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是猶太人稱為五經(Pentateuch)的「律法書」(Torah)開首的第一卷。中文書名清楚說明是神創造世界的故事。英文書名(Genesis)代表「起源」或「來源」的意思,來自第五世紀拉丁文武加大譯本。這個字的來源是希臘文七十士譯本(geneseos)。希伯來文的書名(bereshith)是創世記1:1中的第一個字(「起初」)。
這本書第一部份(第1至11章)描述起源,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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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和地球創造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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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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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制度(例如婚姻)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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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惡和救贖的起源。
這本書第二部份(第12至50章)描述一個被神揀選的家庭,如何成為為世界帶來祝福的媒介。這本書的重要性在於它是神全盤啟示的基礎。若不相信創世記,則整體信仰都有疑點。
整卷書總共可分為11個段落,每一個段落都有希伯來文elleh toledot作為分界,在創世記共出現了10次。這短句可譯作「這是某某的故事(或歷史)」,或是「某某的後代(或世代)」。它出現於2:4 天地﹔5:1 亞當﹔6:9 挪亞﹔10:1 挪亞的兒子﹔11:10 閃﹔11:27 他拉﹔25:12 以實瑪利﹔25:19 以撒﹔36:1 以掃﹔37:2 雅各。(還有一個在36:9以掃,不過是36:1的重複。)
整本書最明顯的分界就在第111章和第1250章之間。頭11章是關於太古時代的歷史,而最後的39章則是關於族長時代的歷史。第一部份描寫人漸漸和神分隔,第二部份則描寫神透過亞伯拉罕和他後代的順服,解決了人和神分隔的問題。
本書的次序從誕生開始(第1至2章),之後漸漸敗壞(第3至11章),然後再重獲新生(第12至50章)。[generation, de-generation, re-generation]
頭11章也可分為3個「罪 刑罰 恩典」的循環。[sinpunishmentgr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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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 |
懲罰 |
神的恩典 |
1:12:3 |
創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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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26 |
第一循環 |
亞當和夏娃 |
驅逐 |
塞特 |
5:132 |
