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是猶太人稱為五經(Pentateuch)的「律法書」(Torah)開首的第一卷。中文書名清楚說明是神創造世界的故事。英文書名(Genesis)代表「起源」的意思。這個字來自希臘文七十士譯本(geneseos)。希伯來文的書名(bereshith)是創世記1:1中的第一個字(「起初」)。
整卷書總共可分為11個段落﹐每一個段落都有希伯來文elleh toledot作為分界﹐在創世記共出現了10次。這短句可譯作「某某的故事(或來歷)」﹐或是「某某的後代(或世代)」。它出現在2:4 —天地﹔5:1 —亞當﹔6:9 —挪亞﹔10:1 —挪亞的兒子﹔11:10 —閃﹔11:27 —他拉﹔25:12 —以實瑪利﹔25:19 —以撒﹔36:1 —以掃﹔37:2 —雅各。
整本書最明顯的分界就在第1-11章和第12-50章之間。頭11章是關於太古時代的歷史﹐而最後的39章則是關於族長時代的歷史。第一部份描寫人漸漸遠離神﹐第二部份則描寫神透過亞伯拉罕和他後代的順從來解決人和神疏遠的問題。
本書的次序從誕生開始(第1至2章)﹐之後漸漸敗壞(第3至11章)﹐然後再重獲新生(第12至50章)。頭11章也可分為3個「罪 — 刑罰 — 恩典」的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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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 |
懲罰 |
神的恩典 |
1:1—2:3 |
創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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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26 |
第一循環 |
亞當和夏娃 |
驅逐 |
塞特 |
5:1-32 |
族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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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29 |
第二循環 |
人類 |
洪水 |
挪亞 |
10:1-32 |
族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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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
第三循環 |
巴別塔 |
混亂 |
亞伯拉罕 |
11:10-26 |
族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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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18世紀為止﹐無論是猶太教中研究律法的學者﹐或是基督教學術界的學者﹐幾乎沒有人會質疑創世記的一致性。「傳統看法」的認為整本創世記是摩西的作品﹐寫於主前15世紀(約主前1450-1410年)。寫作時間可能是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前後(約為主前1446年)。
這種情況在18世紀中葉以來被完全倒轉過來。新的「批判性看法」認為創世記並不是統一的作品﹐也並不是摩西所寫。這個新的觀點幾乎壟斷了整個學術界﹐以致任何持傳統看法的人都遭到取笑。不過保守的福音派教會一直都持守著傳統的看法。再者﹐近代的學術研究發現了新的證據﹐這些證據都和批判性看法相違背﹐反而都支持傳統性的觀點。
在經過200年的激烈爭論的今日﹐關於創世記的作者仍然沒有絕對肯定的答案。稱摩西為創世記的作者可說是合情合理的﹐因為要從以色列的歷史中找一個像摩西一樣合資格寫這本書的人實在很困難。以摩西為作者並不排除會有後人在書中作出少數的改動﹐書中有「直到今日」(創22:14; 25:33; 32:33; 35:20)這種句子就是其中一個例子。另外﹐當然也不排除摩西會用更早期的文獻作為他寫作創世記時的參考。
更重要的是指出聖經其餘的地方均支持摩西是作者的說法﹐甚至包括耶穌自己。[1] 在五經當中﹐神曾命令摩西寫下祂的話語(出17:14;
24:4; 34:27; 民33:2; 申 31:9,24; 33:2)。[2] 在舊約其餘的地方﹐有很多章節提到律法書是摩西所寫的(書8:31;
23:6; 士3:4; 王上2:3; 王下14:6;
21:8; 拉6:18, 尼13:1)。[3] 在新約﹐很多章節提到摩西是律法書的作者(太19:8;
可1:44; 7:10; 12:26; 路5:14; 24:27,44; 約1:17,45;
5:46-47; 7:19; 徒3:22; 13:39; 15:5-21; 羅10:5,19; 林前9:9;
林後3:15)。
關於摩西是創世記的作者在第十七世紀首次被人質疑﹐原因在於神不同的名字出現在創世記不同的地方﹐有時是「耶和華」(Yahweh)﹐有時則是「伊羅謙」(Elohim﹐中文翻譯為「神」)。這導致一些猜測認為摩西並不是創世記的「作者」﹐而只是一個「編者」﹐從早期不同的文獻中抄錄成書。
有不少人對這個假設作出研究(大部份是德國人)﹐直到威爾浩生(Wellhausen)在1878年把有關資料作有系統的發表﹐名為底本假設(亦稱為JEDP學說)。
這個假設認為整本五經背後有四個主要的文獻來源﹕[a] 耶典(J﹐稱神為「耶和華」﹐即Yahweh﹐德文是J字開頭)﹐寫於約主前950年﹔[b] 伊典(E﹐稱神為「伊羅謙」﹐即Elohim)﹐寫於約主前850年﹔[c] 申典(D﹐Deuteronomy)寫於主前620年﹐出現在申命記﹔[d] 祭典(P﹐祭師的著作﹐英文Priestly的頭一字母)寫於巴比倫流亡之後﹐約主前550-450年。
透過用字和寫作風格的分析﹐底本假設把整卷創世記分割開為大約170個小段落。例如創世記21:1-7就分為 1a (耶), 1b (祭), 2a (耶), 2b-5 (祭), 6-7 (伊)。根據這個假設﹐創世記這卷書只有在第一批猶太人從巴比倫回歸之後(主前538年)才能夠完成﹐甚至可能遲至主前400年才完成。
由於他們相信許多文件是寫於事件發生的一段極長的時間之後(例如創世記結束時﹐約瑟離世大約發生在主前1805年)﹐他們便以此評斷創世記中所記載的資料不可能仍然可靠。故此底本假設實際上對聖經的真確性帶來直接的抨擊。
威爾浩生的假設令兩方面人士為此作出不少研究﹐有些人仍然支持傳統看法﹐亦有些人提出更加極端的提議。基於近代有許多猶太學者和福音派基督徒為此作出的研究﹐傳統的看法漸漸取得認同﹐而摩西是五經的作者這個看法亦再次在正統教會中成為主流。Radday和Shore(1985)曾用電腦對創世記每一個字作出全面語言學的分析﹐得出的結論是整本書應是一個整體﹐由一位作者所寫。Kitchen(1966)和Harrison(1969)也收集到證據支持摩西是創世記的作者﹐寫作時期大約是出埃及的年代。這些研究解答了兩個關於創世記的主要問題﹕完整性及作者。
† 作者的目的﹕
[a] 神是偉大的創造者﹔而人的角色是從這個觀點出發所決定的。
[b] 我們應該為著神的智慧和權能去讚美祂。
[c] 除了神﹐沒有任何人或物能成為我們敬拜的對象﹐因為它們都是被造的。
†
我們可以透過創世記觀察神的屬性﹐這些屬性在整本聖經都是一致的﹐這一點和其他宗教的神有所不同。神極有能力﹐有無窮的智慧﹐並且是一個帶著平安及和諧的神。祂也是一個充滿愛和完美的神﹐祂愛人﹐按著祂的形像創造完美的人﹔祂創造了一個有著完美環境的樂園﹔祂亦設立婚姻作為一個完美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