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部﹕國族的起源(10:1-32)
F1﹒ 雅弗的後代(10:1-5)
F2﹒ 含的後代(10:6-20)
F3﹒ 閃的後代(10: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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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10章整章所記載的都是族譜,記錄挪亞三個兒子的後代。這裏一共記載了70個部落和國族(閃 26,含 30,雅弗 14)。這個總數乃是從兩個象徵完美的數字——7和10相乘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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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章提到各部落有不同的語言(第 5, 20, 31節),這種情形只有在巴別塔事件之後才出現,故這一章按時間來說應該排在11:9之後。
10:1 後代﹕又一個新的「後代」(toledot)段落(是創世記中10個「後代」段落的第4個)。
10:2 雅弗的後代總共包括14個民族和國家。根據聖經形容,這14群人居住在小亞細亞、地中海區域和歐洲一帶。這些就是歐洲人,也就是白種人的祖先。這些國家屬於印歐語系。在移居後,他們居住在歐洲、南北美洲,以及澳洲。
10:6 含的後代總共包括30個民族和國家。根據聖經形容,這30群人居住在北非洲和中東一帶。這些人就是非洲人,也就是黑種人的祖先。這些國家屬於非洲語系,在移居後,他們佔據了非洲大陸的大部份,也有些人移居到印度。
10:8 古實又生寧錄﹕寧錄是含的孫子,他在這兒被詳細描寫是由於他曾經征服多國(第8-12節)。他名字的意思是「反叛者」。有些人認為他是古代不信奉神的大巴比倫帝國的創立者,他也可能是巴別塔的建造者。
10:21 閃的後代總共包括26個民族和國家。根據聖經形容,這26群人居住在中東地區。這些人就是亞洲人,也就是黃種人的祖先。這些國家很多都是屬於閃族語系(中東語言),在移居後,他們居住在亞洲大陸以及非洲的北部。有些人甚至穿過白令海峽移居到美洲,成為美洲的原住民和中美洲的古民族(阿茲特克人、馬雅族人、印加族人等)。
10:24 希伯﹕亞伯拉罕的祖先(閃第4代後裔)﹔他是閃的曾孫,但一開始就從閃許多子孫中抽出來被提及(第21節)。希伯來這個字和他的名字有聯繫。
10:25 法勒﹕亞伯拉罕的祖先(閃第5代後裔)﹔他名字的意思是「分開」。
那時人就分地居住﹕很可能是指巴別塔的事件。
問題﹕我們是否可以把人類分為不同的種族﹖
答案﹕
[1] 以政治正確性的角度看種族問題﹕在過去20年,在推崇政治正確性的現代社會風氣下,談論種族成為一種禁忌,許多人甚至反對運用種族這一個概念。不過,如果客觀地看的話,種族是一個事實。就我們遇到的大部份人來說,我們很容易透過對方的外表決定對方的種族。我們不應以政治正確性的名義來逃避關於種族的話題,我們必須承認客觀的事實。
[2] 分別種族的客觀性準則﹕人的分類可以靠着幾個非常明顯突出的特徵,用肉眼分辨出來,例如皮膚的顏色、眼的形狀、頭髮種類、身體和面形等等——總括來說,就是這些特徵讓我們平日可以一眼看出一個人的血統。但是,種族的不同不單只在表面的樣子上,也可透過地理、生態、形態各種因數,甚至遺傳基因上不同生物化學組織來作出辨別。
[3] 三個主要種族外表的差異﹕傳統人類學將人類分為三大種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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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人種∕東方人(黃) |
黑種人∕非洲人(黑) |
高加索人種(白) |
皮膚顏色 |
黃色至棕色 |
棕色至黑色 |
很淺色至棕色 |
眼睛顏色和形狀 |
深啡色瞳孔,眼睛杏仁形狀 |
深啡色的瞳孔 |
淺藍色至深啡色瞳孔 |
頭髮種類和顏色 |
直髮,黑色至啡色 |
緊密地卷曲、像羊毛、絞纏的黑髮 |
多種類,從直髮到起伏的卷髮,顏色從黑到金色 |
身體 |
體毛稀少,汗腺最少,耳垢乾而脆 |
汗腺最多,耳垢濕潤帶黏性 |
汗腺數量中等,耳垢濕潤帶黏性 |
面形 |
相對地寬和平坦,鼻子小,中等至低的鼻樑,鼻腔狹窄,圓的眼窩 |
鼻骨突出,尖型的鼻樑,鼻腔及鼻孔寬闊,鼻較低,眼窩呈長方形,厚而翻起的嘴唇 |
鼻孔狹窄,高鼻樑,眼窩呈尖角至圓形 |
頭骨 |
頭部呈圓形,頰骨突出 |
頭部闊度中等,頰骨內縮 |
頭部呈長形,頰骨內縮 |