族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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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29 |
第二循環 |
人類 |
洪水 |
挪亞 |
10:132 |
族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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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
第三循環 |
巴別塔 |
混亂 |
亞伯拉罕 |
11:1026 |
族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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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18世紀為止,幾乎沒有人會質疑創世記的一致性。對於歷代猶太教的拉比和學者,及基督教學術界和教會的學者來說,創世記是一本摩西著作而有一致性的作品,寫於主前15世紀(約主前14501410年)。寫作時間可能是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前後(出埃及約為主前1446年)。這種看法現在被形容為「傳統觀點」。
這種情況在18世紀中葉以後被完全倒轉過來。新的「批判性觀點」認為創世記:[1] 不是一致性的作品而有多個作者,[2] 不是摩西所著作,而是被擄之後(約主前500年)才完成的書。這個學說稱為「底本假設」(documentary
hypothesis)。自19世紀末開始,這個自由派的觀點幾乎壟斷了整個學術界,以致任何持傳統觀點的人都遭到取笑。不過保守的福音派教會一直都持守着傳統觀點。再者,在最近50年,學術研究發現了很多新的証據,都和批判性觀點相違背,反而都支持傳統觀點。
在經過200年的激烈爭論的今日,關於創世記的作者(在學術界中)仍然沒有絕對肯定的答案。但是,以摩西為創世記的作者可說是合情合理的,因為要從以色列的歷史中找另一個像摩西一樣合資格寫這本書的人實在很困難。
當然,以摩西為作者並不排除有後人在書中作出少量修改,包括:
[1] 書中有「直到今日」這句子(創22:14; 25:33; 32:33; 35:20)。
[2] 一些地名的現代化,可能是以斯拉的修改(創11:28,31; 14:14; 36:31)。
此外,也不排除摩西會用更早期的文獻作為他寫作創世記時的參考,但摩西寫作時在神的引導下,我們相信他不會從這些文獻中採納錯誤的資料。更重要的,是指出聖經其餘地方一致支持摩西是創世記的作者,甚至包括耶穌自己。
[1] 在五經中記錄神曾命令摩西寫下祂的話語(出17:14; 24:4; 34:27; 民33:2; 申 31:9,24; 33:2)。
[2] 在舊約,有很多章節提到律法書是摩西所寫的(書8:31; 23:6; 士3:4; 王上2:3; 王下14:6; 21:8;
拉6:18; 尼13:1)。
[3] 在新約,很多章節提到摩西是律法書的作者(太19:8; 可1:44; 7:10; 12:26; 路5:14; 24:27,44; 約1:17,45;
5:4647; 7:19; 徒3:22; 13:39; 15:521;
羅10:5,19; 林前9:9; 林後3:15; 啟15:3)。
· 我們從創世記認識到﹕
[a] 神是偉大的創造者﹔而人的角色是從這個觀點出發而決定的。
[b] 我們應該為着着神的智慧和權能去讚美祂。
