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拉基

作者:

瑪拉基書1:1提到,耶和華藉瑪拉基傳給以色列的默示,一般學者都以瑪拉基為本書的作者。瑪拉基的意思是「我(耶和華)的使者」。聖經裡沒有其他關於先知瑪拉基的資料。

 

年代:

主前450–400年。從本書提到祭司的敗壞及與外邦人通婚的問題,與尼希米時代頗相似,所以有可能是尼希米的時代。

 

主旨與目的:

在尼希米的領導下有一段復興的時期(尼10:28–39),不過祭司和百姓逐漸冷淡和神同行,遵守律法只重外在,而且變得僵化。他們犯瑪拉基所抨擊的罪(祭司的散漫,忽視十一奉獻,和外邦女子通婚),但卻不明白為何神對他們不滿意。瑪拉基斥責百姓忽視真實敬拜主,並且呼召他們悔改(1:6;3:7)。瑪拉基寫作的目的是為了回答祭司和百姓的問題,揭露和斥責他們的罪、墮落、敗壞的態度,以及鼓勵他們;他在結尾鼓勵他們,提到主的使者來臨,這人將為彌賽亞開路。

 

關鍵字:

我們在瑪拉基書讀到共十二次的「你們還說」(11次)或「你們卻說」(1次)。咒詛一字也在四節經節中共出現了七次。關於他們的問題以及對神的審判感到不解,瑪拉基答復他們,並且向他們說明原因。瑪拉基書的主要觀念是瑪拉基的答覆,以及呼求歸回後的任性餘民回轉。

 

重要經文:

 

2:17 你們用言語煩瑣耶和華,你們還說:「我們在何事上煩瑣他呢?」因為你們說:「凡行惡的,耶和華眼看為善,並且他喜悅他們」;或說:「公義的神在那裡呢?」

 

3:1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預備道路。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他的殿;立約的使者,就是你們所仰慕的,快要來到。」

 

4:5–6 「看哪,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裡去。他必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免得我來咒詛遍地。」

 

本書大綱:

 

序言:瑪拉基是耶和華的使者,向猶大百姓傳神的默示。

 

書中一開始很清楚記述耶和華藉先知哈該對所羅巴伯及約書亞(拉3:2,耶書亞)說話的時間,是在大利烏王第二年六月初一日。書中所述的日子,對照如下:

 

 I.        第一個辯証:耶和華愛以色列 (1:2–5)

上帝一開始就宣告祂對以色列人的愛。以色列人的回答卻很奇怪,似乎不認同上帝的宣告,未能體驗上帝對祂們的愛。上帝就坦言祂「愛雅各」、「惡以掃」,祂對這兩兄弟的態度成了強烈的對比。上帝向以色列的百姓肯定對他們的愛,是絕對的,是不變的。

上帝愛以色列人,揀選他們,不是因為他們有甚麼了不起的地方,反而是因為他們的軟弱(7:789:46)。祂的揀選,是祂隨自己的旨意;因祂是神,祂有絕對的主權去決定祂的作為,外在的原因並不影響祂的決定。我們得耶穌基督的救恩,也是一樣;神愛我們,叫一切信祂的都能藉主耶穌得救,不是我們有甚麼能力和優點,免得有人自誇(2:89)

 

從以掃的身上,我們可以看到他是自私又不重視神的約(25:3426:343528:89;希12:16)。他的後裔承繼了他的失敗,他們的地被稱為「罪惡之境」,他們的民被稱為「耶和華永遠惱怒之民」,這是何得的悲哀。

 

上帝愛以色列人是不變的,他們將來會見到上帝的大能,祂的名在以色列境外將會被高舉。當時以色列人是被擄歸回的一群,國破家亡,寄人籬下;雖然在哈該及撒迦利亞時代曾有復興,但都是短暫的。幾十年後的今天,這群以色列人失去了對神的信心,上帝重申對他們的愛,給以色列人帶來盼望。

 II.     第二個辯証:敗壞的祭司 (1:6–2:9)

上帝在這裡責備當時的祭司,他們沒有盡忠,沒有照摩西的律法去教導百姓,不嚴守上帝所指示獻祭的禮儀,蔑視神的話。

 

舊約時代,摩西雖然有教導百姓上帝是「父」(32:36),但他們比較熟識「上帝是王」的觀念;直到主耶穌來,才把「父」的觀念普及。對於以色列民,上帝不單有父的身份,也是他們的主,但他們卻不尊敬他們的父,也不敬畏他們的主。

 

他們不專心獻祭的事,將污穢的食物獻在神的壇上。他們把瞎眼的、瘸腿的、有病的獻為祭物,這都是妄獻的事,是律法禁止的(15:21;利22:22)。這些祭都是徒然的,是上帝不喜悅的,祂不會收納這些供物,獻祭的人也得不到上帝的祝福。他們祭這些祭,是因為他們不尊重上帝,以神的桌子是污穢的,其上的食物是可藐視的(1:12)。他們又說:「這些事何等煩瑣。」這樣的民,又怎能得上帝的祝福呢?