[4] 不同種族的基因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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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學家卡華里(Cavalli-Sforza)曾記錄5個種族血型的基因距離(genetic
distances),結果是﹕非洲人和其他人的分別最大。大洋洲人和非洲人的距離最遠,並且也和其餘種族不同。其餘三個種族彼此非常接近,而美洲人(指北美和南美的印第安人)則在三組中居於其中。
[5] 近代的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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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1970年代以來,有些人類學家提出種族只是一些人虛構出來的概念,並沒有事實根據。很多生物學家嘗試証明不同種族之間的遺傳基因變化差異很少(約6%)。[ 但要留意人類和猩猩的DNA差異也只有13%,而人類和線蟲的DNA差異也只有25%。] 這些宣稱是推廣政治正確運動的其中一環,而有信仰真理的基督徒不應支持這樣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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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使用種族這個概念的論點乃是基於﹕[a] 相同種族之間的遺傳差異甚多,反而在不同種族之間的遺傳差異較少。反對性論點﹕這個結果是利用統計學上的把戲,把同一族內每個人的差異和種族間的平均差異作比較得來。[b] 由於族和族之間的婚姻不斷增加,世上根本沒有「純種」的族裔。[c] 不同的種族仍然有可能互相交合受孕(異族通婚仍可誕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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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家羅斯頓(Rushton)通過實証研究,指出3個種族群﹕黃種人、黑種人和白種人彼此之間有很重要的差異。在研究超過60個指標,例如腦的大小、智商、生殖行為、侵略性等等指標時,黃種人和黑種人的數值位於兩個相反的極端,而白種人的數值則在兩者之間。雖然羅斯頓的研究被國際公認為有很高的質素,但他卻被一些人強烈批評,認為他研究種族的差異是侵犯了政治正確性的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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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歷史中有許多的英雄豪傑,其中有很多在他們的時代可能聲名響遍全世界。然而他們的輝煌成就盡皆埋沒在歷史當中,甚至今日被人提及的也不多。相反,為服事神所作的卻會記在神的冊上,將會永遠被記念。
G部﹕巴別塔及閃的後裔(11:1-32)
G1. 巴別塔(11:1-9) G2. 閃裔的族譜(11: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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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的頭11章就像一個完整的循環。在創造的時候,一切空虛混沌(創
1:2)都成為有秩序的(創
2:1-3)﹔而在巴別塔的事件中,原有的秩序(創
11:1)卻成為了混亂(創
11:9)。在起初,混亂是屬於環境方面的﹔而在結束時,混亂卻是在道德方面。幸好,人類的歷史並沒有在這裏完結,神為了祝福人類所定的計劃將由被揀選的亞伯拉罕一家延續下去。
11:1 天下﹕人所認識的世界,並非指全球。這亦指所有人所知道的種族。
11:2 往東遷移(從東遷移)﹕不同的聖經版本分別有翻譯為「從東方來」或「往東方去」。由於向東遷移在創世記中常有負面的意思,這裏若翻譯為「往東方去」似乎比較適合。
示拿地﹕米索不達美亞的南部。這個地名和巴比倫有同樣的意思,而巴比倫在聖經中經常象徵與神敵對的勢力(亞5:11;
啟18:2,4,20)。
就住在那裏﹕永久的定居。這和神要他們「遍滿地面」的命令背道而馳(創 1:28; 9:1)。
11:3 來吧﹗我們…﹕這句子在這段經文一共出現了3次,是巧妙利用希伯來文相同音韻的寫作手法。這從造磚開始(「來吧!我們要做磚」),以致他們可以建城(「來吧!我們要建造一座城」),而最後引致神作出行動(「來吧!我們下去變亂口音」)。