[c] 除了神,沒有任何人或事物能成為我們敬拜的對象,因為它們都是被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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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透過創世記觀察神的屬性,這些屬性在整本聖經都是一致的,這一點和其他宗教的神有所不同。神有無窮的能力,有無窮的智慧,並且是一個帶着平安及和諧的神。祂也是一個充滿愛和完美的神,祂愛人,按着祂的形像創造完美的人﹔祂創造了一個有着完美環境的樂園﹔祂亦設立婚姻作為一個完美的關係。
A部﹕創造(1:12:3)
A1. 起初 (1:1-2) A2. 第一至三日(1:3-13) A3. 第四至六日(1:14-31) A4. 第七日(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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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日的創造可以分為兩組對稱的結構,每一組各有三日。第三日和第六日各自包括了兩個獨立的創造,整段總共有八個創造。
第一日﹕光∕暗 |
第四日﹕太陽、月亮、眾星 |
解決「黑暗」 |
第二日﹕天∕海 |
第五日﹕飛鳥、魚 |
解決「淵面」 |
第三日﹕地和植物 |
第六日﹕動物和人類 |
解決「空虛混沌」 |
1:1 起初﹕時間的起點﹔而神則存在於一切以先。
神並不需要創造宇宙,祂選擇去創造它。為甚麼﹖因為神是愛,而愛必須對某事物或人去表達出來因此神創造世界和人類,成為神愛的對象。神希望能夠和人分享祂的榮耀。
這一節可以有三個不同的解釋方法﹕
o
[a] 標題觀﹕第一節是關於整個創造的標題和概要,而1:22:3則是描寫詳細內容。
o
[b] 傳統觀﹕整個宇宙的創造從第一節開始,但這個宇宙還未完成和組織起來,而其餘的經文就記載地球怎樣被賜予秩序和組織。
o
[c] 復原觀或時溝論(或間隔論)﹕創造從第一節開始﹔第二節形容最初的宇宙由於撒但的叛逆(賽14:9-14﹔結28:12-15)變成了「混亂」的情形。第一和第二節之間有一段很長的間距。
神(希伯來文,簡寫「希」Elohim)﹕這名字意思為強大和有能力。這是一個眾數的名詞,來形容神的偉大,並非代表有很多神。有些人認為這個眾數是指出一位有三個位格的神。
創造(希bara)﹕這裏所指從無變有的創造,並非從已有的物質而來。這個字在整個創造的故事中只出現在4節中﹕1:1,21,27;
2:3(也在2:4)。
天地﹕整個宇宙。聖經沒有記載那看不見的屬靈世界創造的過程(西1:16),但很有可能天使在創造這個能眼見的世界之前已經被創造(伯38:7)。
1:2 地﹕其餘的創造故事將會從地面的角度來說明。
空虛混沌﹕有兩種不同的涵義﹕[a] 兩個詞均表示沒有人居住的意思﹔ [b] 和賽45:18用的是同一詞,有「混亂和空虛」的意思。
淵面﹕地球被水淹蓋(詩104:6),並有黑暗在其上﹔好像約伯記38:9所形容一樣。
神的靈﹕「神的靈」曾參與創造,在詩104:30亦再被肯定。
運行﹕這個字是用來形容一隻母鷹用翅膀掩蓋在牠的小鷹身上(申32:11)。因此這裏表達出神的靈一種有愛護、關懷和撫育的特質。
1:3 第一日﹕神說﹕神下了命令,結果就立即出現。
要有光﹕光源可以是﹕[a] 宇宙光、[b] 神的榮耀(詩104:2)、[c] 「太古巨爆」的光、[d] 太陽。
1:4 好﹕神是一位審判者。「好」這個字可以解作有好處的、美麗的、優質的、或高價值的。
1:5 晚上、早晨﹕創造在晚上來臨之前完成。希伯來人的一天從日落開始。
1:6 第二日﹕空氣﹕可以翻譯為穹蒼,或天空。
1:7 把水分開﹕把雲和海洋分開,創造出天氣和氣候。
1:8 稱空氣為「天」﹕為天空起名﹔這裏沒有寫下「神看着是好的」,因為這並非新的創造。
1:9 第三日﹕把旱地和海分開,目的讓人可以居住。
1:11 各從其類﹕「類」這個字包含很大的範疇,並不一定和現代我們所理解中生物學的「類」相同。這個詞從不用來形容人,因我們在創造中有着特別的地位。