 

上帝懲罰列邦,從此外邦人就知道上帝是大而可畏的神(1:2;但4:3437),既然以色列民受了這麼多神的恩典,他們理應比任何民族都更加愛耶和華。

 

誡命是傳給祭司的,因此他們是有特殊的使命,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因為他們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可惜當日的祭司卻沒有尊重自己的身份,反而偏離正道,使許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但上帝是有憐憫的,將來要興起一個祭司,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這就是主耶穌基督,在祂裡頭有生命;主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14:6)」,而且在祂裡面有活水的泉源(5:1315)。主耶穌也是平安(和平)的主,被稱為「和平的君」(9:6)。生命的約並和平的約都在主耶穌裡,祂「道成肉身」,順服父神的旨意,住在我們中間。祂嘴裡沒有不義的話,又以平安和正直與世人同行,藉福音的大能使多人回頭離開罪孽。

 

 III.  第三個辯証:不忠的民 (2:10–2:16)

猶大的百姓,在回歸耶路撒冷之後,忘記了上帝對他們的吩咐,不可娶外邦的女子為妻(34:1116)。所羅門王受外邦的女子的誘惑去拜她們的假神,因此神就發怒,要把祂的國奪回(王上11)。上帝不准許以色列民娶外邦女子為妻,並不是種族的問題;主要原因是怕以色列百姓會受她們的影響去隨從假神偶像。因為信的與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前6:14),這也是我們現今摘偶的基本條件。對於這樣不相配的婚姻,是得不到上帝祝福的。但有同一個信仰,有同一個主,就能互相扶持,互相鼓勵,成為美好的見證。

 

以色列民另一個失敗,就是休妻的問題,因而前妻歎息哭泣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神性的婚姻,是不能分開的(19:46),本得著神的祝福;但破裂的婚姻,叫上帝蒙羞。上帝是守約的神,但祂的民卻是毀約的民。雖然以色列民屢次犯錯,但神堅守祂與以色列民的約,在懲罰過後,必保守他們,始終對不忠的以色列民不離不棄。可惜祂的民對於婚姻的約卻抱不同的態度,休妻之事成了一種風氣,他們視之為普遍的事情。留意這裡的休妻,是丈夫以詭詐對待妻子,然後藉某些事來把她休了。他們厭棄他們的妻子,有預謀的叫他們可以依照律法去休妻(24:14)。在他們當中不但有休妻之事,也有人以強暴待妻的,這些人都是神所恨惡的!因此耶和華囑咐以色列民,當謹守他們的心,不可行詭詐。(2:6) 關於主耶穌對休妻的教導,可參考馬可福音10:59

 

 IV.   第四個辯証:耶和華公義和審判的使者 (2:17–3:5)

以色列民用言語煩瑣耶和華,還不知罪(2:17)。他們更說「凡行惡的,耶和華眼看為善,並且他喜悅他們」。這無疑是侮辱上帝,蔑視祂的公義,或者他們根本不以公義的上帝為神,因為他們說「公義的神在那裡呢?」新一代在被擄之下長大的以色列民,他們沒有親身體驗上帝的神蹟。但從他們的歷史和被擄歸回耶路撒冷的神蹟,他們可以經歷上帝的同在。若祭司們能盡忠教導百姓上帝的話,他們必能體驗上帝的信實和恩慈。今天我們雖然眼見不到大神蹟,但藉很多身邊發生的事情,都能見証上帝的同在。

 

既然這群以色列民見不到公義的神,上帝就在此重申祂對以色列民的應許,神會差遣使者在祂前面預備道路,他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祂的殿;立約的使者(就是主耶穌),是他們所仰慕的,快要來到。這是一個寶貴的應許。為主耶穌預備道路的,就是施洗約翰,是從前以賽亞先知所預言的。(40:3;太3:3;可1:3;路3:4)

 

