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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抉擇的程序

 

芬博約翰及芬博保羅著(John S. Feinberg and Paul D. Feinberg孔祥烱譯

 

 

我們在前面討論基督徒的自由,並建議用一些方法,定在特定情況下該怎麼做。但是,假設一個人的決定是關乎道德問題一個人又應該如何著手作抉擇呢?

[1] 一旦清楚知道抉擇是關乎道德,首先要做的就是確定一個人的道德理論。這是第一步,因為在任何情況下判斷哪些行為是對還是錯義務性及可允許的,都基於一個人的道德理論。但是,究竟要注意道德理論的哪方面呢?在前面我們探討了各種理論來源它們答案,要如何行動才算是合道德道德規範如何成為正確等我們要注意的是的一個問題呢?一個倫理理論呢?

我們討論的並不是道德規範從哪裏來,也不是如何證明規則是否合理,也不關乎道德規範數目和性質這些問題的答案不會解決我們在特定情況下有何責任。事實上,問題並不是行動怎樣做才合道德;相反地,問題什麼行動是合道德,而不論誰去做,或有何動機,因為我們要確定的是在這處境中要選擇什麼行動(也就是,什麼行動符合道德)

由於我們正尋索正確的行動,顯然是我們擔心的是什麼使行動為道德或不道德正如在本章前面看到,這個問題有兩個主要答案:後果主義和非後果主義後果主義者成果或後果決定哪些行動是合道德的非後果主義者則基於其他事物而不是後果(例如服從神命令的行動,或保持承諾等)。

[2] 一個人的道德理論確定,下一步不論是後果主義者或非後果主義者)分了解當時的情況和可作的這似乎是顯而易見的,也容易確定。但是,我們列出它為一個作道抉擇的重要步驟,因為今天要作道德抉擇時,情況往往異常複雜。例如,想一個死亡的抉擇,如果醫生說你的親戚已經昏迷了三個星期,很接近死亡,他告訴你認真考慮停止現有的維生系統,該抉擇將不會是容易的

可能要評估是否有腦損傷,如果有,是否可以逆轉或治療。也可能要知道是什麼機器維持你的親戚,是呼吸器、輸送血液的器材、腎臟透析機、其他器材?根據不同的答案,你會更明白你親戚的受傷情況。也許能幫助你了解醫學界如何定義身體死亡,使你可以更清楚地評估你的親戚離死多遠。也許知道醫療護理的費用是多少對你有幫助,也許要知道醫療保險有多少津貼。

所有這些項目如何影響生命終結的抉擇,將在安樂死的章討論。我們現在提出來,是說明僅僅確定你的道德理論,不能自動知道在什麼情況下什麼抉擇。你應該或不應該作的將取決於情況細節。無論你是後果主義者或是非後果主義者,都需要這些資料才可以決定哪個行動將帶來最好的結果(跟隨後果論),或有任何道德規則影響你必須做的抉擇。

[3] 假設你已經確定你的道德體系,有關情況收集了現有的資料,再假設你是後果主義者。下一步你應該怎麼做?下一步是找出你要盡量增加的非道德價值。通常功利主義力求最少的痛苦和最大的快樂,但這並不是一般要增加的唯一非道德價值。

[4] 一旦確定所想望的非道德價值,下一步就是確定哪些行為將會產生最所想望的價值。後果主義者評估這件事時,他可能計劃對面前的選擇做一個成本/效益分析。也就是說,後果主義者在一個定的情況下決定怎樣做時,經常計算每個可能的選擇所獲得的利益,計算每個選擇的代價或風險。例如,如果一個選擇所要付出的代價或風險潛在的好處大的時候,這個選擇大概會落選。

後果主義者認定了一個可以盡量增加所想望的非道德價值的行動時,這個行動就成為一個責任。這種選擇可能也是最慎重的選擇,因為是達到預期目的最好的方法。當然,根據後果主義者的倫理理論,達到預期目的最好的方法,也是道德正確的行動。