做磚,把磚燒透了﹕米索不達美亞的平原並沒有足夠的岩石和石塊用來作建築用途。希伯來原文的字面直譯是「用作磚的方法做磚,和用火燒那被火燒成的」,這可能是作者故意選用重複的文字,來遙指後來人們像口吃一樣的胡言亂語。
11:4 一座城﹕作為防衛和保護的用途,特別是因為他們處身於沒有天險保護的平原當中。
一座塔,塔頂通天﹕和今日的摩天高樓類似﹔它的高度似乎可以頂到天一樣(申 1:28; 9:1)。這座塔是一個象徵,表示人到達了神的住處並且與神同等。當人提升自己以為自己和神一樣的時候,他們就該受到摧毀(耶 51:53; 但 8:10)。另一方面,亦有人認為這一句是指人嘗試透過占星術來知道關於未來的事情。
為要傳揚我們的名﹕他們清楚表達他們的目的﹕[a] 追求名聲和離開神獨立自主,以及 [b] 避免人們分散。只有神才配得永不衰殘的名(賽 63:12),也只有神能夠把永存的名給予祂所揀選的子民(創 12:2; 撒下 7:9;
8:13)。
免得我們分散﹕由於有城的保護,他們就可以留在同一個地方。而避免人移居到別的地方正正和神「遍滿地面」的吩咐相違背(創 1:28; 9:1)。
11:5 耶和華降臨﹕儘管他們計劃要直通天上,神仍然處身於比他們更高的位置。神降臨代表神帶來審判,並非指祂到地面尋找消息。
11:6 如今既做起這事﹕他們希望能像神一樣而決定違背神的命令。如果他們成功的話,他們將會繼續實行其他無法想像的罪惡。
沒有不成就的了﹕這並不代表他們將會成功地完成他們任何的計劃,這只是表示﹕若要阻止他們圖謀更多罪惡,就將會更為困難。
11:7 我們﹕指集合眾天使來完成神的計劃﹔也有可能是表達三位一體中的三個位格。
變亂他們的口音﹕「變亂」這個字(希
balal)可翻譯為迷惑或是胡言亂語的意思。它本來是用來形容在煮食時把食物混在一起,指原有的各部份被混合在一起不能再分開的意思。
11:8 把他們分散﹕「分散」這個字在本章一共出現了3次(第4, 8, 9節),是一個重要的主題。這裏主要的問題是人不肯分散,而結果卻是人因為神的行動而分散。
在洪水以前,人們互相殘殺,沒有和平,結果他們得到神的審判。這裏人卻是聯成一氣,和平共處,但他們仍然得到神的審判。如此可見,整個世界的統一並不一定是神的心意。
由於有不同的語言,彼此之間不能再互相合作,故他們停了建造城的工。也有可能是因為他們得到一個清晰的訊號,知道神反對他們的工作,以致意志消沉,決定停工。
11:9 巴別﹕希伯來文的巴比倫地區﹔它和希伯來文「變亂」(balal)一字的發音相近。
11:10 後代﹕一個新的「後代」的段落開始(是創世記中10個「後代」段落的第5個)。
閃﹕閃在洪水兩年後是100歲,那麼閃應該是挪亞502歲的時候誕生。但是100這個數字可能是大約的數字,所以有可能閃在當時是102歲。
11:26 他拉﹕這個名字可能和「月亮」這個字相近。很可能他拉和他的家族都有參與對月亮之神的敬拜,這在古代的吾珥地十分流行。
o 倘若亞伯蘭是最年長的兒子,就會出現一個邏輯上的困難。考慮以下幾點﹕[a] 他拉比亞伯蘭年長70歲(創 11:26)。 [b] 他拉從吾珥遷到哈蘭(創 11:31),並且他在205歲時死在哈蘭(創 11:32)。當他拉離世的時候,亞伯蘭應該是135歲。 [c] 亞伯蘭在他拉死後從哈蘭遷至迦南(徒 7:4),因此當他起行的時候應該是135歲或更遲。 [d] 但是創 12:4記載亞伯蘭在75歲的時候從哈蘭遷往迦南,100歲在迦南生以撒。結論是﹕[c] 和 [d] 彼此互相矛盾。
o
正確的讀法﹕亞伯蘭(75歲)在他拉死後(205歲)就離開哈蘭,那麼他拉就比亞伯蘭年長130歲或更多。由於他拉的長子在他拉70歲的時候生下來,亞伯蘭最少比他的兄長(哈蘭或拿鶴)年輕60年。儘管亞伯蘭的名字排在他拉的其他兩個兒子之前,這並不表示亞伯蘭一定是長子,這只是表示亞伯蘭和他的後代被神揀選。由於哈蘭比他的父親更早離世,而拿鶴娶了哈蘭的女兒,極有可能哈蘭才是長子。
11:27 後代﹕一個新的「後代」的段落開始(是創世記中10個「後代」段落的第6個)。
亞伯蘭﹕意思是「被高舉之父」﹔後來名字改為亞伯拉罕,意思是「萬國之父」。
哈蘭﹕意思是「神聖之地」﹔這個名字也是他拉定居和離世之地的地名。
11:29 撒萊﹕有些人相信她是亦迦,就是亞伯蘭兄長哈蘭的女兒。亞伯拉罕在後來說到(創
20:12)撒萊是他父親(他拉)的女兒(後代),卻不是他母親的女兒,暗示有這個可能性。她比亞伯拉罕年輕10歲。
11:32 他拉死在哈蘭﹕從閃到亞伯拉罕,人的壽命不斷在慢慢縮減。這段族譜中記載的平均歲數是312歲,這和亞當到挪亞(以諾除外)時期的平均歲數912歲成強烈的對比。