1:12 植物﹕共有兩種﹕[a] 能夠生產種子的植物,和
[b] 果實中包含種子的果樹。
1:14 第四日﹕造(希asa)﹕一個已完成的行動,和第一節「新創造」(希bara)不同。這有可能意味太陽和眾星是在第一天以前所創造的。
1:15 發光在天上﹕這些天體是為着發光而造的,並非人敬拜的對象。
1:16 管﹕支配,統治。
1:20 第五日﹕飛鳥﹕可以包括所有會飛的生物,例如昆蟲。
1:21 大魚﹕聖經其他的地方稱它為拉哈伯(賽51:9)和鱷魚(詩74:14; 賽27:1)。
1:24 第六日﹕野獸、牲畜、地上一切昆蟲﹕[a] 牲畜就是那些能夠容易被馴服作農業用途的動物。[b] 野獸就是那些難以馴服的。[c] 昆蟲原文是指那些有着短小的腳,在地上行走的哺乳類動物,例如鼠類、兔類、穿山甲等。
1:26 照着我們的﹕「我們」有以下可能性﹕[a] 「顯赫的複數」﹔[b] 形容神自忖﹔[c] 表達神不同位格的對話﹔[d] 神和天使。儘管猶太人並不明白三位一體真神的概念,「神的靈」一詞容許了在創造中出現同工的情形。箴言8:30就用擬人的手法形容「智慧」在創造中與神同工。
形像,樣式﹕形像可包括彫像、畫像等等。樣式則指向比較抽象和內在的性質。這兩個詞通常被認為有相同的意思。
1:27 造男造女﹕兩人均有神的形像,有同等地位。
1:28 要生養眾多﹕這是神所給予人的責任。
遍滿地面﹕要遍佈整個地球,並非只留在一個地方。
2:1 第七日﹕創造完成了。
2:2 安息﹕這是一種工作完成後的舉動,並非形容疲累要休息的樣子。
事實上,這一日並沒有「有晚上,有早晨」的完結句,有可能表示這第七日還沒有完結(詩95:7-11; 約5:16-18; 來4:1-11),一直伸延至未來。
2:3 定為聖日﹕這一日是分別出來給神的。神把這一日分別為聖,表示宣佈這一天是專為祂自己而設(出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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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創造的反思﹕
[a] 所有事物都整整有條。神是一位有秩序的神,並非混亂的神。
[b] 神的話帶着能力,話一出口,必定成就。
[c] 太陽和所有生物都是神所創造的,不可敬拜他們,只有創造者才配得我們的敬拜。
[d] 神愛祂所創造的,尤其是人類。祂在創造人以先已經為人類的存在預備好一切。
[e] 人是神按着祂的形像和樣式所創造的。每一個人都是高貴的﹔每一個人都值得我們尊重。
[f] 神把安息日分別為聖,我們也要把安息日分別為聖。
B部﹕伊甸園中的亞當和夏娃(2:4-25)
B1. 創造亞當 (2:4-7) B2. 伊甸園 (2:8-14) B3. 神的命令 (2:15-17) B4. 創造夏娃 (2: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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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經文從另一個角度去形容人的被造,就是神怎樣為人預備一切最好的﹕包括伊甸園、一位妻子、一個和諧的大自然。這是描寫創1:27的細節,不是創造故事的重複。
2:4 耶和華神﹕猶太拉比的解釋﹕「耶和華」(希Yahweh)代表神的慈愛,而「神」(有翻譯作「伊羅謙」,希Elohim)則代表神的公義。基督徒的解釋﹕「耶和華」代表立約的神,而「神」則代表全能的創造主。
天地﹕地現在成了焦點(這裏原文是「地和天」,和創1:1的「天、地」次序相反。)
2:5 耕﹕同一字在舊約的其他地方多解作「服侍」的意思。
2:6 霧氣﹕水泉,指湧出地面的地下泉水。
2:7 地(希adama)﹕這個字和「人」(希adam)字很相似。人是用塵土所造。猶太人亦把這個字跟「紅色」(希adom)和「血」(希dam)這些字聯想在一起。