「他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他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有學者認為是指主耶穌的降生,也有學者以為是主第二次再來的日子,又或者同時存有這兩個意思。無可否認,耶穌的降生已經令整個世界震撼,因為祂的降世,把影響整個人類歷史,連日子計算的方法也因祂而改變。從祂的誕生,成為新的開始,給世人新的希望。主耶穌升天後,神的道因有聖靈在使徒和門徒中間反而興旺起來,也有許多祭司信從了神的道(6:7),應驗了上帝的話,祂必「必潔淨利未人(3:3)」。

 

 V.      第五個辯証:呼召事奉耶和華 (3:6–12)

當日與亞伯拉罕的約,如今對於被擄歸回的人仍然有效,因為上帝是不變的,祂的約是永遠的約,不會因時間和環境改變而變質。因此猶大和以色列國雖然不再存在,但雅各之子,就是以色列民,仍然沒有滅亡。雖然他們常常偏離神的典章而不遵守,但上帝仍堅守祂的約,是要顯明祂的愛和祂的義;人是不義的人,違背誓約,但神是公義的神,會照祂的話去持守與以色列人之間的約。

 

可憐的以色列人,竟不知如何回轉,他們偏離神,已經成為習慣了,因此他們對罪已經再不敏感。他們沒有在當納的十分之一(18:26 29)和當獻的供物上,履行他們的責任。萬物都是從上帝而來的(代上29:14),沒有一樣是屬我們的,所以對上帝的奉獻,只是把屬神的歸還上帝而已。因為百姓沒有得到正確的教導,就沒有盡他們的責任,在奉獻上虧欠了神。所以上帝說他們「竟奪取我()的供物」(3:8),而且通國的人都是這樣(3:9)

 

聖經教導我們不可試探上帝(6:16),但在這裡,上帝反而要祂的百姓去試試祂,因為上帝要他們去試驗祂的信實和供應。這裡上帝叫百姓要全心倚靠祂,學習信靠,不要因為環境因素而影響他們對神的態度。萬事都應該以上帝的事為念,並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我們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我們的路(3:6)。主耶穌也教導我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6:33),其他的事情,都有上帝作主。上帝應許當時的以色列百姓,若他們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上帝的家有糧,祂就會讓他們見到祂的大能,就為他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他們,甚至無處可容(3:10)。我們都知上帝並不需要我們物質的供應,祂只是要我們從奉獻上學習倚靠並先以祂的事為重,祂就會為我們預備一切。將來萬國必稱以色列人為有福的,他們的地必成為喜樂之地,因為上帝是他們的倚靠。

 

 VI.   第六個辯証:審判日的來臨 (3:13–4:3)

以色列人又用話頂撞耶和華,他們又以為惡人反而得福,生活上事事順利。就算他們試探神,也沒有受懲罰,因此竟然說事奉神是徒然的,遵守神所吩咐的是無益的。但上帝的時候還沒有到,當祂的日子來臨時,祂會作工,必憐恤敬畏耶和華、思念祂名的人,如同憐恤服事自己的兒子。他們的確是神的兒女,正如約翰所說,信神的人就有權柄作神的自女(1:12;約壹3:1)。上帝又會把善人和惡人,事奉神的和不事奉神的,分別出來。對於狂傲的和行惡的,將會受到上帝的懲罰,他們必被燒盡,根本枝條一無存留(4:1);到審判的日子,上帝必用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林前3:1015)。敬畏神的人,將會見到那公義的日頭,就是神自己。上帝的光芒,有醫治的作用,就是靈裡的醫治,因為上帝有權柄赦免人的一切罪孽(103:35)

 

 VII.                  勸言

上帝最後勸勉以色列百姓要忍耐等候,在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祂會差遣祂的使者來到百姓中間。這人不是真的以利亞,但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行在主的前面,叫為父的心轉向兒女,叫悖逆的人轉從義人的智慧,又為主預備合用的百姓(1:17)。在主耶穌未來以前,以色列人必須謹守遵行上帝藉摩西所頒布的律法和律例典章,免得他們走差得罪神。上帝再應許他們神的日子,成為他們的盼望。四百多年之後,主耶穌終於如神所應許,來到祂的民當中,開始新約的國度。

 

參考:

http://www.bible.org/

Matthew Henry's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e-sword)

Albert Barnes' Notes on the Bible

John Gill's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e-sword)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 (e-sword)

聖經新釋 (道聲出被社)

Cornerstone Biblical Commentary – Minor Prophets (Richard D. Patterson & Andrew E. Hill), Tyndale.

NIV Archaeological Study Bible, Zond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