· 巴別塔是人類偉大的成就,但它是為人而建,卻不是為神而建。我們或許會為自己建立許多紀念碑(名貴服裝、大房子、高價汽車、成功的職業等等)來令人注意我們的成就。雖然這些事物本身並不是錯事,但當我們單單用這些東西來界定自己的身份和自我價值的時候,它們就取代了神在我們生活中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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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傲(極度驕傲)是人類常有的罪。希望可以和神同等亦是人另一種常有(而且很嚴重)的罪。我們需要小心保守自己免受這些罪的誘惑。
· 創世記提供了讓我們理解萬物起源的基礎。它也成為了一個全面的基督徒世界觀的基石(和猶太人的世界觀相同)。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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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之目的以及人類制度的設立,包括家庭和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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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和人類的關係,以及人和其他受造物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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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按神的形像被造,身份高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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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就是一本書最高的思想,將所有故事連起來。創世記1至11章的主題是犯罪與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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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就是在整本書常常出現的鑰字或思想,包括:
[1] 萬物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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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從描寫創造開始。書中並沒有解釋神到底從那裏來,祂卻是一開始就已經存在。祂是全能、滿有智慧和能力的神,但卻關心祂所創造的人類。創世記很清楚地確定了神、人和世界彼此之間的關係。
[2] 人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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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原先創造了一個完美的世界。人在其中有着有意義的工作,但人工作卻並不是為了生存,工作也並不勞苦難受。神為人預備好了一切他們所需要的東西。然而,即使在一個完美的環境當中,人仍然決定違背神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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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記錄人的罪帶來了毀滅。罪變得愈來愈嚴重﹕從亞當夏娃的不順從到該隱的謀殺,再到拉麥毫無悔意誇耀自己殺人,到最後全人類都犯了滔天大罪。若不是因着那有信心和順從的挪亞,人早就在洪水的時候就已經被滅絕了。離開了神,自由只有帶來死亡。不過,雖然人類似乎正在絕望地向滅亡的深淵滑下去,神卻出手干預了。創世記為神那奇妙的救贖計劃作了基礎,而這救贖的計劃是整本聖經最重要的主題之一。我們也知道,到了最後的結局,神將達到完全的勝利。
