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書

作者:

本書1:1指出阿摩司得上帝的默示「論以色列」。阿摩司是提歌亞人,原是牧人,又修理桑樹,並不是先知,也不是先知的門徒。後來奉上帝的呼召,成為當代獨立的先知,為神向以色列人說預言。

 

阿摩司對亞瑪謝(先知)說:「我原不是先知,也不是先知的門徒(原文作兒子)。我是牧人,又是修理桑樹的。耶和華選召我,使我不跟從羊群,對我說:『你去向我民以色列說預言。』 (7:14–15)

 

年代:

從第一節得知阿摩司是與猶大王烏西雅及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二世同時代。雖然經文中提到「大地震」,但並未能給與我們準確的日期。一舨相信阿摩司作書的時間大約為主前760年左右。

 

對象:

阿摩司的主要對象是北國的以色列民,但他的信息也有關乎六個鄰國及南國猶大

 

主旨與目的:

阿摩司預言上帝會審判那些曾經逼害以色列的鄰國,並會懲罰他們。又審判猶大和以色列民,因為他們拜假神,並且沒有遵守上帝的教訓。又特別啟示先知阿摩司,神會懲治那些在位的,因為他們欺壓平民百姓,自高自大,心中沒有上帝。

 

上帝藉五個異象,讓阿摩司看見祂的心意,及將來給以色列人所降的災。但在上帝裡,上帝的民仍然有出路,就是認罪悔改,回轉來到上帝裡。可惜這些頑梗的以色列人終不悔改,他們的國最後會被滅絕。但雅各家卻得蒙上帝的保守(9:8),但不會被滅絕。在懲罰過後,上帝應許召回被擄的人,重新開始,他們再得上帝的恩典。

 

關鍵字:

「犯罪」和「罪過」出現十二次。因為以色列的罪行,神的審判要臨到以色列是本書調的一個要素。本書其中重要的措辭是「……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因為……」(見1:3, 6, 9, 11, 13; 2:1, 4, 6)。 「這是耶和華說的」共出現了15次,意味著上帝非常關心以色列及猶大的情況,包括祂決心降災去教訓他們。

 

重要經文:

3:1–2 以色列人哪,你們全家是我從埃及地領上來的,當聽耶和華攻擊你們的話: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

 

4:11–12 我傾覆你們中間的城邑,如同我從前傾覆所多瑪、蛾摩拉一樣,使你們好像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你們仍不歸向我。這是耶和華說的。以色列啊,我必向你如此行;以色列啊,我既這樣行,你當預備迎見你的神。

 

 

本書大綱:

 I.          開始的話 (1:1–2)

阿摩司的自我介紹,他的默示是從上帝而來的。他是提歌亞人,他原本是牧人並修理桑樹的,但後來上帝呼召他為以色列的先知。提歌亞在耶路撒冷以南大約10英哩。

「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從耶路撒冷發聲」在之前的約珥書已出現過 (珥3:16),分「從錫安」、「從耶路撒冷」,就是從上帝的殿來的意思,因為上帝的殿就是在耶路撒冷。

 

 II.       上帝對以色列鄰國進行審判 (1:3–2:3)

「三翻四次」:論到以色列鄰邦罪行的時候,中文譯本用了一個中國人很明白的四字詞「三翻四次」(“for three transgressions ... and for four.”),意「多次、屢次」的意思。再看舊約不同的書卷,我們又發現有如下的字眼:

詩62:11 神說了一次、兩次  God has spoken once, Twice I have heard this: (NIV)

箴 3:15, 18, 21, 29 有三樣......有四樣 ... three things ...... four.  (NIV)

伯 5:19 你六次遭難,他必救你;就是七次,災禍也無法害你。 “He shall deliver you in six troubles, Yes, in seven no evil shall touch you. (NIV)”

經文論到大馬色、迦薩、推羅、以東、亞捫和摩押幾個以色列的鄰國,上帝都會懲治他們。文中都用了同樣的格式:

....... 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   我卻要降火在 .......

