在約翰福音之後(約翰福音寫於大約AD85)﹐寫作時間約在AD85-95之間。
根據許多早期記載﹐約翰晚年都在以弗所一帶傳道。最早被證實引用其經文的地方也是在小亞細亞一帶﹐就是以弗所附近。因此很大可能信是在以弗所一帶發出的。
和許多其他書信不同﹐信中沒有收信人或教會的名字。有人認為這封信是寫給多個教會﹐讓人在不同的教會中傳閱。也有人認為作者對讀者的親切態度表示出作者或許認識讀者﹐甚至很熟悉。唯一肯定的是﹐收信人應該是基督徒(5: 13)。不排除作者是寫給他曾經牧養過的教會﹐甚至容讓他們傳閱。
D.
寫作目的﹐經文結構與大綱
約翰一書似乎並不是一卷嚴謹的神學著作﹐儘管當中談論到不少神學﹐但結構更像一位牧者向他的會眾分享自己的見解。一些主題在已經完結之後隔會又再次被提起﹐作更詳細的補充。因此解經家對本書如何分段有著許多不同的意見﹐但作者寫信的目的很明顯希望他的讀者能夠掌握這個信仰的基本﹐對於懷疑或不清楚自己信仰的基督徒﹐這卷書無疑非常有用。
作者在信中喜用各種對比的手法﹕「光明與黑暗」(1: 5)﹐「犯罪與行義」(3: 7-10)﹐「愛與恨」(2: 9-11)等等﹐把這個信仰清清楚楚分別出來。信仰似乎就是黑與白的分別﹐沒有中間界線。
從經文本身我們就可以看出當時教會的許多問題。作者多次提到「我們若說」﹐「人若說」等﹐顯示當時有不少假先知在教會當中傳播各種歪曲的道理。他們之中有些人甚至離開了原屬的教會(2: 19)﹐這可能是當時一些基督徒堅守自己的信仰﹐以致那些假教師被迫分裂出來。但即使是這樣﹐教會當中不難想像到會有人受到這些歪理的影響﹐開始懷疑。從作者對各種教義的辯論﹐並且信中多次清楚的說明(2: 1﹐5: 13)﹐可以看出作者有兩個基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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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神學上和道德倫理上的正確觀點﹐並駁斥那些假先知的謬論
·
堅定信徒的信心﹐要信徒清楚知道真理。作者乃是曾經親身接觸主耶穌基督的門徒﹐他藉此作出有力的見證﹐要信徒堅持他們從前所學到的真理﹐盼望透過這些真理﹐他們會對自己的信仰堅定﹐並對得救有把握。
因此﹐整卷經文環繞著三個試驗。首先是道德上的試驗﹕基督徒不應停留在罪(黑暗)中﹐要行義﹐並遵守神的話(光明)。其次是愛的試驗﹕基督徒需要彼此相愛﹐恨弟兄的不是屬神的。第三乃是教義上的試驗﹕基督徒必須承認基督是成了肉身來到了世上﹐而耶穌就是這位基督。作者多次重複這三個試驗﹐並用不同的角度去分析﹐推論﹐為的是要信徒可以理解吸收﹐以致自己對得救的信心增加﹐不被異端迷惑﹐並有得救的確據。
經文分段
(一)使徒的信息與罪的討論(1: 1-2: 2)
A. 前言(1: 1-4)
B. 信徒與罪(1: 5-2: 2)
(二)信仰的試驗(2: 3-2: 27)
A. 道德的試驗(2: 3-6)
B. 愛的試驗(2: 7-11)
C. 教會與世界(2: 12-17)
D. 教義的試驗(2: 18-27)
(三)說明真理與進一步應用(2: 28-4: 6)
A. 道德試驗之說明(2: 28-3: 10)
B. 愛的試驗之說明(3: 11-3: 18)
C. 住在主裡的確據(3: 19-24)
D. 教義試驗之說明(4: 1-6)
(四)真理的結合(4: 7-5: 5)
A. 愛的進一步說明(4: 7-12)
B. 愛與教義的結合(4: 13-21)
C. 三重試驗的結合(5: 1-5)
(五)見證與確據(5: 6-17)
A.三個見證(5: 6-12)
B. 信徒的確據(5: 13-17)
(六)結語(5: 18-21)
E.
思考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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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必須對自己的得救有信心。這不是我們自大﹐以為自己很好可以得救﹐而是全然倚靠神的結果。神的話語、祂的應許和聖靈就是我們的確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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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亦應對自己信仰的基礎認識得更加深入﹐否則一旦遇到異端的教訓﹐我們就可能會懷疑﹐更有可能會因無知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