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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倫理的選擇
該思拉著(Norman
L. Geisler),孔祥烱譯
倫理學處理道德上的正確和錯誤;基督教倫理學處理一個基督徒在道德上的正確和錯誤;這是一本關於基督教倫理學的書。由於基督徒的信仰建基於神在聖經中的啟示,聖經將被引用為導出結論的權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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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並沒有限制自己的啟示只出現在聖經,祂在大自然中也有普遍啟示(羅1:19-20; 2:12-14)。由於神的道德品格不會改變,神自然和超自然的啟示也應該有相似和重疊。然而,這本書的重點不是神給所有人的自然法律,而是神給信徒的神聖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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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倫理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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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涉及在道德上什麼是正確和錯誤。許多理論解釋良好道德行動的意義。在這裏,我們只提及基督教倫理的顯著特點,並簡要討論每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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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督教倫理基於神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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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倫理的形式是神聖命令。道德責任是我們應該做的;這是一種神聖的指令。當然,神給我們的倫理命令是照著祂不變的道德品格;也就是說,神照著祂自己的道德屬性意願正確的事。神吩咐以色列:「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11:45)耶穌吩咐祂的門徒:「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8)「神決不能說謊。」(來6:18)所以我們也不應該說謊。「神是愛。」(約壹4:16)所以耶穌說:「要愛人如己。」(太22:39)簡言之,基督教倫理是基於神的旨意,但神的意願從來不會違背神不變的道德品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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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督教倫理是絕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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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神的道德品格永不改變(瑪3:6; 雅1:17),因此,從祂而出的道德義務也是絕對的;也就是說,它們在所有時間和對所有人都具有約束力。當然,並非所有神的意願都必定出於祂不變的本性;有些事符合祂的本性,但出自祂的意志。例如,神試驗亞當與夏娃的道德服從性,禁止他們吃特定樹上的水果(創2:16-17)。雖然亞當與夏娃違背該命令是道德的錯誤,我們今天不再受該命令限制;該命令是基於神的意志,並非出於祂的本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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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神命令人不可謀殺(創9:6),這命令應用於摩西律法之前,在摩西律法之內(出20:13),也在摩西時代之後(羅13:9)。簡言之,謀殺在所有時間、所有地方和所有人都是錯的;這是因為人類是照著「神的形像」而創造(創1:27; 9:6);這包括在道德上與神相似(西3:10; 雅3:9)。任何出於神不變的道德品格的,就是絕對的;包括道德義務,如聖潔、公義、愛、誠實和憐憫。其他出於神意願的命令,但不一定出於祂的本性者,對信徒具有同樣約束力,但卻不是絕對的;也就是說,信徒必須服從,因為是神的規定,但祂並沒有規定是為所有的人、所有時間和所有地方。相反地,絕對的道德責任則對所有人,在所有時間和所有地方都具有約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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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督教倫理基於神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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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倫理是基於神的命令,神的啟示是普遍性的(羅1:19-20; 2:12-15),也是特殊性的(羅2:18; 3:2)。神將自己啟示在大自然中(詩19:1-6)和聖經中(詩19:7-14)。普遍啟示包含神對所有的人的命令;特殊啟示則向信徒宣佈。但在兩種情況下,人類倫理責任的基礎都是神聖的啟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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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認神為道德的來源並不免除任何人的道德責任,包括無神論者。因為「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着本性行 [摩西的] 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羅2:14-15)也就是說,即使不信的人沒有道德律在他們的思想內,道德律已寫在他們的心中;即使他們不透過認識而知道它,他們亦在傾向上表現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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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督教倫理是指令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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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道德的神規定道德正當性,故它是指令性的。因為沒有道德的立法者,就沒有道德律;沒有道德的立法議員,就沒有道德法律。所以,基督教倫理在本質上是指令性的,不是描述性的。倫理涉及「應該做什麼」,而不涉及「是什麼」。