 

耶和華上帝懲罰這些國家,都是因為他們以不仁的手段對待以色列人:

 

鄰國

罪行

大馬色:亞蘭的首城(賽7:8)

以打糧食的鐵器打過基列 (鐵器上有齒,用來去穀及打斷植物的莖部)

迦薩:屬猶大支派的地方(士1:18)

擄掠眾民交給以東

推羅:資助所羅門王香柏木、松木,和金子 (王上9:11)

將眾民交給以東,並不記念弟兄的盟約。

以東:以掃的後裔(創36:1)

拿刀追趕兄弟,毫無憐憫,發怒撕裂,永懷忿怒。

亞捫:羅得與小女兒的後裔(創19:37)

剖開基列的孕婦,擴張自己的境界。

摩押:羅得與大女兒的後裔(創19:38)

將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

 

列邦都知道以色列民是上帝的子民,他們以殘忍的方法對待以色列人,猶如向不放上帝在眼內,並不敬畏祂;透過攻擊以色列民,間接地侮辱上帝。

 

 III.     上帝對猶大及以色列進行審判 (2:4–16)

論到猶大和以色列人的罪,阿摩司也用了同樣的格式: ...... 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

 

 A.    上帝對猶大的審判 (2:4–5)

猶大所犯的罪與上面列國的罪有所不同,是直接與上帝有關的,就是他們「厭棄耶和華的訓誨,不遵守他的律例。他們列祖所隨從虛假的偶像使他們走迷了。」其實從所羅門王開始,猶大一直有拜假神偶像的情況。(王上11:1–3; 王下23:13–14) 但猶大的君主偶有悔改之心,所以他們在歷史中所受的苦難比北國較少,但可惜他們未能完全回轉,因此上帝也說「卻要降火在猶大」,如降火在其他鄰國一樣。

 

 B.     上帝對以色列的審判 (2:6–16)

阿摩司書的對象是北國的以色列人,因此他特別詳細列出以色列人的罪狀。以色列人不善待自己的同胞(2:6–7) ,又褻瀆祂的聖名(2:7),並忘記上帝對他們的恩典及祂的教訓(2:9–12)。這些事都有上帝作見證 —「這是耶和華說的」(2:11)。

因此,上帝要他們承擔自己的罪,當上帝的懲罰來到,沒有人可以逃避,也沒有人可以自救。就算是勇士中最有膽量的,也沒有能力勇敢面對。

留意2:14–15都提到「也不能自救(deliver himself)」,當上帝之怒氣臨到,我們都不能靠著自己應付。但上帝仍然有恩典,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因為唯有祂是我們的避難所。

 

 IV.     對以色列進一步的言論 (3:1–6:14)

 A.    以色列家要聽 (3:1–15)

阿摩司繼續向以色列民發預言;上帝要追討以色列人的一切罪孽,因為祂「認識」以色列人。聖經以夫婦的關係來比喻上帝與以色列人的關係,因此拜假神就被視為屬靈上的淫亂;在夫婦的關係上出現了第三者。這裡「認識」一詞是極親密的意思;正如創世記中亞當與夏娃的關係一樣(創4:1)。既然以色列民與上帝有極親密的關係,他們拜偶像的罪就顯得極為嚴重了。

唯有與主同心,才可以與主同行。正如中國人所說,「道不同不相為謀」。我們若愛上帝,就要與祂同心,明白祂的旨意;我們要多親近祂,熟讀祂的話語,從聖經中體會祂的心腸,了解祂的心意,讓我們每一刻每一步都行在神的旨意當中,得蒙祂的喜悅。神就讓我們一群因祂旨意被召而愛祂的人,可以得益處。(羅8:28)

上帝必會先把祂奧秘指示給先知,祂才會施行在地上。(3:7) 因此,上帝對以色列人的審判是可知的,1) 叫以色列人見到他們所犯的罪帶來的後果;2) 同時也證明上帝是公義的上帝;3) 警惕他們,加強他們對罪的敏感性;4) 讓他們有機會為自己的罪哀哭,或許慈悲的上帝會憐憫他們,不立刻懲罰他們。

上帝的心意是可知的,祂也願意我們知道,既然我們是屬祂的,祂的意念不向我們隱藏。正如上帝所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創18:17),又如主耶穌所說:「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約15:15)

上帝所傳給先知的預言,先知不能不說;因為這是祂的命令。今天我們同樣領受了上帝而來的救恩,又有主耶穌的命令,吩咐我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正如保羅所說,他既領受了這職分,無論在甚麼時候,都要把福音傳開,他不會因傳福音而誇口,因為不傳就有禍了。(林後9:16–17) 保羅也囑咐提摩太要時時刻刻都要傳福音。(提後4:2)

 