另外三個項目也是後果主義者作抉擇時值得注意的[5] 假設後果主義者是一個功利主義者。正如在前面看到,有兩大功利主義,就是規則功利主義和行動功利主義。在道德抉擇的情況,如果有一個規則允許某種行動,而沒有一個規則不允許行動,規則功利主義認為行動是道德正確的。因此,規則功利主義者會分析情況,但他亦會諮詢一套道德規則,就是他已決定應包括的一廣泛的道德準則。行動功利主義者則在面對每一種情況之前沒有一套道德規則。因此,他的抉擇重於面臨情況的細節,從可能的選擇中,計算一個能獲得所望的結果的選擇。

[6] 後果主義者必須決定他的目標是否會為帶來最大量所想望的非道德價值抑或單單帶給他自己。在這裏,後果主義者的倫理理論會告訴他是否將好處帶給最大群人抑或帶給他自己。

[7] 假設後果主義者完成上述決定,而結論有多過一個可行的選擇達到的利益。假設他只能從幾個選擇中決定一個,而他也無法選擇第二第三個。那麼他應該如可選擇當然我們可以說讓每個選擇的後果確定最佳的抉擇,但是,對於一個後果主義者,想像的困境源計算每個選擇的結果。

所以,他要如何進行呢?非後果主義者可能會鼓勵後果主義者考慮是否有任何道德為神所命令的,基於理智的)涉及各種選擇,然後選出能滿足最重要的道德的選擇。這種方法的問題是,對於後果主義者,唯一可用的道德律就如何計算最佳後果的行動。但是,後果主義者已經做了計算,似乎最大限度地增加非道德價值的選擇不止一個。

在這種情況下,後果主義者要怎樣選擇呢如果有多個選擇產生最大的善,而他也不能作多過一個選擇,那麼他可以自由選擇任何一個。只要他的選擇帶來想望的最大的善,他就已經滿足自己道德責任,沒有選擇其他可能性也不是道德過失。

現在讓我們假設一個非後果主義者面臨道德抉擇。[1] 他已經確定了自己的道德理論,[2] 收集了對面對的情況所有有關資料。這非後果主義者要怎樣抉擇呢[3] 由於非後果主義者確定行動的道德正誤的基礎不是行動的結果,他們很可能會以道德或道德原則解決問題。非後果主義者會問自己,他的理論是否包含一個或多個道德律,可以直接或間接使用於他面對的情況。如果情況需要他幫助一個將死的親戚,又如果他的倫理理論告訴他,奪去無辜的生命是道德錯誤,這道德將直接解決這情況,催促他不要幫助親戚尋

另一方面,想像有人錄影了一個很受歡迎的節目知道他的朋友們沒有看過那節目。請他們到他家看那節目,但是當他們進入他的家時,他要求他們每人支付兩元才可看節目。當然,大概沒有一個道德理論清楚地禁止人錄電視節目要別人付入場費去觀看。然而,這個人實在相信有一個規則禁止人偷竊不屬自己的物品用來獲利。當他考慮向他的朋友收入場費去看影帶的時候,他意識到自己想做的實際是偷竊。也就是說,他看到,禁止間接的竊的道德同樣禁止他收看節目的入場費。

[4] 因此,果主義者確定了自己的倫理理論,也收集了他面對的情況的資料,找尋個案有關的道德規則。假如他找到幾個應用的規則,或者是一個規則,但在這情況下適用於多個不同的人。乍看,似乎他會知道什麼可以做或不能做。但如果有兩個適用的規則​​他不能同時遵守,也就是選擇了其中一個就不能選擇另一個。

例如,但以理書第三章的情況,就是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要作的選擇。他們被命令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在杜拉平原所造的金像。一方面,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知道他們只應該敬拜以色列的神。另一方面,道德規則說他們必須服從在他們以上的政治或政府權威。如果他們選擇服從國王,他們會觸怒神。如果他們拒絕敬拜任何人而只敬拜神,他們會激怒國王。他們不可以同時遵守這兩個規則,那麼他們應該遵守哪一個

現在,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從該思拉所著倫理的書;讓我們想像他們選擇等級主義解決道德困境;而且,假設等級主義的形式接近羅斯的理論,多於該思拉的理論。我們懷疑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持守某種形式的神聖命令倫理。顯然,對他們來說,單單敬拜神比較服從國王更重要。他們拒絕服從國王是有罪?按等級主義來說,他們沒有罪,因為一個沒有做不能做的事不是罪。