造﹕設計的工程。這個字表達一個小心、愛護的態度,像從陶土造出有形的器皿一般。
生氣﹕其他的動物亦有「生氣」(創6:17; 7:15,22),但這裏的生氣是直接從神而來,和其他的生物不同。有些猶太人認為「生氣」就是「靈魂」。
有靈的活人﹕這裏可能只是表達人有「生氣」﹔同一個詞語在創1:24也用在動物身上。
2:8 伊甸﹕意思是「歡樂」,或指一片充滿水源的土地。猶太人稱伊甸為「樂園」。
所造的﹕過去完成式,表示人是在建立伊甸園之前所造成。
2:9 生命樹﹕這棵樹可能是提供生命的來源,吃了樹上的果實有可能令地上的生命得以延續和更新。換句話說,聖經並沒有表示吃的人若吃了一個果子就可以得着永遠的生命。
分別善惡樹﹕「惡」這個字暗示邪惡已經出現了。
2:10 河流分為四道﹕河似乎來自伊甸園裏的同一個源頭,之後再分開為四條獨立的支流。
2:11 比遜、基訓、希底結、伯拉﹕可能四道河都流入波斯灣。有人認為洪水前的河流系統和現代的系統有極大的差別,由於洪水時猛烈水流把原先所有的河流系統都破壞了。
2:12 金子、珍珠和紅瑪瑙﹕這三種貴重物質也用來建造會幕(出25:28; 28:9; 30:34)和聖殿(代上29:2)。園子表示神的同在。
2:15 安置﹕字面解釋是「令他得到安息」。表示神賜給人有平安和穩妥(申3:20;
12:10)。
修理看守﹕意思是工作與照顧。工作是神給予的職份,並非是一種咒詛。
2:16 神吩咐他:神給予一個正面的命令和一個負面的命令(第17節),給人有選擇的機會。沒有選擇,就沒有愛﹔強迫獲得的並非真愛。自由必須有界限﹔沒有限制的自由會被濫用。神的命令並非不合情理,也不是難遵守的。神的命令並沒有減少人的快樂、健康和舒適。
隨意喫﹕「隨意」和「各樣樹上的果子」表達出神的慷慨。
2:17 不可﹕和頒佈十誡時的模式一樣。
必定死﹕希伯來文的意思是「死,你將會死」。這個宣佈是一個法律上宣判要處死的聲明,在五經中用來定罪犯的死罪(出21:12;
利20:2;
民35:16-18)。
2:18 獨居不好﹕神明白亞當的需要﹕[a] 伴侶﹔[b] 他在工作和照顧伊甸園上需要一個助手,[c] 在生育方面需要夥伴。
配偶﹕這個字可指軍事上的聯盟國(代下28:16;
詩121:1-2)。在舊約,這個字亦用來形容神幫助以色列人對抗他們的敵人(出18:4;
申33:7;
詩20:2;
33:20; 115:9-11; 121:1-2; 124:8)。因此幫助者並不一定低於被幫助的一方。
2:19 用土所造成﹕像人一樣,走獸和飛鳥都是用塵土造成,不同的是牠們沒有接受神的吹氣。
2:20 那人,亞當﹕亞當一直被稱為「那人」(有一個冠詞在「人」之前),但在這一節亞當是首次單獨出現而沒有冠詞,因此這裏正當地被直接翻譯成「亞當」這個名字(參英文聖經﹔和合本仍用「那人」)。
起了名﹕這表示﹕[a] 亞當比動物更高等,更有智慧﹔ [b] 他對動物施行他的權柄。起名暗示了語言的存在。
找不到配偶幫助他﹕亞當了解到沒有任何一隻動物能夠成為他的幫助者。如果一份禮物在接受者明白其需要後才送出,接受者便會更懂得欣賞和珍惜這份禮物。
2:21 肋骨﹕這個字原文是「旁邊」。這可以是指身體的一部份,好像現代抽取的細胞樣本。
有一本釋經書這樣寫﹕「女人是從亞當身體旁邊所拿出的一條肋骨所造成﹔不是從他的頭而出以致女人可以管治男人,也不是從他的腿而出以致男人可以踐踏女人,而是從他身旁,以致女人和男人同等,並且在他的臂下備受保護,也靠近他的心,被他所愛。」
2:22 造﹕「建造」﹔這個字在摩9:6中用來形容神在天上建造樓閣。
2:23 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原文用的是詩的文體,用來表達亞當的歡樂。這可能和當時的諺語「我的血和肉」(參創29:14)有相同的意思。
2:24 耶穌曾用伊甸園的典故作為祂對婚姻和離婚的教導(太19:3-9; 可10:2-12),這表示園中所設立的制度就是婚姻的模範,並且這模範適用於任何時代。
人要離開父母﹕離開有丟棄的意思(申12:19; 14:27)。婚姻被視為男和女之間一個協約的關係。