 B.     巴珊母牛要聽 (4:1–13)

「住撒瑪利亞山巴珊母牛」(英文譯本無“如”字):巴珊靠近約但,居民有迦得和流便支派的人。土地肥沃,物產豐富。一般學者認為阿摩司用「巴珊母牛」象徵以色列王族貴冑的太太們,王后和公主等人。她們欺壓百姓,利用從他們身上得到的財富去飲酒宴樂。

 

上帝對著自己的聖潔起誓,以色列民必被懲罰。在第四章,「這是耶和華說的」一共出現了7次。表示上帝極關心以色列人的事;對於他們的罪孽,上帝極為痛心;因此上帝決心懲治他們。當中有5次提到「你們仍不歸向我」,表明以色列人心硬頑固,無心回轉。

第四章結尾,上帝繼續說「以色列啊,我必向你如此行;以色列啊,我既這樣行,你當預備迎見你的神。」上帝下定決心要降禍,因為以色列人已經無藥可救了。

 

 C.     以色列家要聽 (5:1–17)

上帝繼續責備以色列家,若他們終不悔改,阿摩司所預言的禍患終必降臨,因為他們的「罪過何等多,你們的罪惡何等大」(5:12)。雖然上帝是大而可畏,祂所降的災又無人能擋,但上帝往往都會給人一個機會去悔改。只要真心悔過,上帝必會體恤和原諒。在祂宣告祂懲罰的同時,祂給罪人開條出路,只「要尋求耶和華,就必存活」(5:4, 6)、「你們要求善,不要求惡,就必存活」(5:14),或「惡惡好善,在城門口秉公行義」(5:15),「或者耶和華萬軍之神向約瑟的餘民施恩」,讓以色列民有一線生機。

在上帝裡有豐盛的恩典,「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 因此上帝從古到今都沒有改變,祂從來都是一樣的愛祂的民,給他們足夠的時間和機會去改過,可惜人卻沒有好好把握,沒有珍惜上帝對我們的愛;反而以為上帝過份嚴厲,要求苛刻;人實在是活在福中不知福。

 

 D.    想望耶和華日子來到的有禍了 (5:18–27)

為甚麼「想望耶和華日子來到的」會有禍呢?因為他們並沒有完全遵守上帝所吩咐的道。他們雖然守節,但上帝並不喜悅他們的嚴肅會(5:21);以色列人雖然向上帝獻祭,卻不蒙上帝的悅納,因為他們的守節和獻祭,都是虛有其表,心中沒有上帝。他們早在曠野時,「抬著為自己所造之摩洛的帳幕和偶像的龕」,並他們的「神星」,獻祭並敬奉這些假神。(5:26)

「那日黑暗沒有光明」,上帝豈不是光嗎,為甚麼祂來的日子會黑暗呢?因為祂的之前,會有大災,到時「日月昏暗,星宿無光」(珥3:15),「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珥2:21)。

 

 E.     在錫安和撒瑪利亞山安逸無慮的,有禍了 (6:1–14)

這章是對猶太和以色列執政的君主所說的,他們都有禍了。甲尼、哈馬去和迦特的領土不比猶大和以色列大,又沒有猶大和以色列那麼強。南北兩國本有神的恩典,他們從神得到許多的蔭庇,所羅門時代國富民安;當他們強大的時候,就開始自高,離棄神。因此在這裡提醒他們,因他們多受恩典的緣故,因罪而受的懲罰也大。

這些君主以為自己了不起,就放縱自己,安然渡日,「躺臥在象牙床上,舒身在榻上,吃群中的羊羔,棚裡的牛犢;彈琴鼓瑟唱消閑的歌曲,為自己製造樂器,如同大衛所造的;以大碗喝酒,用上等的油抹身,卻不為約瑟的苦難擔憂」(6:4–6),也沒有誠心遵守上帝藉先知對他們的教訓,「這些人必在被擄的人中首先被擄」(6:7)。

被擄的人

被擄到的地方

北國的民

亞述

猶大王約哈斯(Jehoahaz)

埃及

猶大王以利亞敬(Eliakim) =約雅敬(Jehoiakim)

巴比倫

猶大王約雅斤(Jehoiachin)

巴比倫

猶大王西底家 (Zedekiah)

巴比倫

 

 

