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聖經:默示

5. 「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是甚麼意思?

          a. 聖經教訓:

b. 默示的特徵:

c. 默示的意義:

d. 錯誤觀點

e. 默示結果的不同解說:

(1) 保守派福音的觀點:聖經是神的話(正確觀點)。

(2) 自由派:聖經「包含」神的話

(3) 新正統派:聖經「成為」神的話

6. 聖經之默示有何內在証據?

a. 聖經明確稱為神說的話(例如:「神說」,「這是全能之神所說的」)。

b. 聖經各卷各部份互相吻合。

c. 聖經沒有隱瞞古聖徒如亞伯拉罕及大衛王等所犯的罪, 聖經也從神的角度對歷史事件作出批判。

d. 雖然聖經使用不同的表達模式去記載同的事件, 這些記載卻沒有自相矛盾。(太1616 ;可8:29;路920及太317;可111;路322

e. 舊約各卷均被為神的默示。

f. 新約各卷書信的作者(他們均為聖潔人物)稱其寫作為聖靈所引導的。

7. 聖經的默示有何外在証據 ?

a. 聖靈的印証:各地教會一致公認為神的默示。

b. 聖經有改變人的力量:很多例子顯示人讀了聖經後,道德生活得以歸正。

c. 聖經的一致性:超過 40位作者,橫跨1500 年,不同的國家,不同的職業, 但所寫的主題是一致的 罪與救恩。

d. 聖經預言的應驗:被考古學及歷史所確認, 如以色列被擄歸回(賽1111), 推羅城的毀滅(西265 ), 世界強國的先後次序(但27章)。

e. 聖經的至高道德標準:聖經綜合及超越歷史所有書籍所述的至善美德。

f. 聖經的普及性:聖經被翻譯成超過 1000種的語言和文字, 包括世界上90%的人口,在過往幾十年,聖經每年發行超過 3000萬本。

g. 聖經的歷史價值及資料的準確性:我們沒有確實証明聖經有那一處是錯誤的; 反之,聖經所論及的人物,地點和事件,雖然沒有其他書籍所記載,卻為考古發現所確認。

h. 聖經的不被毀滅性:經得起無數的攻擊(可 1331 ); 雖然很多傑出的無神論者 (如伏爾泰) 曾預言聖經將成過時的作品,聖經仍舊存在。

8. 聖經如何完全?

a. 聖經是神聖權威;聖經是信仰及實踐的唯一及至終權威。

b. 聖經的絕對必須性:人類藉聖經得以認識神及衪的救恩。

c. 聖經的清晰性(清楚表達,容易明白);聖經的明示, 特別是對救恩的講述是任何有心尋求之人都明白的。(詩 11913019:7-8

d. 聖經的足夠性:聖經滿足神的兒女及教會對屬靈及道德之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