連合﹕指除死以外不能被破壞的結合,好像一個協約,重點在於它有永恆不變的特徵。
問題﹕神所設計的婚姻有甚麼特點﹖
答案﹕[1] 婚姻是為一男和一女而設(一夫一妻制)﹔並非多妻亞當只有一位夏娃﹔也不是同性別的人。[2] 配偶之間必需彼此相愛,比他們對父母的愛更大。[3] 婚姻是一個協約。兩人聯合成為一體,不能夠分開。[4] 婚姻的設立是為了能夠彼此幫助,並且互相作伴。
2:25 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 反映一個極其親密的關係,沒有任何事情需要向對方隱藏。羞恥亦可解釋為不信任﹔婚姻關係是一個彼此信任的關係。
· 我們需要知道甚麼是神所容許,以及甚麼是神所禁止的(從研讀聖經而來),然後遵從。神為我們所預備的是最好的﹔離開了神的話,我們就失去了最好的,更會失去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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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神所設立的制度,用以維繫人類的秩序,達到生育、性和愛的滿足。婚姻一男一女的結合是道德的協約,有法律和道德的規限,並不像一紙合同可隨意訂立、重訂、或解除。
C部、引誘和墮落(3:1-24)
C1. 蛇的引誘(3:1-7) C2. 墮落的後果(3:8-19) C3. 趕逐(3:20-24)
· 神所創造的理想世界就在這裏完結。在創3章失去的樂園直到啟示錄21章才能復得。
3:1 狡猾﹕「狡猾」不一定是負面的形容,這個字也可解作通達(箴13:16),意思是按知識而行動用以避免愚昧的行為。不過這個字在這兒有圖謀、詭詐的負面意思。
神豈是真說﹕蛇利用一個問題催逼夏娃作出回答(質疑),並且假裝驚異,說神竟然會禁止他們吃任何果實(誤導)。
「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這個錯誤的引述把一些從神而來本來好的事變成了壞的事。要留意,這個極微小的轉變很容易令沒有防備的人墮入陷阱。這是魔鬼常用的伎倆﹕利用半真理設圈套陷害沒有防備的基督徒。幾乎每一個關於道德的問題都有同樣的情形。
o
魔鬼的攻擊包括3部份﹕[a] 質疑神的命令究竟合理還是不合理(第1節),[b] 否定不遵從神命令的危險性(第4節),[c] 提出不遵從的好處(第5節)。
3:2 夏娃似乎更改了神的命令(創2:16-17)。不同的地方﹕[a] 神慷慨的「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變成夏娃所說「園中樹上的果子」﹔[b] 夏娃所說的「也不可摸」並非從神而來﹔[c] 夏娃的「園當中那棵樹」(可以指兩棵樹的其中之一),對比神的「分別善惡樹」﹔[d] 夏娃的「免得你們死」,對比神非常肯定的用詞「你必定死」。不過這些對夏娃的指控並不一定成立,因為夏娃可能是從亞當間接得到這命令,而亞當未必用和神完全一樣的字句。
3:5 撒但提出人不遵從神吩咐的3個好處﹕[a] 眼睛明亮﹕會看到以前看不到的事物﹔視覺的滿足。[b] 會像神一樣﹕主要的試探﹕能作自己的神。[c] 知道善惡﹕道德上的自主﹔即是不需要神告訴自己甚麼是好和甚麼是壞,能自己作判斷。這和現時世俗化的世界觀一樣。
撒但所說的話後來被証實有真有假───半真理。他只提到好處,但卻沒有提到會失去甚麼。
o
他們沒有立刻死亡,但是他們被趕逐出伊甸園是一個「死亡」的表徵。
o
他們的眼確實明亮了,但是他們只看得到彼此赤身露體。
o
他們像神一樣在道德上獨立自主,但是他們得到孤立和恐懼。
o
他們得到善惡的知識,但是卻感受到罪咎感和羞恥。
3:6 第1-5節的「你們」是眾數,並且第6節原文提到「和她在一起的丈夫」(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指出亞當在蛇作出引誘的時候也在場(或者在附近)。他沒有干涉可能是由於他贊同夏娃的行為。因此亞當必需承擔人類墮落的全部責任。