 V.       上帝向阿摩司啟示的五個異象 (7:1–9:10)

 A.    首三個異象 (7:1–9)

這裡提到的三個異象都是有關上帝對以色列人的審判。阿摩司為以色列人向上帝求憐憫,先前的兩個異象中的災劫都沒有實現,因為上帝憐憫他們,「耶和華就後悔說:『這災也可免了。』」(7:3, 6) 最後,上帝就「量度」他們所犯的罪,照他們的過犯來降災。「準繩 plumb line (אנך)」是量度工具,在這裡用來量度以色列人所犯的罪,然後決定如何懲罰他們。既然上帝會照他們的罪去懲罰他們,阿摩司再無話可說了。

上帝對阿摩司說,以色列的邱壇必然淒涼,她的聖所必然荒廢。而且要用刀攻擊耶羅波安的家。這些事都要應驗,因為上帝「不再寬恕他們」。

 

 B.     插曲:先知亞瑪謝對阿摩司的挑戰 (7:10–17)

祭司亞瑪謝可能是當時北國在伯特利的一個大祭司,當他聽到阿摩司所說的話,就向耶羅波安(二世)報訊,誣蔑阿摩司說了擅動的話,圖謀作亂,後果相當嚴重。亞瑪謝更要阿摩司離開以色列往南國猶大。如果他要繼續說預言,就只向猶人國預言好了,不要向北國發預言。

亞瑪謝以為阿摩司跟他一樣是為了生活(金錢利益)才當先知,所以對他說「要逃往猶大地去,在那裡糊口,在那裡說預言」。在伯特利不宜說這些不詳的預言,因為有王的殿及王宮;這些預言並不能為他帶來利益。又或許亞瑪謝覺得阿摩司會阻礙他發財的機會,所以叫大他離開以色列地。

阿摩司反駁亞瑪謝,他當先知完全是因為上帝的吩咐,別無選擇;他本是牧人,又是修理桑樹的,但神呼召他當自知,向以色列家發預言。阿摩司更向亞瑪謝發預言說「你的妻子必在城中作妓女,你的兒女必倒在刀下;你的地必有人用繩子量了分取,你自己必死在污穢之地。以色列民定被擄去離開本地。」

 

 C.     第四個異象 (8:1–14)

在第四個異象中,阿摩司見到一籃子夏天的生果。這象徵收割的時候到了。以色列的結局到了,上帝必不再寬恕他們。

未後的日子,到那日窮人受逼迫(8:4),互相欺哄(8:5)、壞了的麥子賣給人(8:6),人心詭詐,生活艱苦。繼而發生的有地震和河水氾濫(8:8),又有飢荒(8:11),民生困苦。日頭變黑,以色列民的節期將會變為悲哀,歌曲變為哀歌。

第八章最後一節特別是對拜偶像的人所發的預言,他們將必仆倒,永不再起來。

 

 D.    第五個異象 (9:1–10)

阿摩司在異象中見到上帝親自站在祭壇旁邊,祂要親自懲罰以色列人,無論以色列人逃往那裡,上帝都可以把他們抓住,沒有一人能逃避上帝的震怒和祂的懲罰,「無一人能逃避,無一人能逃脫」。以色列人「雖然 (5次)」有機會被開上帝的眼目,祂必會將以色列國滅絕,因為這是「有罪的國」(9:8)。然而上帝並不將雅各家滅絕,就是以色列民,因為神曾與雅各立永遠的約(代上16:13–18),有君王從他而出(創35:)。

阿摩司的預言又提到將來以色列要分散在列國中。到了最後,經歷了多麼的苦難,那些罪人仍不會悔改,以為災禍只是暫時的,時間久了,它們終必過去。上帝說這些亳無悔意的罪人,必定會「死在刀下」(9:10)。

 

 E.     以色列的復興 (9:11–15)

當這些災難過去之後,上帝應許將來以色列民會再次興起,就是祂所揀選的民。「破壞的建立起來,重新修造」,將來的以色列會包括以東所餘剩的和所有因祂的名而被召的,就是信靠祂名的人。這裡預言上帝的救恩,將來會臨到外邦人。(徒15:13–17)

那日子來到的時候,被擄的將要歸回,耕種的必接續收割;踹葡萄的必接續撒種,又如約珥書的預言一樣,「大山要滴下甜酒;小山都必流奶」(珥3:8)。上帝應許將來不會再把祂的民分散,因為這是耶和華親自說的。

 

 

參考

http://www.bible.org/

Matthew Henry's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e-sword)

John Gill's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e-sword)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 (e-sword)

聖經新釋 (道聲出被社)

Cornerstone Biblical Commentary – Minor Prophets (Richard D. Patterson & Andrew E. Hill), Tyndale.