對於那些持有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倫理觀的非後果主義者,若他們面對像這三個希伯來人的道德困境,他們應該使用上述的抉擇方法。但讓我們設想一個更複雜的情況,涉及一個懷孕三個月的女人。在一次例行調查中,她的醫生為所發現的感到不安,她為病人作了一連串的檢查,結論是她的病人患上子宮癌,而且比她想像後期。如果真要挽救她的生命,化療應立即開始。

這名婦女認為奪去無辜的生命是錯誤的,但她面臨的情況是她和孩子兩個無辜的生命受威脅。如果她拒絕立即開始治療,孩子將生存,但她會死亡。如果她開始治療,她疾病可能治愈,但化療會殺死嬰兒。在這情況,只有一個道德律適用,但它適用於兩個人,對母親和孩子同時遵守這道德律似乎不可能。那麼她應該怎樣做,保存自己的生命,抑或保存孩子的生

起初,她可能會進一步思考自己的道德準則,看看是否有其他道德律適用於這種情況,可以幫助確定要救一個人的生命。讓我們想像這個女人已經有另外兩個孩子。當然她有責任照顧和培這些孩子;但如果她犧牲自己的生命,她將無法履行其職責,也不會參與培新生的嬰兒。另一方面,如果她同意墮胎,她癌症的治療可以開始,如果成功的話,能夠滿足她丈夫和另外兩個孩子的責任當她面對兩個選擇,她很可能會墮胎,並可以辯說墮胎使她履行兩項義務,墮胎只准許她履行一項義務。如果她是一個等級主義者,無論她保存了那一個生命,她對道德困境的理論就會使不會有罪咎感。

不過,讓我們稍為改變這情況。讓我們想像,懷孕母親沒有其他孩子,她的丈夫還活。如果她死了,她的丈夫雖然會很傷心,她不相信有任何道德要求她要使丈夫快樂。而且,如果她保存嬰兒的生命,她雖然生存幫助她丈夫的需求,但她的丈夫仍然可以生活。我們可以想像唯一適用於這種情況下的道德律是不能奪取無辜的生命。發育中的胎兒的生命和懷孕母親的生命有同樣價值。她該怎麼辦,她應該如何決定?我們認為,在這情況下,她的唯一的選擇是計算每一的後果(保存自己或保存嬰兒)。根據評估每一個選擇的結果如何,她就隨之作選擇,保存自己或嬰兒。

根據這法,人們可能會抱怨說,這種解決方法是後果主義的方法。雖然我們明白這種憂慮,但我們不同意。如果在開始抉擇者沒有尋找情況有關的道德律,而立即計算每個選擇的後果,那就是後果主義。然而,在上面的例子,懷孕的母親首先認定適用於她的情況的道德律。多次思想如何能夠履行自己和嬰兒的責任。當她考慮了相關的道德律後,仍然不知道要保存哪一個生命。她已經用一個非後果主義者最大的力量去評價的相關的道德律。

面對情形,她除了計算每個行動的後果外,又有何選擇如果她反省每個行動的後果,而喜歡某些後果,這並不等於帶來最好後果選擇就變成她的責任,她不會因此變成一個後果主義者她的責任已經由道德定義了,就是不能奪取無辜的生命。問題是,她要保存兩個生命,而她不能同時保存。在這種情況下,非後果主義者除了計算後果外,又有什麼可作呢?但在抉擇過程達到這階段時,計算後果不會將她變成一個後果主義者

在這情況下如果她保存自己,在道德上是允許的。如果她保存嬰兒,這也是允許的,但犧牲了自己的生命,在道德上沒有強制性它是一種額外努力的行動。由於這種行不是強制性的,如果她犧牲自己的生命,這也沒有違反道德律。

幸運的是,許多非後果主義者面對的道德抉擇時,並沒有產生道德困境。還有幸運的,許多道德困境的解決方法這個假想孕婦的難題更容易解決。但如果困難的道德困境確實出現,上面所描作抉擇的程序一個非後果主義者將是最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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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John S. Feinberg and Paul D. Feinberg (2010): Ethics for a brave new world, second edition (Wheaton, IL: Crossway), 55-61 (excerpt from chapter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