[3] 擁有慈愛和公義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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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是一位滿有慈愛的神。祂設計了一個永恆的計劃,為的是和人一起分享祂的榮耀。在創世記中,我們看到神的計劃似乎失敗了。但事實上計劃只是稍微延遲了,卻仍然沒有脫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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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亞當的墮落以及該隱犯了謀殺罪之後,卻有了塞特的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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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洪水幾乎毀滅了全人類的時候,卻有挪亞的一家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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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巴別塔的事件之後,卻有亞伯拉罕的家族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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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神亦是一位公義的神,祂對於罪必然報以懲罰。另一方面,祂亦賜福給那些行公義和遵從主道的人。(出
20:5; 34:6-7; 民
14:18; 申
5:9-10; 7:9)
舊約聖經有很多地方以「交叉平行」的型式構建,這是一種文學的手法,通常在修辭學內出現,目的是使辯點更有平衡和更有力。方法是:在有同一主題的幾段中,作者故意將內容排列或構建成一個平行的結構。例如:將六段排列成一個「A—B—C—C’—B’—A’」的結構,其中A和A’有相似的內容等等。創世記有數十個交叉平行,短的只有幾節聖經,長的達到十多章聖經,這本書結構嚴密,單單這一點就可以証明創世記只有一個作者。
· 以下是約瑟一生的故事,請留意所有段落的平行結構。
A
37:1–11作夢者約瑟 B 37:12–36雅各為約瑟的「死亡」悲傷 C 38:1–30猶大與他瑪 D 39:1–23約瑟在埃及為奴 E 40:1—41:57約瑟為埃及的拯救者 F 42:1—43:34兄弟們到埃及的旅程 G 44:1–34約瑟試驗兄弟們 G’ 45:1–28約瑟和弟兄們相認 F’ 46:1–27家人們到埃及的旅程 E’ 46:28—47:12約瑟為家人的拯救者 D’ 47:13–31約瑟使埃及人為奴 C’ 48:1—49:28雅各偏愛約瑟和猶大 B’ 49:29—50:14約瑟為雅各的死亡悲傷 A’ 50:15–26供應者約瑟 |
很多創世記的註釋書有下列的繆誤,包括一些福音派作者所寫的書,這是很不幸的。
[1] 支持「底本假設」:當註釋書的作者遇到難解的地方,就利用「底本假設」(一種沒有被証實的理論)去解釋,說創世記的作者可能抄寫了錯誤的資料。但是,相信聖經是神的話語,祂不會容許聖經的原著本包含錯誤。
[2] 相信聖經故事的來源包括古代的神話:一些註釋書的作者假設創世記裏面的故事來自古代中東的神話,然後嘗試分析那些神話的內容是否準確,是否是真實的記錄。這種方法是學術界常用的,但問題是背後的假設,就是聖經的作者在寫書的時候有時抄襲異教的神話,甚至可能抄了錯誤的資料。但是,福音派基督徒接受聖經的故事是完全真實的歷史,它們不是從神話抄錄來的,所以只需要說明創世記和古代的神話絕不相同,單單從聖經中一神主義和高超的道德觀就可以見到。
[3] 猜測作者的意圖:一些註釋書的作者間中假設創世記的作者以寫作來推廣自己的觀點,就可以解釋困難的地方。例如,在解釋為什麼迦南(而不是含)被詛咒的時候,註釋書的作者認為摩西用這個故事暗示迦南人被神詛咒,所以以色列人大可以侵佔迦南。不過,問題是:如果這種解釋正確,那麼創世記的作者就通過挪亞的口表達了自己的觀點,是福音派基督徒不應接受這種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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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幾個世紀,很多學者和批評者攻擊聖經,很多人預言聖經會喪失它的可信性。但是,直至今天,還沒有任何確實的証據証明聖經任何部份有錯誤,億萬人仍然完全相信聖經是神的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