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神是否不公平? ( 9:13-15)

羅馬書 9:13-15
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難道神有什麼不公平嗎?斷乎沒有!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困難﹕

·         神是公平的嗎﹖祂是否對我們不公道﹖一些經文例如「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令我們產生一個問題﹕為什麼﹖他們到底作了甚麼事以致他們蒙受神的愛和恨惡﹖

·         這種不公義的感覺在我們閱讀了羅911後就更加強烈。這一段表示關於雅各和以掃的決定是在他們出生之前所做的﹐那時他們甚至還沒有做過一件好事或壞事。這也引起另一個問題﹕神是否在我們出生之前已經揀選了我們﹖

·         這一段也帶出其他問題﹐例如預定論、個人是否應對罪承受責任、猶太人的命運、以及外邦人的被揀選等。

背景﹕

·         這一段保羅所關心的問題是他自己族人(以色列人)的命運﹐以及關於外邦人被揀選而得著神的應許。在羅91-5﹐保羅說若可能拯救他猶太的同胞的話﹐他甚至願意失去自己的救恩

93)。

·         不是所有猶太國家人民都是神的應許之子。神曾經揀選了以撒而沒有揀選以實瑪利(96-9)﹐又揀選了雅各而非以掃(910-14)。很明顯神在當中作出各種選擇﹐並且會繼續做

各種選擇(914-15)。

·         神亦似乎揀選了不同的人去完成祂那偉大的設計﹐例如﹐祂讓法老的心剛硬(916-18)。

若是神真的是掌控這一切的事﹐那麼我們為何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我們又是否像約伯一樣犯了質疑神的罪﹖

解釋﹕

·         愛與恨﹕在新約中﹐愛和恨這兩個字通常用來形容一個需要我們作出優先選擇的情況。聖經說要恨自己的父母並愛耶穌﹐不是表示我們需要對我們的父母懷有敵意﹐而是當耶穌和父母相比時﹐我們需要把耶穌放在優先的次序上﹐超過我們的父母。很明顯﹐神是優先選擇了以撒﹐因為他是那應許之子﹐就是神所應許撒拉的兒子。不過﹐也有可能是因為神已經預先知道以撒是一個對神有信心的人﹐從而選擇他作應許之子。

·         預言﹕以掃是摩押人的祖先﹐而摩押人在後來的戰爭當中則會被以雅各為祖先(雅各曾蒙以撒所祝福)的以色列人所擊敗。在創世記中早有提及「大的要服事小的」。神對這些事情能夠預知﹐以致祂選擇雅各而非以掃來達成祂建立以色列國的計劃可以順利進行。

·         神的自由意志﹕神明顯像人一樣﹐有自己的自由意志。祂有自由可以選擇呼召誰﹐也有能力能預先知道一切將會發生的事。如果神只是照人的規矩做事﹐那祂也不會是神。神可以自由地祝福任何祂所喜悅的人。

·         假設﹕許多人的假設都是基於人訂立的法律﹐例如關於長子身份的法律假設長子將會繼承他父親的財產地位。但這很清楚只是人訂立的﹐並非神的律。而神可以選擇祂喜歡的人作承繼人。

·         以色列人﹕並非所有以色列的後代都是神的兒女。神揀選人去建立一個國﹐當中以撒被揀選﹐並非以實瑪利﹔雅各被揀選﹐而非以掃。以色列有責任把有關神的愛以及神掌權的信息傳給世人﹐但他們明顯失敗了。因此﹐神就容讓他們的心剛硬﹐好讓彌賽亞的信息能夠傳給外邦人。保羅自己則確信以色列人終有一日會接受福音。

應用::

·         我們並沒有權利質疑神的旨意﹐因為神做事是按著祂自己的邏輯﹐而不是按人的邏輯。神的憐憫是按祂的旨意毫無代價的給予人類﹐並非人本身配得到或是能夠賺取回來。一方面﹐神有祂的自由去選擇﹐而另一方面﹐我們也要為自己的罪負責。

·         神容許猶太人心裡剛硬﹐目的是要讓福音能夠傳遍整個世界。如果我們接受祂按慈愛白白給我們的這一份禮物﹐我們接受了祂的呼召要與祂一同執行這個大使命。我們可以透過我們個人的見證、禱告、以及參與並支持各類差傳活動。讓這個福音被傳開﹐很明顯是神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