基督徒的道德責任並不「在」基督徒的標準中找到,而是在「為基督徒設立的」標準中找到,就是聖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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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基督教的角度來看,一個純粹描述性的倫理不是真倫理。描述人的行為是社會學的任務;但是,規定人的行為就是道德的領域。我們已經指出,嘗試從習俗推論出道德,是「『是』變成『應該』」的謬論;人實際的行動不能成為人應該做什麼的依據。若是可以這樣推論,那麼人應該撒謊、欺騙、偷竊和謀殺,因為人每天都做這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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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督教倫理是義務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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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系統大致可分為兩大類,義務論(deontological,以責任為中心)和目的論(teleological,以目的為中心),後者有時也被稱為後果主義,因為行動的價值取決於它的後果。基督教倫理是義務論的;功利主義就是一種目的論倫理的例子。義務論倫理的特徵可以從與目的論對比中清楚地看見(見下面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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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例子就會澄清這一點。有人試圖營救失足落水者,但是失敗。根據目的論倫理觀中一種形式,這不是一個好行為,因為它沒有好的後果;由於後果確定行為良好與否,而後果並不好,自然地,營救的嘗試不是一個好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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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目的論(功利主義)倫理中一個改進的形式可以辯說,雖然嘗試失敗,但它是好的,因為它對社會有良好的影響;人們聽了這件事,就被鼓勵在未來幫助拯救他人。但即使如此,嘗試營救的行動而失敗仍然在本身是不好的。只有為溺水者或其他人帶來好結果,它才能是好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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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相反,基督教倫理是道義論的,它堅持一些失敗的行為仍然是好的。例如,基督徒相信,經驗愛而失敗比沒有經驗愛更好。基督徒相信,十字架不是一個失敗,不單因為有人被拯救;雖然它只對相信的人有效,但卻足夠拯救所有人。基督教倫理堅持認為,反對偏見和種族主義雖然失敗仍然是好的;因為道德行動反映了神的本性,無論成功與否也是好的。對於基督徒,良好與否不用抽獎決定;在生命中,贏家並不一定正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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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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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基督教倫理並未忽視結果。雖然結果並不能決定什麼是正確的,但並不表示考慮結果是不正確的;事實上,在基督教倫理中,行動的結果是重要的。例如,一個基督徒應該先計算他的槍指向哪個方向,然後才扣動扳機;司機需要估計他們的速度對其他事物可能引致的結果;發言者有責任計算自己的言語對他人可能的影響;基督徒有責任估計不接受嚴重疾病的免疫的結果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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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上述所有實例中,以道義論使用結果的方法,比對以目的論使用結果的方法,有一個重要的區別。在基督教倫理中,結果只能在規則或規範中計算;也就是說,沒有預期的結果可以使違反神賦予的道德律成為合理。另一方面,功利主義者利用預期的結果去違反道德規則;事實上,他們用結果來制定規則;如果需要的話,為了預期的結果就可以違反現有的規則。例如,雖然基督教倫理允許預防疾病的注射,但它不允許以殺嬰來淨化人類的遺傳基因,因為這是利用最終的結果去使邪惡的手段成為合理。簡言之,結果可以使良好的手段成為合理,但它不能使任何手段成為合理,邪惡的手段當然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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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倫理的各種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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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的倫理系統只有六個,相異處在每一個如何回答這問題:是否有任何客觀的道德律?也就是說,是否有任何非純粹主觀的道德律,但實際上對人類有廣泛約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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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規範主義的答案是,沒有道德律。 處境主義肯定有一個絕對規律。廣泛主義主張有一些一般規律,但沒有絕對的。無條件絕對主義相信很多絕對法律,它們從來沒有衝突。有衝突絕對主義主張有許多絕對法律,它們有時會衝突,我們有義務去行較輕的罪惡。等級絕對主義主張有許多絕對法律,它們有時會衝突,我們有責任去遵守的最高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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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種觀點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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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六個基本倫理觀中,兩個拒絕所有客觀的絕對道德律。其中,無規範主義拒絕所有的普遍性和一般性的道德律。另一方面,廣泛主義否認普遍性的道德律,只接受一般性的道德律;也就是說,有一些客觀的道德律,它們大部分時間有約束力,但並非在所有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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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四個倫理觀自稱在形式上是絕對主義。其中處境主義相信只有一個絕對道德律,而其他三個相信有兩個或以上絕對道德律。無條件絕對主義主張這些絕對道德律永不衝突,而其他兩個相信它們有時也發生衝突。