3:7 赤身露體﹕對舊的事實有新的知識,也有可能他們的身體真的改變了。
3:8 在園中行走﹕由於神是個靈,這裏有可能單單是祂的聲音在移動。
天起了涼風﹕下午或黃昏當涼風吹起的時候。
3:9 你在那裏﹖﹕神當然知道他們在哪裏,這只是神表達出對他們的關心。這也有可能是神容許那犯了罪的人前來認罪並悔改。
3:10 害怕﹕懼怕面對這位聖潔並公義的神的審判和刑罰。
因為我赤身露體﹕真正令他們躲藏的原因是恐懼,因為他們已經不是赤身露體了(第7節)。
3:12 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亞當並沒有一開始就承認他的忤逆,相反,他先歸咎於夏娃,然後歸咎於創造了夏娃給他的神。
o
亞當嘗試把自己看為一個受害者,而不是犯錯者,他不願意為他的行為負責。但是犯罪是亞當蓄意的選擇,而每一個人必需為他自己的罪負上責任(雅1:13)。
3:13 你做的是什麼事呢?﹕神再用問題盼望喚醒夏娃的良知(因為神已知道事實)。夏娃的回答和亞當相同,沒有承認她的不服從,卻反而怪責於蛇。至少她沒有怪責於神創造了蛇。
3:14 咒詛﹕這是執法掌權者對罪犯作出的宣判,只有神才能頒下這個法令。即使是由人說出這句話,亦只有神有能力去實行這個咒詛。留意只有蛇和地被咒詛,沒有包括亞當和夏娃。
蛇的刑罰:[a] 被限制用肚子行走,並一生蒙羞吃土﹔[b] 最終被婦人那受傷的「種子」所毀滅。
3:15 為仇﹕永遠的仇恨。這個字形容戰士之間決定生死的爭鬥。
你、你的後裔、她的後裔(字面解釋﹕種子)﹕全部都是單數,但也可指某一群人。
3:16 懷胎的苦楚﹕生育的劇痛,以及懷孕時肉身上和感情上的痛苦。
戀慕你丈夫﹕[a] 「戀慕」這個字可解作「管轄」的意思。這裏可能表示夫妻間會有權力鬥爭,妻子會希望控制她的丈夫,但將會失敗,因為神已經立了男人作家庭的頭。[b] 女人對愛有很大的渴望,以致她將會被丈夫所控制。
女人的刑罰﹕[a] 懷孕變得痛苦和困難﹔[b] 和丈夫的關係變了質,以致彼此有權力的鬥爭。
3:17 地受咒詛﹕荊棘和蒺藜會令到亞當在農田的工作困難增加。
勞苦﹕和夏娃的「苦楚」是同一個字,表示他需要更辛苦工作才能得到食物。
3:19 汗流滿面﹕並非增加工作,而是增加了工作的困難程度。
歸於塵土﹕應驗了神的命令,不遵從必致死亡。男人的刑罰﹕[a] 一生辛勞的工作﹔[b] 死亡。
3:20 夏娃﹕希伯來文(hawah)的讀音和生命(hayah)一字的字根發音類似。
3:21 用皮子做衣服﹕皮是從動物身上得來,即是意味着死亡。有些人認為這裏象徵基督的救贖,指出必需透過死亡來遮蓋人的罪。
給他們穿﹕這些衣服用來保護他們,遮蓋他們的羞恥,並且在新的惡劣環境中保存他們。這表現出神即使是在審判當中也施行恩典和憐憫。
3:22 問題﹕生命樹的果實能夠令人得到永生嗎﹖兩個不同的答案﹕[a] 不能。生命樹只是一個永生的象徵。[b] 能夠。它有一種回復青春的能力,如果人能夠不斷得到供應就能夠永遠活下去。但是神不願意他們在罪中過永遠痛苦的生活。
3:24 基路伯﹕基路伯是有翼的天使,單單事奉父神。他們臨在代表神臨在(出25: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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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通常在實行之前都經過一個心理的過程﹕[a] 對神的話語產生疑問,[b] 對神的目的產生疑問,[c] 被半真理所誘惑,[d] 被物質或感情利益所誘惑,[e] 希望得到能力和脫離神而自主。
· 撒但令夏娃忘記神賜給她的一切,卻集中在唯一一樣她不能得到的東西。我們若只牽掛着數件我們沒有的東西,卻不理會無數神賜予我們的事物,就會墮入同樣的煩惱。不要只記掛着你沒有甚麼,卻要注意你擁有甚麼,並為這些感謝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