這兩個中,有衝突絕對主義主張我們有責任去行較輕的罪惡,但違反道德律需要承受罪咎。另一方面,等級絕對主義主張我們的責任是服從更大的誡命;因此,不服從較小的誡命並無罪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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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大倫理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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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瑪(Corrie ten Boom)說謊拯救猶太人逃過納粹死亡集中營。在美國參議院聆聽伊朗門事件時,諾夫中校(Oliver North)作証說,在履行職責過程中,他說謊挽救無辜的生命;他說:「我不得不衡量說謊及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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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幾個聖經故事中,人們說謊拯救生命。希伯來的收生婆說謊拯救法老吩咐他們殺害的男嬰(出1:15-19);喇合在耶利哥說謊拯救猶太人探子的生命(書2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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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說謊拯救生命可以是正確的嗎?這個問題將成為分別六種基本倫理觀的焦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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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說謊是既不對也不錯:沒有任何法律。無規範主義斷言,以說謊拯救生命既不對也不錯;這主義肯定沒有任何客觀的道德原則,可以判斷問題的對與錯。這個問題必須決定於主觀的、個人的或實用的理由,但客觀上沒有任何道德理由,我們沒有道德律來決定這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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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說謊一般是錯誤的:有沒有普遍的法律。廣泛主義認為說謊一般是錯誤的。根據規則,說謊是錯的,但在具體情況下,這一般的規則可以被違反;由於沒有普遍的道德律,一個謊言的對與錯將取決於結果。如果結果是好的,那麼謊言是正確的。大多數廣泛主義者相信以說謊拯救生命是對的,因為在這種情況下,結果使達到結果的必要手段成為合理。不過,說謊一般是錯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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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說謊有時是對的:只有一個普遍法律。處境主義認為,只有一個絕對的道德律,說實話不是這道德律。愛是唯一的絕對,而說謊可能是愛的行動;事實上,說謊是為了挽救一個生命是愛的行動;因此,說謊有時是正確的。除了愛,任何道德規則都可以而且應該因愛的緣故被違反;一切都是相對的;只有一件事是絕對的。因此,處境主義者認為以說謊拯救生命在道德上是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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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說謊是永遠是錯的:有許多不衝突的法律。無條件絕對主義相信,有許多絕對的道德律,任何一個都不能被違反。誠實是一條法律;因此,我們必須常常講真話,即使講真話的結果是有人死了。誠實是絕對的,絕對不能被違反;因此,講真話不會有例外。永遠不可用結果作為違反規則的理由,即使結果是稱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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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說謊是可原諒的:有許多相互衝突的法律。有衝突絕對主義認識到,我們生活在一個邪惡的世界,絕對的道德律有時會遇到不可避免的衝突。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道德責任是兩害取其輕。我們必須違反較小的法律,然後求憐憫。例如,我們應該以說謊拯救生命,然後求神饒恕違反神絕對道德律的罪。有時我們不可避免道德困境,但我們要承受罪責。神不能因我們的道德困境,改變他的絕對的道德指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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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說謊有時是正確的:有更高的法律。等級絕對主義認為有許多道德的絕對,而他們有時發生衝突。然而,有些法律高過其他法律,所以有不可避免的衝突時,我們的責任是遵循更高的道德法律。神不會因不能避免的事責怪我們;因此,祂豁免我們遵守較低法律的責任,因為首要的義務是遵守的較高法律。很多等級絕對主義者相信,憐憫無辜者高於向有罪者講真話;因此,他們相信,在這種情況下,以說謊拯救生命是正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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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圖表是一個對六大觀點的邏輯性總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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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括說,無規範主義的觀點是排除所有客觀道德律。廣泛主義主張道德律有例外。處境主義主張只有一個絕對道德律,排除其他所有道德律。無條件絕對主義強調在表面的絕對道德律衝突中,必定有一個逃避的方法。有衝突絕對主義主張當道德律衝突時,行較輕的惡是可以原諒的。等級絕對主義主張當道德律衝突時,神賜下對較低道德律的豁免,因為我們有責任遵守的最高的道德律。下面各章將研究每一個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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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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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WNLOAD (MS-Word document)
SOURCE:
Norman L. Geisler (2010): Christian
ethics: contemporary issues and options (Grand Rapids, MI: Baker), 15-21 (chapter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